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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处处监督别人,谁又来监督检察机关?”这样的质疑声,人们经常听到,甚至一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9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获全票通过。这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专门对检察机关的某一项工作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