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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独立学院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力量。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国家对高等教育开始新一轮布局,独立学院转型机遇与挑战并存。在新政策背景下,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独立学院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转型过程中财务发展面临的困境,并提出有效的发展建议,以提高学校财务风险防范能力,推进独立学院财务安全平稳过渡,促进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独立学院;财务;转型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3-0126-03
一、独立学院转型发展的背景
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办学模式,为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培养急需应用型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以及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2019年廣西教育事业统计简报》中可以看出,截至2019年12月,广西共有普通高等教育学校78所,其中本科高等学校38所,专科高等学校40所;有民办高等学校25所,其中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学校13所,民办专科高等教育学校12所;有独立学院9所,占民办本科高等学校总数的69%,占本科高等学校总数的23.7%,占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11.5%。
这一系列数据说明,独立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广西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西教育体制改革,满足教育资源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培养应用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做出重要贡献。但是,深入分析独立学院的发展现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还隐藏着影响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大部分独立学院依托公办母体高校教学资源建立,没有明确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同时,管理层大部分是母体高校派遣的管理人员,人事、经济活动受母体高校管辖,导致独立学院法人地位相对独立,办学自主权有限。投资方建立独立学院的目的之一是追求回报,导致独立学院每年上缴管理费之外用于本身教育研究的经费有限;同时,教育监督体系不完善、教学用地产权归属不清晰等极大制约限制了独立学院的可持续发展。
2021年4月7日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其中第七条规定:“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这意味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必须规范独立学院改革。2020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 号),把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这一系列政策法规都在关注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引导独立学院健康转型发展。
二、转型期独立学院财务发展的现状
独立学院是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团体、社会企业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本科学历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推动独立学院转型是完善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必然之路。怎样推动独立学院安全稳定、平稳过渡、可持续发展是政府和高校及社会需要深入实践探讨的课题。本文在此背景下以广西的独立学院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转设时期财务发展面临的困境,研究其成因并提出有效的发展建议,以提高学校的财务防范风险能力,推进独立学院财务安全平稳过渡,促进学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学院财务发展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人地位不独立,办学自主权有限
独立学院目前有四种办学股权模式。第一种是母体学校联合附属单位、校办企业及控股的基金会设立并且控股的独立学院,如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等。第二种是母体学校联合企业设立并且控股的独立学院,如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等。第三种为母体学校跟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合作办学的,如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第四种是母体学校跟企业直接合作办学,并由企业控股的独立学院,如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及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股权构成模式不同,母体学校参与管理的方式也不一致。上述除了第四种模式外,其他三种模式都是由母体高校所控,法人地位不独立,法律层面校长是依照章程由董事会选举任命,但实质操作层面是由母体高校指定人选范围,校长人事权、管理权受母体高校制约,办学自主权有限。
(二)产权归属不清晰,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
独立学院转设首先要满足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硬性办学条件,但实际上很多独立学院因达不到这些条件而不能成功转设是目前独立学院转型面临最大的挑战。《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独立学院做到校园、教学组织和管理、招生等六个领域的独立,其中独立校园要求应具有不少于500亩的土地。经调研发现,广西9所独立学院中,有多所独立学院在转设前存在土地未过户到学校名下的情况。未正常办理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权证的学校办学条件不成熟,同时也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危险。
(三)高额的管理费限制了独立学院的发展
高校设立独立学院的初衷是获取回报,独立学院的转型,首先会对母体高校的收益产生影响,其次独立学院大部分依托于母体高校的教学资源,会对独立学院自身办学产生重大影响。独立学院除每年向母体高校支付管理费外,还要有基本的运行等经费支出,所以没有多余的资金投入教育教学改革,严重制约独立学院的发展。
(四)收入渠道单一,生源质量难以保障
目前,公办高校收入来源主要是学费收入和政府财政补助收入,社会捐赠以及学校相关产业收入相对有限。独立学院主要以学费收入为主,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有限,自身创收能力弱,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同时,与公办高校相比,独立学院存在办学资金匮乏、学科专业建设薄弱、教师队伍力量偏弱、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劣势,导致学校缺乏核心竞争力,社会声誉不高。此外,为了维持独立学院正常教学运行,收取学费的标准是普通公办高校学费的2—3倍,从而导致招生困难,不具有普惠性,难以确保学费收入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广西9所独立学院为例,大部分招生资源依托于母体高校名气和教学资源进行招生,转设型后如何吸引优质生源,稳定正常教学任重而道远。 (五)财政扶持力度弱
民办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准公共产品,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政府也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享受了其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明确规定,独立学院依法享有与公办高校同等法律地位。实际上,政府对独立学院的财政扶持力度远远不及公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在专业教学、科研设备、生均经费等方面没有得到政府财政拨款支持与及相关教育政策倾斜,仅靠学校自身学费收入支撑难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健康发展趋势。以广西为例,独立学院并未同等享受政府财政预算内给予的生均经费定额补助、专业教学和科研设备等补助支持。独立学院转型不仅需要政策上的引导,更多需要经济的扶持,需要政府在财政资金政上给予支持。
(六)会计制度不统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1.会计核算制度不统一。独立学院办学股权构成多样,采用的会计核算制度也不一样。目前独立学院存在三种会计核算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政府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报表是财务状况披露的基本载体,目的是最大限度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需求,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也是独立学院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面对不同的信息需求者,独立学院需要提供不同的会计报表,所以要在几种不同类型的报表间不停转换。特别是上报政府部门财务数据时,同一业务数据的拆分不同口径,没办法实现“一表多用”,极易造成数据失真。
2.财务活动管理不规范。独立学院受投资方资金投入状况、母体高校参与学校办学决策程度,及管理层自身办学经验、行政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及相关历史环境等因素制约,大部分独立学院在财务活动管理方面不规范。以广西为例,独立学院很多经费项目是由所在业务科室根据历年开支计划制定预算,没有考虑当年实际进度开支,同时也未制定对应经费项目管理措施,大部分是学校财务根据经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管理,不能针对性地对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情况进行引导和监督。此外,独立学院也缺乏外部经费监督管理体系,虽然每年都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学校进行财务审计,但大部分都是对学校整体财务年度状况进行审计,未对具体经费项目进行深入审计,存在较高的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 阙海宝,陈志琼.以新思路推动新时期独立学院的转型发展[J].高教学刊,2019,(16):17-19.
[2] 赵斌.独立学院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以广西为例[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0,(7):75-78.
[3] 王森.独立学院的转型困境与政府作為[J].湖北社会科学,2018,(7):167-172.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修订草案)[Z].2019.
[责任编辑 妤 文]
收稿日期:2021-05-25
基金项目:2019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课题“基于独立学院视角的高校财务安全体系研究”(2019KY1083)
作者简介:赵斌(1976-),男,广西全州人,高级会计师,硕士,从事财务管理方面研究。
关键词:独立学院;财务;转型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3-0126-03
一、独立学院转型发展的背景
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办学模式,为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培养急需应用型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以及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2019年廣西教育事业统计简报》中可以看出,截至2019年12月,广西共有普通高等教育学校78所,其中本科高等学校38所,专科高等学校40所;有民办高等学校25所,其中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学校13所,民办专科高等教育学校12所;有独立学院9所,占民办本科高等学校总数的69%,占本科高等学校总数的23.7%,占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11.5%。
这一系列数据说明,独立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广西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西教育体制改革,满足教育资源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培养应用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做出重要贡献。但是,深入分析独立学院的发展现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还隐藏着影响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大部分独立学院依托公办母体高校教学资源建立,没有明确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同时,管理层大部分是母体高校派遣的管理人员,人事、经济活动受母体高校管辖,导致独立学院法人地位相对独立,办学自主权有限。投资方建立独立学院的目的之一是追求回报,导致独立学院每年上缴管理费之外用于本身教育研究的经费有限;同时,教育监督体系不完善、教学用地产权归属不清晰等极大制约限制了独立学院的可持续发展。
2021年4月7日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其中第七条规定:“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这意味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必须规范独立学院改革。2020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 号),把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这一系列政策法规都在关注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引导独立学院健康转型发展。
二、转型期独立学院财务发展的现状
独立学院是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团体、社会企业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本科学历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推动独立学院转型是完善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必然之路。怎样推动独立学院安全稳定、平稳过渡、可持续发展是政府和高校及社会需要深入实践探讨的课题。本文在此背景下以广西的独立学院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转设时期财务发展面临的困境,研究其成因并提出有效的发展建议,以提高学校的财务防范风险能力,推进独立学院财务安全平稳过渡,促进学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学院财务发展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人地位不独立,办学自主权有限
独立学院目前有四种办学股权模式。第一种是母体学校联合附属单位、校办企业及控股的基金会设立并且控股的独立学院,如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等。第二种是母体学校联合企业设立并且控股的独立学院,如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等。第三种为母体学校跟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合作办学的,如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第四种是母体学校跟企业直接合作办学,并由企业控股的独立学院,如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及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股权构成模式不同,母体学校参与管理的方式也不一致。上述除了第四种模式外,其他三种模式都是由母体高校所控,法人地位不独立,法律层面校长是依照章程由董事会选举任命,但实质操作层面是由母体高校指定人选范围,校长人事权、管理权受母体高校制约,办学自主权有限。
(二)产权归属不清晰,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
独立学院转设首先要满足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硬性办学条件,但实际上很多独立学院因达不到这些条件而不能成功转设是目前独立学院转型面临最大的挑战。《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独立学院做到校园、教学组织和管理、招生等六个领域的独立,其中独立校园要求应具有不少于500亩的土地。经调研发现,广西9所独立学院中,有多所独立学院在转设前存在土地未过户到学校名下的情况。未正常办理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权证的学校办学条件不成熟,同时也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危险。
(三)高额的管理费限制了独立学院的发展
高校设立独立学院的初衷是获取回报,独立学院的转型,首先会对母体高校的收益产生影响,其次独立学院大部分依托于母体高校的教学资源,会对独立学院自身办学产生重大影响。独立学院除每年向母体高校支付管理费外,还要有基本的运行等经费支出,所以没有多余的资金投入教育教学改革,严重制约独立学院的发展。
(四)收入渠道单一,生源质量难以保障
目前,公办高校收入来源主要是学费收入和政府财政补助收入,社会捐赠以及学校相关产业收入相对有限。独立学院主要以学费收入为主,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有限,自身创收能力弱,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同时,与公办高校相比,独立学院存在办学资金匮乏、学科专业建设薄弱、教师队伍力量偏弱、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劣势,导致学校缺乏核心竞争力,社会声誉不高。此外,为了维持独立学院正常教学运行,收取学费的标准是普通公办高校学费的2—3倍,从而导致招生困难,不具有普惠性,难以确保学费收入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广西9所独立学院为例,大部分招生资源依托于母体高校名气和教学资源进行招生,转设型后如何吸引优质生源,稳定正常教学任重而道远。 (五)财政扶持力度弱
民办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准公共产品,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政府也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享受了其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明确规定,独立学院依法享有与公办高校同等法律地位。实际上,政府对独立学院的财政扶持力度远远不及公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在专业教学、科研设备、生均经费等方面没有得到政府财政拨款支持与及相关教育政策倾斜,仅靠学校自身学费收入支撑难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健康发展趋势。以广西为例,独立学院并未同等享受政府财政预算内给予的生均经费定额补助、专业教学和科研设备等补助支持。独立学院转型不仅需要政策上的引导,更多需要经济的扶持,需要政府在财政资金政上给予支持。
(六)会计制度不统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1.会计核算制度不统一。独立学院办学股权构成多样,采用的会计核算制度也不一样。目前独立学院存在三种会计核算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政府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报表是财务状况披露的基本载体,目的是最大限度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需求,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也是独立学院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面对不同的信息需求者,独立学院需要提供不同的会计报表,所以要在几种不同类型的报表间不停转换。特别是上报政府部门财务数据时,同一业务数据的拆分不同口径,没办法实现“一表多用”,极易造成数据失真。
2.财务活动管理不规范。独立学院受投资方资金投入状况、母体高校参与学校办学决策程度,及管理层自身办学经验、行政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及相关历史环境等因素制约,大部分独立学院在财务活动管理方面不规范。以广西为例,独立学院很多经费项目是由所在业务科室根据历年开支计划制定预算,没有考虑当年实际进度开支,同时也未制定对应经费项目管理措施,大部分是学校财务根据经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管理,不能针对性地对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情况进行引导和监督。此外,独立学院也缺乏外部经费监督管理体系,虽然每年都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学校进行财务审计,但大部分都是对学校整体财务年度状况进行审计,未对具体经费项目进行深入审计,存在较高的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 阙海宝,陈志琼.以新思路推动新时期独立学院的转型发展[J].高教学刊,2019,(16):17-19.
[2] 赵斌.独立学院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以广西为例[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0,(7):75-78.
[3] 王森.独立学院的转型困境与政府作為[J].湖北社会科学,2018,(7):167-172.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修订草案)[Z].2019.
[责任编辑 妤 文]
收稿日期:2021-05-25
基金项目:2019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课题“基于独立学院视角的高校财务安全体系研究”(2019KY1083)
作者简介:赵斌(1976-),男,广西全州人,高级会计师,硕士,从事财务管理方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