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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黄文夫,是在中国2010企业创新年会暨低碳经济发展高峰论坛现场。聊起中国民营企业,他侃侃而谈,从民营企业生存现状、如何在现如今新经济环境中发挥作用及融资难问题,再到民营科技创新的技术保护问题,黄文夫向《经济》记者全面展示了一幅民营经济的发展前景。
生存环境有所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不断完善,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党的十七大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同时,又进一步提出了‘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等相继颁布实施,许多地方和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国工商联研究室研究员黄文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国务院继2005年和2009年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和“中小企业29条”后,2010年5月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明确要进一步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取向,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领域准入条件,对民间投资与其他投资一视同仁,为民间资本开辟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次出台的“新36条”,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是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9条”文件的丰富和发展,对于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各自的积极性,推动市场经济体制在发展中不断完善,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与此同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对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论述。“十二五”规划建议从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提出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这在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文件中还是第一次,表明党在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以后,把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摆上了今后一个时期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首要位置和中心环节。“十二五”规划建议还从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
尽管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全国工商联调研结果显示,当前在思想观念和社会舆论中,对民营经济还存在一些偏见,对非公有制经济本质属性的研究仍处于浅层,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政策法规可操作性不强,不少政策执行不到位。特别突出的是,一些地方仍有以行业准入门槛规定限制民营企业的政策出台,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铁门”、“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依然存在,民营企业在获得资源、市场竞争等方面仍难以享受“国民待遇”。有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及民营企业问题时,还存在执行标准不统一、自由裁量权不当适用等现象。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突出,小企业的银行信贷覆盖率极低,服务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严重滞后,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还不畅通,证券市场中小板存在“大多、中少、小无”的严重不平衡现象。企业纳税复杂,各种收费名目繁多,实际负担较重。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尚未真正建立,政府公共服务覆盖面小,商会协会改革仍滞后,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少,各类中介组织服务功能不完善,一些服务行为不规范。
融资难问题亟待解决
融资问题是目前民营企业尤其中小企业发展最硬的天花板。一方面,融资规模、融资效率、融资成本的差异,使得国企和民企,大企业和小企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中国的银行体系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大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获得银行贷款所需的正规渠道,整个金融组织缺乏面向民营企业的民营商业化银行。
“融资问题主要是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已成为小企业难以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的深层次原因。”黄文夫强调说。
我国金融资源的实际供给与实体经济的有效需求存在严重矛盾,主要矛盾是绝大部分金融资源供给由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大中型银行金融机构控制,绝大部分金融资源配置由国有企业与大中型企业获得,绝大多数(95%以上)小型企业得到很少的正规金融资源。其主要表现,一是大银行只盯大企业。目前,五家国有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和贷款市场份额都占了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70%左右。但是,大银行本身有着较为稳定的大中型企业客户资源,不愿从事风险大、成本高的小企业贷款业务。加之近年来五大国有银行纷纷开始启动商业化改造与战略转型,许多机构基层网点从县域撤出,县域经济的小企业找大银行更难。二是小企业难觅小银行。有数据表明,近20年来我国小型企业数量增加了20余倍,而小型金融机构数量仅增加了2倍。目前,全国中小金融机构中仅有城市商业银行不足100家,农村商业银行20多家,农村合作银行近150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00多家。这样的银行数量规模,很难满足我国近千万家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况且,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大多分布在大中城市,许多还致力于“做大做强”,在运营不久即转向争取大中型企业客户资源,使活跃在社区、城镇的小企业难以企及。同时,在全国3000多个县以上行政区划中,仅有不到三十分之一的县可能得到来自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的贴身服务。
在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下,信息不对称、分摊成本高、风险不易控制、融资担保机制缺乏、所有制歧视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得小企业的信贷融资越来越难。2008年的数据显示,在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十三家股份制银行中,个体私营短期贷款余额仅1418.11亿元,不足这些银行短期贷款总额的5%,在全部贷款余额中仅占比2%。贷款难成为小企业谋生存求发展的最大障碍。
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金融资源的供给主体看,既要明确大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比重并逐步提高比重,也要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使其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明确其小 企业的贷款比重并提高这一比重。为此,我们建议:一要推动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切实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二要大力发展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提高其对小型企业的贷款比重。三要广泛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户和小型企业。四要放宽银行准入标准,广泛发展社区银行、科技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区域性、行业性小型金融机构,提高小金融机构覆盖率。五要推动民间金融公开化、合法化。引导和释放民间资本和民间金融机构的市场活力,让地下民间金融机构逐步、稳妥、有序地走向公开,主要为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
在未来5~10年内,到2020年前,通过深化金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一套与小型企业状况和特点相适应的银行金融服务制度和法律政策扶持体系,广泛发展为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中小金融服务机构,基本满足限额或规模以上中90%以上的小企业对信贷融资服务的正常需求,适当满足限额以下部分有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对信贷融资服务的合理需求。
新经济环境下机遇与挑战并存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的科学发展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体归根到底是企业。没有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就没有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提出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十几年过去了,外延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始终没能根本扭转,这除了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关外,也与我国企业总体上技术水平、产品档次不高,能源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相对较大有很大关系。尤其是目前我国1000多万家企业中,民营企业已经占到80%以上。这些企业多属于加工贸易型、资源依赖型、能源消耗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不足、品牌建设严重滞后、国际竞争能力明显偏弱,基本上都处在产业链条的低端。民营企业对此要有清醒认识,要看到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一个必须依靠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来提升竞争力的阶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对民营企业来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毫无疑问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抓住机遇,就要在转方式上有更大作为。要有更大作为,就要看到全球经济发展中的大趋势,切实把准转变的方向。比如在新一轮世界经济变革和调整中,发达国家的制造业正加快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信息技术与制造环节日益融合,精益生产、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网络化制造等新的生产方式加速普及;服务业正在从传统的服务经济向现代服务经济转变,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信息服务、技术研发服务等服务创新层出不穷;传统产业正在从简单的技术改造向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正在成为发展潮流,等等,都应引起我们密切关注。”黄文夫表示。
当前,一是应抓住国际产业重组的良机,利用好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自觉调结构、转方式、上水平,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着力推进自主创新,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的开发和转化应用。三是注重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品的同时,积极投身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现代物流、航空航天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是切实做到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五是积极投身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在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中找准坐标、大显身手。
未来民营经济贡献绝对量会不断增长
谈及未来,黄文夫信心满满:“总的判断是,在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所有制结构政策指导下,在十七大报告再次重申的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下,在国民经济总量扩张的进程中,民营经济贡献的绝对量还会不断增长,相对比重也会进一步提升,是我国经济增长内在活力与动力的重要源泉。”
专家预计,未来五年民营经济发展仍将基本保持“十五”和“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势头,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继续提高,将超过2/3,达到70%左右。
一是民营企业数量和规模将不断壮大。“十二五”期间,预计我国私营企业户数将继续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十二五”期末将达1617万户左右;个体工商户户数将保持基本稳定,“十二五”期末将达3180万户左右。
二是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将继续高速增长。“十二五”期间,预计我国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将继续保持年均12%~14%左右的增长速度,到2015年,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将有望接近30万亿元,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也将进一步增加,成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来源。
三是民营经济将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
“十二五”期间,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不断加大。预计规模以上民营经济总产值将以年均15%以上的速度稳定增长,增速将继续明显高于全国平均速度,到“十二五”末将达到70万亿~78万亿元之间,在规模以上企业规模总产值中的比例将进一步提升。个体、私营经济吸收的就业人数在“十二五”期间仍将稳定增长,预计到2015年将累计吸收超过2亿就业人口,继续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在企业层面上,全国工商联的有关文献显示,近些年民营企业已走出创业期,进入了非常重要的转型期,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特征:一是一批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的大企业、大集团开始出现,并进入垄断领域。二是股份多元化的私营公司制企业已成为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三是企业战略集中化,开始走出多元化误区。四是增长方式集约化。五是已成为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一支力量,两者在资源产业等领域生成了互动的整合机制。六是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七是中西部地区民营企业发展加速。
黄文夫同时指出:当前以及未来五年,应当进一步加大民营经济政策扶持力度,尤其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为主线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切实发挥民营经济的积极作用,才能形成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才能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制定“十二五”规划和相关经济政策时,要把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考虑对象。在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的同时,增强民营经济参与市场竞争、增加就业、发展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制度环境。
一是尽快出台“民间投资36条”即“新36条”实施细则,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新36条”破除了民间资本进入若干垄断领域的障碍,拓宽了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但好的政策关键在贯彻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灵活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相关配套措施,并抓紧建立文件落实监督机制。同时还应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权利救济制度,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保障民间投资合法权益。重视民营经济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引导社会舆论客观公正地评价民营经济。
二是调整政策取向,“抓大扶小”。将有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纳入国家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发展战略和“走出去”战略,加大财税金融和法律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以扩大就业为导向调整中小企业财税金融政策,进一步突出扩大就业的取向,鼓励新建企业、稳定就业、增加岗位。鼓励创新为导向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各类面向中小企业的中介服务机构和教育培训体系,收集、传递中小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培训专业人才。
三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划分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功能,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职能,将行业监管等职能尽快转移到行业协会商会。加快商会立法步伐,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有序竞争。
生存环境有所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不断完善,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党的十七大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同时,又进一步提出了‘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等相继颁布实施,许多地方和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国工商联研究室研究员黄文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国务院继2005年和2009年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和“中小企业29条”后,2010年5月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明确要进一步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取向,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领域准入条件,对民间投资与其他投资一视同仁,为民间资本开辟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次出台的“新36条”,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是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9条”文件的丰富和发展,对于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各自的积极性,推动市场经济体制在发展中不断完善,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与此同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对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论述。“十二五”规划建议从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提出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这在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文件中还是第一次,表明党在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以后,把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摆上了今后一个时期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首要位置和中心环节。“十二五”规划建议还从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
尽管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全国工商联调研结果显示,当前在思想观念和社会舆论中,对民营经济还存在一些偏见,对非公有制经济本质属性的研究仍处于浅层,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政策法规可操作性不强,不少政策执行不到位。特别突出的是,一些地方仍有以行业准入门槛规定限制民营企业的政策出台,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铁门”、“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依然存在,民营企业在获得资源、市场竞争等方面仍难以享受“国民待遇”。有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及民营企业问题时,还存在执行标准不统一、自由裁量权不当适用等现象。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突出,小企业的银行信贷覆盖率极低,服务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严重滞后,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还不畅通,证券市场中小板存在“大多、中少、小无”的严重不平衡现象。企业纳税复杂,各种收费名目繁多,实际负担较重。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尚未真正建立,政府公共服务覆盖面小,商会协会改革仍滞后,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少,各类中介组织服务功能不完善,一些服务行为不规范。
融资难问题亟待解决
融资问题是目前民营企业尤其中小企业发展最硬的天花板。一方面,融资规模、融资效率、融资成本的差异,使得国企和民企,大企业和小企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中国的银行体系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大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获得银行贷款所需的正规渠道,整个金融组织缺乏面向民营企业的民营商业化银行。
“融资问题主要是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已成为小企业难以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的深层次原因。”黄文夫强调说。
我国金融资源的实际供给与实体经济的有效需求存在严重矛盾,主要矛盾是绝大部分金融资源供给由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大中型银行金融机构控制,绝大部分金融资源配置由国有企业与大中型企业获得,绝大多数(95%以上)小型企业得到很少的正规金融资源。其主要表现,一是大银行只盯大企业。目前,五家国有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和贷款市场份额都占了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70%左右。但是,大银行本身有着较为稳定的大中型企业客户资源,不愿从事风险大、成本高的小企业贷款业务。加之近年来五大国有银行纷纷开始启动商业化改造与战略转型,许多机构基层网点从县域撤出,县域经济的小企业找大银行更难。二是小企业难觅小银行。有数据表明,近20年来我国小型企业数量增加了20余倍,而小型金融机构数量仅增加了2倍。目前,全国中小金融机构中仅有城市商业银行不足100家,农村商业银行20多家,农村合作银行近150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00多家。这样的银行数量规模,很难满足我国近千万家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况且,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大多分布在大中城市,许多还致力于“做大做强”,在运营不久即转向争取大中型企业客户资源,使活跃在社区、城镇的小企业难以企及。同时,在全国3000多个县以上行政区划中,仅有不到三十分之一的县可能得到来自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的贴身服务。
在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下,信息不对称、分摊成本高、风险不易控制、融资担保机制缺乏、所有制歧视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得小企业的信贷融资越来越难。2008年的数据显示,在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十三家股份制银行中,个体私营短期贷款余额仅1418.11亿元,不足这些银行短期贷款总额的5%,在全部贷款余额中仅占比2%。贷款难成为小企业谋生存求发展的最大障碍。
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金融资源的供给主体看,既要明确大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比重并逐步提高比重,也要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使其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明确其小 企业的贷款比重并提高这一比重。为此,我们建议:一要推动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切实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二要大力发展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提高其对小型企业的贷款比重。三要广泛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户和小型企业。四要放宽银行准入标准,广泛发展社区银行、科技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区域性、行业性小型金融机构,提高小金融机构覆盖率。五要推动民间金融公开化、合法化。引导和释放民间资本和民间金融机构的市场活力,让地下民间金融机构逐步、稳妥、有序地走向公开,主要为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
在未来5~10年内,到2020年前,通过深化金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一套与小型企业状况和特点相适应的银行金融服务制度和法律政策扶持体系,广泛发展为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中小金融服务机构,基本满足限额或规模以上中90%以上的小企业对信贷融资服务的正常需求,适当满足限额以下部分有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对信贷融资服务的合理需求。
新经济环境下机遇与挑战并存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的科学发展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体归根到底是企业。没有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就没有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提出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十几年过去了,外延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始终没能根本扭转,这除了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关外,也与我国企业总体上技术水平、产品档次不高,能源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相对较大有很大关系。尤其是目前我国1000多万家企业中,民营企业已经占到80%以上。这些企业多属于加工贸易型、资源依赖型、能源消耗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不足、品牌建设严重滞后、国际竞争能力明显偏弱,基本上都处在产业链条的低端。民营企业对此要有清醒认识,要看到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一个必须依靠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来提升竞争力的阶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对民营企业来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毫无疑问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抓住机遇,就要在转方式上有更大作为。要有更大作为,就要看到全球经济发展中的大趋势,切实把准转变的方向。比如在新一轮世界经济变革和调整中,发达国家的制造业正加快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信息技术与制造环节日益融合,精益生产、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网络化制造等新的生产方式加速普及;服务业正在从传统的服务经济向现代服务经济转变,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信息服务、技术研发服务等服务创新层出不穷;传统产业正在从简单的技术改造向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正在成为发展潮流,等等,都应引起我们密切关注。”黄文夫表示。
当前,一是应抓住国际产业重组的良机,利用好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自觉调结构、转方式、上水平,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着力推进自主创新,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的开发和转化应用。三是注重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品的同时,积极投身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现代物流、航空航天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是切实做到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五是积极投身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在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中找准坐标、大显身手。
未来民营经济贡献绝对量会不断增长
谈及未来,黄文夫信心满满:“总的判断是,在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所有制结构政策指导下,在十七大报告再次重申的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下,在国民经济总量扩张的进程中,民营经济贡献的绝对量还会不断增长,相对比重也会进一步提升,是我国经济增长内在活力与动力的重要源泉。”
专家预计,未来五年民营经济发展仍将基本保持“十五”和“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势头,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继续提高,将超过2/3,达到70%左右。
一是民营企业数量和规模将不断壮大。“十二五”期间,预计我国私营企业户数将继续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十二五”期末将达1617万户左右;个体工商户户数将保持基本稳定,“十二五”期末将达3180万户左右。
二是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将继续高速增长。“十二五”期间,预计我国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将继续保持年均12%~14%左右的增长速度,到2015年,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将有望接近30万亿元,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也将进一步增加,成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来源。
三是民营经济将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
“十二五”期间,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不断加大。预计规模以上民营经济总产值将以年均15%以上的速度稳定增长,增速将继续明显高于全国平均速度,到“十二五”末将达到70万亿~78万亿元之间,在规模以上企业规模总产值中的比例将进一步提升。个体、私营经济吸收的就业人数在“十二五”期间仍将稳定增长,预计到2015年将累计吸收超过2亿就业人口,继续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在企业层面上,全国工商联的有关文献显示,近些年民营企业已走出创业期,进入了非常重要的转型期,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特征:一是一批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的大企业、大集团开始出现,并进入垄断领域。二是股份多元化的私营公司制企业已成为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三是企业战略集中化,开始走出多元化误区。四是增长方式集约化。五是已成为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一支力量,两者在资源产业等领域生成了互动的整合机制。六是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七是中西部地区民营企业发展加速。
黄文夫同时指出:当前以及未来五年,应当进一步加大民营经济政策扶持力度,尤其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为主线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切实发挥民营经济的积极作用,才能形成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才能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制定“十二五”规划和相关经济政策时,要把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考虑对象。在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的同时,增强民营经济参与市场竞争、增加就业、发展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制度环境。
一是尽快出台“民间投资36条”即“新36条”实施细则,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新36条”破除了民间资本进入若干垄断领域的障碍,拓宽了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但好的政策关键在贯彻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灵活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相关配套措施,并抓紧建立文件落实监督机制。同时还应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权利救济制度,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保障民间投资合法权益。重视民营经济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引导社会舆论客观公正地评价民营经济。
二是调整政策取向,“抓大扶小”。将有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纳入国家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发展战略和“走出去”战略,加大财税金融和法律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以扩大就业为导向调整中小企业财税金融政策,进一步突出扩大就业的取向,鼓励新建企业、稳定就业、增加岗位。鼓励创新为导向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各类面向中小企业的中介服务机构和教育培训体系,收集、传递中小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培训专业人才。
三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划分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功能,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职能,将行业监管等职能尽快转移到行业协会商会。加快商会立法步伐,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有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