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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礼记》中将传统儒家思想中的“孝”思想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在着重强调对父母长辈尽孝的同时,还进一步认为孝道还涉及到为官、作战、事君、交友等诸多个方面,因而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孝道。
【关键词】《礼记》;孝道;伦理;思想
一、“孝道”释义:
《礼记》中关于孝道的篇幅很大,是纵向的家庭伦理关系。我们所理解的孝道,是指单纯的孝敬父母。然而在古代,孝道的含义广泛,具有着不同的解读可能和解读必要。儒家思想中的孝道,常被认为是可以教化天下万物的,还是一种置之四海皆准的规范和原则,因而是一种神圣化的孝道文化,虽然对当时的生产、生活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但是对其不可过分解读,否则就会不合乎现实中的社会伦理与实践规范。
二、孝行的层次
《礼记》中认为,首先要为父母提供衣食,保证他们物质生活的满足,是奉行孝道的最基本内容,称之为“养”。这个解读,是对过去物质条件不够丰富时的一种社会理想和追求。
其次,还需要在精神上给予父母慰藉。这些思想认为,真心真意的敬爱父母,对父母的态度要恭敬,与父母交流时做到下气怡声,不可以顶撞父母,要以父母之乐为乐,并且尊重他们的意志。这是在日常生活中,对孝行的具体解读和倡导,体现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家庭伦理特征和个人道德修养导向。《礼记》中认为,“养”是孝行中最容易做到的,然而“敬”,是他们精神上的到安慰是孝道中比较难得的行为。“养”和“敬”的大部分内容与后面的妇道部分内容重合,将在后面详谈。
第三,对于父母的错误,子女具有进谏的责任。人无完人,父母虽然是家族权威的象征,但是并不表示他们就不会犯错,如果犯错,一方面会影响到家族事务的决策,另一方面会对自身的权威、形象造成负面的影响。因此,当父母有了错误的时候,《礼记》提倡子女对父母进行劝阻,指出错误所在。但是语气必须缓和,语言必须婉转、态度必须恭敬,否则会被认为是以下犯上,如若不听,子女可先察言观色,寻找适当的时机继续谏言。如果父母仍旧坚持自己的想法,不加以改正,那么就要尊重他们的做法。这里的行为是一种建议性行为,不具有强迫意义,也是渗透着社会理想实施过程中对于家庭伦理道德的实践性原则,是一种不可以下犯上、以小犯老的原则,因而具有一定的社会伦理意义。
第四,子承父业,是指儿子继承父亲的技术,经验,财产,同时也包括继承家族的传统,制度。子承父业是孝道的重要表现之一。古人眼中,祖业和血脉同样需要被传承,所以他们极为看重祖宅、祖田,很多情况下,都需要尽力守护先人的财产,才算尽孝。即使是在生活无法维系的情况下,也要尽力守着老屋,荒田,如果变卖祖产将会被视为极大的不孝。其实这里也是一种策略,一是为了实现家庭伦理中晚辈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都给予老人物质上的“养”,第二方面是督促晚辈需要进行不断的努力,不可坐吃山空的,使得健在的老人开心的“敬”。因而,继续父亲生前的事业,继承家族中的事务,在守护好祖业的基础上发扬光大,将是对父亲以及先祖的尊重。子承父业,还包括对家法,祖制的传承。家族在繁衍生息的过程中,某一时间段;里很有可能发生了影响家族发展的重大事件,于是族长会定下族规,对本族的诸多后代成员进行约束和规范,这也是家庭伦理中保证其有效实施和贯彻社会伦理思想的主要途径和渠道,以加强家庭伦理中的个人道德教育。
三、丧祭之礼与孝道
《礼记》对“养、敬、谏、继志和全身”这五个层次中子女所应该尽的责任作了详细的介绍,从而体现了古代礼仪中对孝道的重视程度。在《礼记》中另一个孝道的体现形式就是讲究“丧祭之礼”。“丧祭之礼”是指有关丧葬和祭祀的礼仪。丧葬是为了使死者安息,祭祀则是表达对祖先尊重。《礼记》中引用子路的言论,认为丧葬之礼,与其礼仪隆重,陪葬的物品财货丰富有余,但是哀伤之情不够,那还不如缺少礼仪陪葬,哀伤之情有余。祭祀之礼上,与其牺牲祭祀用品有余,但敬畏之心不够,那还不如敬畏之心有余,而祭祀牺牲不足。其意在表达,举行礼仪的真正目的是逝者表达哀思,对祖先表示敬畏,这些都不是体现在物质财产上,最重要的是有一颗真心。
《礼记》中认为在众多礼仪之中,丧葬之礼和祭祀之礼是重中之重。原因在于人死只有一次,不能复生,死是人一生中最大的事了,所以应该以死者为重。《礼记》中对丧祭之礼的细节也有诸多的描述。规定了服丧的时间:要求服丧者,在死者去世三日之后就应该进食;期满三个月之后就应该沐浴,即使是极端的哀痛的情况之下也不应该因此而失去了做人的本性。服丧不应该超过三年,应该节哀。这样做得目的是能够观察到身边人的品性,谁是真正的孝子,哪个是能够守节的妻妾便一目了然。还能观察到一个人身上的道德品行如何。从丧祭礼仪的隆重程度、繁琐的制度以及服丧时间的长度,可以看出《礼记》对人死一事的重视,其目的就是为了让人们能够敬畏祖先,不忘根本。
采取这种仪式的目的是为了强调父母先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和意义,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违背父母,通过对父母的尊敬和孝道的行为来体现家庭对国家的伦理实践,同时也是以此来教化家庭成员中的个体,不要以冒天下之不孝的风险,冒犯家庭伦理,更不可冒犯社会伦理,因而需要对父母的孝道转变为对国家、统治者的孝道。因而。这种孝道其实还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恭顺与敬仰,是一种不可逾越、不可违背、不可反抗的准则。
【参考文献】
[1]冯达文:《作为人文教养的早期儒学——兼谈先秦社会历史演变中的贵族与平民》,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4)
[2]闵卓:《<礼记>的思想精华及其局限》,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6)
【关键词】《礼记》;孝道;伦理;思想
一、“孝道”释义:
《礼记》中关于孝道的篇幅很大,是纵向的家庭伦理关系。我们所理解的孝道,是指单纯的孝敬父母。然而在古代,孝道的含义广泛,具有着不同的解读可能和解读必要。儒家思想中的孝道,常被认为是可以教化天下万物的,还是一种置之四海皆准的规范和原则,因而是一种神圣化的孝道文化,虽然对当时的生产、生活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但是对其不可过分解读,否则就会不合乎现实中的社会伦理与实践规范。
二、孝行的层次
《礼记》中认为,首先要为父母提供衣食,保证他们物质生活的满足,是奉行孝道的最基本内容,称之为“养”。这个解读,是对过去物质条件不够丰富时的一种社会理想和追求。
其次,还需要在精神上给予父母慰藉。这些思想认为,真心真意的敬爱父母,对父母的态度要恭敬,与父母交流时做到下气怡声,不可以顶撞父母,要以父母之乐为乐,并且尊重他们的意志。这是在日常生活中,对孝行的具体解读和倡导,体现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家庭伦理特征和个人道德修养导向。《礼记》中认为,“养”是孝行中最容易做到的,然而“敬”,是他们精神上的到安慰是孝道中比较难得的行为。“养”和“敬”的大部分内容与后面的妇道部分内容重合,将在后面详谈。
第三,对于父母的错误,子女具有进谏的责任。人无完人,父母虽然是家族权威的象征,但是并不表示他们就不会犯错,如果犯错,一方面会影响到家族事务的决策,另一方面会对自身的权威、形象造成负面的影响。因此,当父母有了错误的时候,《礼记》提倡子女对父母进行劝阻,指出错误所在。但是语气必须缓和,语言必须婉转、态度必须恭敬,否则会被认为是以下犯上,如若不听,子女可先察言观色,寻找适当的时机继续谏言。如果父母仍旧坚持自己的想法,不加以改正,那么就要尊重他们的做法。这里的行为是一种建议性行为,不具有强迫意义,也是渗透着社会理想实施过程中对于家庭伦理道德的实践性原则,是一种不可以下犯上、以小犯老的原则,因而具有一定的社会伦理意义。
第四,子承父业,是指儿子继承父亲的技术,经验,财产,同时也包括继承家族的传统,制度。子承父业是孝道的重要表现之一。古人眼中,祖业和血脉同样需要被传承,所以他们极为看重祖宅、祖田,很多情况下,都需要尽力守护先人的财产,才算尽孝。即使是在生活无法维系的情况下,也要尽力守着老屋,荒田,如果变卖祖产将会被视为极大的不孝。其实这里也是一种策略,一是为了实现家庭伦理中晚辈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都给予老人物质上的“养”,第二方面是督促晚辈需要进行不断的努力,不可坐吃山空的,使得健在的老人开心的“敬”。因而,继续父亲生前的事业,继承家族中的事务,在守护好祖业的基础上发扬光大,将是对父亲以及先祖的尊重。子承父业,还包括对家法,祖制的传承。家族在繁衍生息的过程中,某一时间段;里很有可能发生了影响家族发展的重大事件,于是族长会定下族规,对本族的诸多后代成员进行约束和规范,这也是家庭伦理中保证其有效实施和贯彻社会伦理思想的主要途径和渠道,以加强家庭伦理中的个人道德教育。
三、丧祭之礼与孝道
《礼记》对“养、敬、谏、继志和全身”这五个层次中子女所应该尽的责任作了详细的介绍,从而体现了古代礼仪中对孝道的重视程度。在《礼记》中另一个孝道的体现形式就是讲究“丧祭之礼”。“丧祭之礼”是指有关丧葬和祭祀的礼仪。丧葬是为了使死者安息,祭祀则是表达对祖先尊重。《礼记》中引用子路的言论,认为丧葬之礼,与其礼仪隆重,陪葬的物品财货丰富有余,但是哀伤之情不够,那还不如缺少礼仪陪葬,哀伤之情有余。祭祀之礼上,与其牺牲祭祀用品有余,但敬畏之心不够,那还不如敬畏之心有余,而祭祀牺牲不足。其意在表达,举行礼仪的真正目的是逝者表达哀思,对祖先表示敬畏,这些都不是体现在物质财产上,最重要的是有一颗真心。
《礼记》中认为在众多礼仪之中,丧葬之礼和祭祀之礼是重中之重。原因在于人死只有一次,不能复生,死是人一生中最大的事了,所以应该以死者为重。《礼记》中对丧祭之礼的细节也有诸多的描述。规定了服丧的时间:要求服丧者,在死者去世三日之后就应该进食;期满三个月之后就应该沐浴,即使是极端的哀痛的情况之下也不应该因此而失去了做人的本性。服丧不应该超过三年,应该节哀。这样做得目的是能够观察到身边人的品性,谁是真正的孝子,哪个是能够守节的妻妾便一目了然。还能观察到一个人身上的道德品行如何。从丧祭礼仪的隆重程度、繁琐的制度以及服丧时间的长度,可以看出《礼记》对人死一事的重视,其目的就是为了让人们能够敬畏祖先,不忘根本。
采取这种仪式的目的是为了强调父母先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和意义,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违背父母,通过对父母的尊敬和孝道的行为来体现家庭对国家的伦理实践,同时也是以此来教化家庭成员中的个体,不要以冒天下之不孝的风险,冒犯家庭伦理,更不可冒犯社会伦理,因而需要对父母的孝道转变为对国家、统治者的孝道。因而。这种孝道其实还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恭顺与敬仰,是一种不可逾越、不可违背、不可反抗的准则。
【参考文献】
[1]冯达文:《作为人文教养的早期儒学——兼谈先秦社会历史演变中的贵族与平民》,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4)
[2]闵卓:《<礼记>的思想精华及其局限》,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