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修订版小语教学《大纲》对小学阶段习作的要求是:“能把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写出来,做到内容具体,感情真实,有一定的条理.语句通顺,书写工整,注意不写错别字,会用常用的标点符号。”在修订版的大纲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两个明显的改变:一是提法改变:修订版大纲中多处回避了“作文”二字,用“写话”和“习作”来替代“作文”,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