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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网络欺凌越来越猖獗,创造了一种羞辱文化。公开羞辱还被贴上了价格标签,成了一种产业。羞辱越多,点击也就越多,广告费也越多
在21世纪,互联网影响力超越国家的边界,但是当网络过度主宰日常生活,新生的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网络欺凌。
和传统的校园欺凌、街头欺凌相比,网络欺凌更为普遍,造成的伤害也更大。因为传统欺凌受害者还有诸如家庭、朋友等避风港和“喘息时间”,而网络欺凌可以每天24小时、每周7天不间断地在博客、微博等网络媒介上发生,受欺凌者却无法阻止这些信息的传播。
2008年韩国女明星崔真实,网上遭人恶意攻击,被称曾逼死艺人安在焕云云,不堪忍受网络流言的她愤而自杀;2010年美国新泽西州罗格斯大学生因为性取向,遭室友偷拍不雅视频,并将视频上传至网络,羞愧难当的他跳桥自尽。
今年4月,台湾模特杨又颖在台中家中自杀身亡,留给亲友和粉丝无限遗憾。遗书透露自己刚刚走红,招来许多网络匿名中伤。饱受欺凌的她万分烦恼,不敌心魔,选择自杀,终结了24岁的生命。悲剧发生,网络欺凌一词成为台湾热门搜索词。
网络欺凌难追责
网络欺凌,多以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散播不实消息、辱骂或威胁,造成当事者身心伤害。智能手机普及后,动辄上传视频到网上给网友观看,也形成另一种网络欺凌。
虚拟的网上世界,让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不用直接面对面,因此当人利用网络伤害他人时,欺凌者可能根本没有感受到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忽略了可能触犯法律的问题,而遭网络欺凌的受害者,往往因遭他人异样眼光、排斥疏离,身心受创而有轻生念头。
以杨又颖事件为例,短短70天内,“靠北部落客”(博客)就有65篇抨击文章,多是指其恶心、做作、抢人男友等,这些人身攻击的内容让她身心俱疲。朋友与杨又颖生前对话记录,透露轻生原因,就是来自于“靠北部落客”的匿名谩骂。杨又颖:“我觉得很冤枉,被说成这样真的很想自杀,快活不下去了。”友人:“你是说靠北部落客吗?”杨又颖:“对啊。我已经低落好久了,真的很想死掉。女生被讲成这样,是要怎么活,以后怎么嫁。我做这行本来就是意外,现在真的不想活了。”“不知道可以相信谁”。或许只有死亡,才能一了百了。
台湾网友异口同声,痛斥Facebook(脸书)粉丝“靠北部落客”罪责难逃。悲剧发生后,“靠北部落客”连夜关闭,将网上信息清扫得一干二净,不留一丝痕迹。
网络欺凌,如何究责?台湾地区“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对此表示,“于法无据”,爱莫能助。检方则表示,网络欺凌言论涉及污蔑、造谣等人身攻击,可能触犯刑法公然侮辱或诽谤等罪,属告诉乃论,可由配偶、直系血亲或三等亲内旁系血亲独立提出告诉。
“网络霸凌让她身陷忧郁地狱,只有爱能让她离苦得乐,我必须感谢粉丝对Cindy的支持。自从事件发生之后,她的手机一直传来大家安慰的讯息,家人无法解锁、更舍不得关机,希望能让妹妹能够感应到,其实爱她的人远比抹黑她的人多很多。”死者哥哥回应。
“请大家不要再去追究谁是欺凌凶手,媒体也保留家人一些隐私空间,让亲友能好好与妹妹道别。”杨哥哥坦承,“家人无意把矛头指向特定对象、特定网站,只希望所有曾经在相关网站投稿、按赞、收看、留言的人都能知道,不要以为说几句话而已不会怎样,别成为网络言语霸凌的共犯。”
事发地台中刑事警察局则对外表示,对于属告诉乃论范围的网络言论行为则依法采不告不理,这类行为有赖网友及版主自律,方能避免不必要的憾事发生。警方呼吁民众在网上千万不要逞一时口舌之快,以免害人误己。
台湾律师刘育辰强调,在网络上发表、转述或散布毁损他人名誉的言论,可能构成诽谤、公然侮辱等罪,因为属于告诉乃论罪,必须由被害人主动提告,爆料者只要可以证明所言属实就不罚,但如果是“涉及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即使是事实仍犯法。
刘育辰话锋一转,被害者要告得先有对象,以往可以请网络警察查IP,但在2014年台湾《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修法后,调阅IP的资格变得非常严格,必须以重罪为前提,而公然侮辱、诽谤等本非重罪,因此除非被害者清楚知道是谁爆料,否则查不出爆料者的身份,就无从“告”起。
如此说来,受害人杨家放弃追责,当下台湾确实难以追究“靠北部落客”的法律责任。
网络欺凌是一种国际现象
台湾地区的模特自杀案并非孤例。为了博取眼球和点击量,互联网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消费着个人的隐私和丑闻,一个不经意的表情可能成为网络上疯传的“罪证”,电脑里或存储在云端的照片会变成一场网民的情色狂欢,狗仔队堂而皇之地24小时偷拍名人在家里的一举一动……社交媒体的繁荣让网络欺凌愈演愈烈,个人隐私随时可能成为全球网民消遣的对象。
网络欺凌,到底有多严重?根据2014年美国民调机构皮尤研究中心所做专题报告。每10个网民中,就有4个曾遭受过网络欺凌,73%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曾目睹过网络欺凌行为的发生,从人身威胁、人肉搜索,到跟踪性骚扰,不一而足。
报告共收到2849位受访者的反馈,是历史上最详尽的一份有关网络欺凌行为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网络欺凌行为按实施后果来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开辱骂、羞辱、威胁等口头行为,还有一种是针对网络用户的人肉搜索、长期羞辱和人身威胁。后者严重侵犯个人权利,危害性更大。
皮尤报告强调,女性是网络欺凌的最大受害者,26%的18-24岁的女性表示她们遭受过人肉搜索和追踪,25%的女性表示自己在网上遭受过性骚扰。而施恶者实施这些恶行的场地,主要在社交网络和移动App(应用程序)上。三分之二的受害者表示,他们是在社交网络和移动App上被侮辱和谩骂的。其余的重灾区分别为:评论网站、在线游戏网站、电子邮件、讨论社区及在线约会交友网站等。超过半数的受害者声称,自己压根不知道那些攻击者是谁。 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的后果往往更为严重。根据2014年欧盟青少年网络使用调查,欧盟国家年龄介于十一到十六岁的青少年中,有12%曾遭遇网络欺凌,几乎是2010年(7%)的两倍。调查更发现,遭受网络欺凌的青少年中,有5%曾自残、38%想自杀,显示网络欺凌问题已经不容忽视。
在法国,网路欺凌通常发生在十二到十六岁的学生之间,超过半数的受害者是女性。英国《卫报》报道,2013年民调结果显示:有16%的英国孩子曾是网络欺凌的受害者,2014年有四成孩子曾目睹别人受伤害,这几乎是2013年的两倍。
美国“全国预防犯罪委员会”报告显示,网络欺凌已经成为美国青少年面临的最大威胁。弗蒙特州一名13岁的男孩曾在网络言论的鼓动下自杀。
密苏里州一位13岁的女孩梅根·梅尔也因不堪一个网名叫“乔希”的男孩在网络上的侮辱而自缢身亡。在女孩自杀前,“这个世界没有你会更好”的信息不时在她的个人主页上出现。更可怕的是,“乔希”其实是49岁家庭主妇劳莉——她是梅根的邻居,为替与梅根闹翻的女儿出气而冒充少男接近梅根,先引诱后者坠入情网,得手后再肆意欺凌,最终酿成惨剧。
鉴于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的严重危害,卡巴斯基实验室董事长卡巴斯基表示:“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诸多益处,但不幸的是,它同样可以让某些人暴露人性的弱点。现在,网络欺凌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对于受害者来说,它造成的心理创伤可能会非常严重,并且持续很长时间。对于这一问题可能没有纯粹的技术解决方案,但是我们必须进行讨论,提高人们对它的认识,帮助孩子和家长充分并且安全地使用互联网。”
为什么要反对网络欺凌
莱温斯基或许是第一批被网络欺凌伤害的人,1998年的“拉链门”事件中,“互联网首次从传统新闻媒体手中篡夺了重大事件的报道权”。她惊慌失措,毫无还手之力,一夜之间变成被众人唾弃的全球最瞩目“贱人”。
用17年走出阴霾,年过40的莱温斯基回归公众视野,呼吁抵制网络欺凌。2015年TED大会的演讲中,她现身说法:“在22岁时敢说自己从未犯过任何错误的人,请举手。”TED演讲一开始,莱温斯基问道,现场没有一个人举手。“22岁时,我爱上了我的老板;24岁时,我饱受了这场恋爱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与克林顿的丑闻曝光之后,有关各方为了保护总统让她当了替罪羊,她遭受了全球性的网络欺凌和侮辱。
“在被卷入一场荒唐的恋情后,我被拖入了政治、法律和舆论的漩涡中心,这是此前人们从未见过的……而这场丑闻的传播,需归功于数字革命。”
原本准备沉默一辈子的莱温斯基,在与母亲的一次通话中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2010年9月,18岁的罗格斯大一学生克莱门特和另一位男性亲吻的视频被传到网上,遭到网友无情的冷嘲热讽,几天后,他从大桥上纵身跳下。
莱温斯基母亲听到这一消息后,打电话给她。母亲一边啜泣,一边说:“他的父母该怎么办啊……太可怜了。”这时,她才意识到,母亲又回想起1998年发生的一切。“那时,她每天晚上守在我的床边,要求我洗澡时必须让卫生间的门开着,因为她和父亲担心我会因为受到羞辱而自寻短见。”
那一天,对莱温斯基来说是一个转折点。“他让我开始观察身边这个充满羞辱和欺凌的世界。或许与别人分享我的故事,能够帮助那些受尽屈辱、躲在黑暗角落里的人们。问题就在于:我该如何让我的过去变得更有意义?”
TED大会上,莱温斯基发表了一份犀利的檄文《羞辱的代价》,“近20年来,网络欺凌越来越猖獗,创造了一种羞辱文化。公开羞辱还被贴上了价格标签,成了一种产业。羞辱越多,点击也就越多,广告费也越多,这是一个危险的循环。文化中充斥的公开羞辱越多,我们就会看到更多的网络欺凌,这成了一种文化病症。”这番言论,令全场观众起立鼓掌。
“在网络世界里,有无数向我投掷石块的暴徒,我被打上荡妇的烙印,成为人们口中的‘那个女人’。可能很多人认得我,但他们绝不了解我。人们很容易忘记‘那个女人’也有自己的灵魂。”莱温斯基如是说。
她引证最新研究成果,网络欺凌比网下欺凌更容易导致受害者自杀,羞辱是比高兴、愤怒更为强烈的情感,同时会因为网络技术的先进而放大,甚至可能永远存在于网页上,即便是宣称“阅后即焚”的高保密社交工具也可能导致信息的外泄。
“1998年,我失去了全部名誉和尊严,失去了自我,甚至几乎失去了生命……十七年前,这种现象还没有专属名词,但现在我们把它称作‘网络欺凌’或‘网上骚扰’。”莱温斯基强调道。
欧洲:网络警察用调查阻止网络欺凌
拒绝网络欺凌,欧盟走在了全球前列。欧盟自2004年起确定每年二月的第二个星期二为网路安全日,希望唤起社会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活动也获得国际关注,超过一百个国家每年都会在这一天举办活动,呼吁外界注意儿童网络安全。
欧盟打造的“关注网络安全网”在欧洲各地成立教育机构,设立咨询热线,为有疑惑的父母与儿童提供建议,教导他们正确的网络使用守则与自我保护。除此之外,欧盟在2009年时,与包括Facebook(脸书)、推特、谷歌、雅虎、MySpace(博客社交网站)等17个社群网站签订协议,保护青少年隐私,确保青少年网络安全,遏止日益严重的网络欺凌现象。
法国则于去年通过修法,加重处罚所有欺凌,网络欺凌与一般骚扰或欺凌同罪,可处二年有期徒刑及三万欧元罚金。法国大批网站也呼吁,对抗欺凌的第一步就是打破沉默,受害者一定要和身边的人讨论,噤声只会助长欺凌规模扩大。
芬兰警方从2008年开始设立网络警察,通过社交媒体与网民建立密切联系,防范与社交媒体相关的犯罪活动。马尔科是芬兰首名网络警察,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3年,芬兰警方收到3200封电子邮件及5700个“脸书”报案,其中近一半涉及儿童。警方对其中300多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发出140多个“虚拟警告”,责令涉案人停止网络欺凌。在95%的案件中,一个“警告”就足以制止网络欺凌,“因为人们都想避免警方调查。”
在21世纪,互联网影响力超越国家的边界,但是当网络过度主宰日常生活,新生的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网络欺凌。
和传统的校园欺凌、街头欺凌相比,网络欺凌更为普遍,造成的伤害也更大。因为传统欺凌受害者还有诸如家庭、朋友等避风港和“喘息时间”,而网络欺凌可以每天24小时、每周7天不间断地在博客、微博等网络媒介上发生,受欺凌者却无法阻止这些信息的传播。
2008年韩国女明星崔真实,网上遭人恶意攻击,被称曾逼死艺人安在焕云云,不堪忍受网络流言的她愤而自杀;2010年美国新泽西州罗格斯大学生因为性取向,遭室友偷拍不雅视频,并将视频上传至网络,羞愧难当的他跳桥自尽。
今年4月,台湾模特杨又颖在台中家中自杀身亡,留给亲友和粉丝无限遗憾。遗书透露自己刚刚走红,招来许多网络匿名中伤。饱受欺凌的她万分烦恼,不敌心魔,选择自杀,终结了24岁的生命。悲剧发生,网络欺凌一词成为台湾热门搜索词。
网络欺凌难追责
网络欺凌,多以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散播不实消息、辱骂或威胁,造成当事者身心伤害。智能手机普及后,动辄上传视频到网上给网友观看,也形成另一种网络欺凌。
虚拟的网上世界,让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不用直接面对面,因此当人利用网络伤害他人时,欺凌者可能根本没有感受到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忽略了可能触犯法律的问题,而遭网络欺凌的受害者,往往因遭他人异样眼光、排斥疏离,身心受创而有轻生念头。
以杨又颖事件为例,短短70天内,“靠北部落客”(博客)就有65篇抨击文章,多是指其恶心、做作、抢人男友等,这些人身攻击的内容让她身心俱疲。朋友与杨又颖生前对话记录,透露轻生原因,就是来自于“靠北部落客”的匿名谩骂。杨又颖:“我觉得很冤枉,被说成这样真的很想自杀,快活不下去了。”友人:“你是说靠北部落客吗?”杨又颖:“对啊。我已经低落好久了,真的很想死掉。女生被讲成这样,是要怎么活,以后怎么嫁。我做这行本来就是意外,现在真的不想活了。”“不知道可以相信谁”。或许只有死亡,才能一了百了。
台湾网友异口同声,痛斥Facebook(脸书)粉丝“靠北部落客”罪责难逃。悲剧发生后,“靠北部落客”连夜关闭,将网上信息清扫得一干二净,不留一丝痕迹。
网络欺凌,如何究责?台湾地区“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对此表示,“于法无据”,爱莫能助。检方则表示,网络欺凌言论涉及污蔑、造谣等人身攻击,可能触犯刑法公然侮辱或诽谤等罪,属告诉乃论,可由配偶、直系血亲或三等亲内旁系血亲独立提出告诉。
“网络霸凌让她身陷忧郁地狱,只有爱能让她离苦得乐,我必须感谢粉丝对Cindy的支持。自从事件发生之后,她的手机一直传来大家安慰的讯息,家人无法解锁、更舍不得关机,希望能让妹妹能够感应到,其实爱她的人远比抹黑她的人多很多。”死者哥哥回应。
“请大家不要再去追究谁是欺凌凶手,媒体也保留家人一些隐私空间,让亲友能好好与妹妹道别。”杨哥哥坦承,“家人无意把矛头指向特定对象、特定网站,只希望所有曾经在相关网站投稿、按赞、收看、留言的人都能知道,不要以为说几句话而已不会怎样,别成为网络言语霸凌的共犯。”
事发地台中刑事警察局则对外表示,对于属告诉乃论范围的网络言论行为则依法采不告不理,这类行为有赖网友及版主自律,方能避免不必要的憾事发生。警方呼吁民众在网上千万不要逞一时口舌之快,以免害人误己。
台湾律师刘育辰强调,在网络上发表、转述或散布毁损他人名誉的言论,可能构成诽谤、公然侮辱等罪,因为属于告诉乃论罪,必须由被害人主动提告,爆料者只要可以证明所言属实就不罚,但如果是“涉及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即使是事实仍犯法。
刘育辰话锋一转,被害者要告得先有对象,以往可以请网络警察查IP,但在2014年台湾《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修法后,调阅IP的资格变得非常严格,必须以重罪为前提,而公然侮辱、诽谤等本非重罪,因此除非被害者清楚知道是谁爆料,否则查不出爆料者的身份,就无从“告”起。
如此说来,受害人杨家放弃追责,当下台湾确实难以追究“靠北部落客”的法律责任。
网络欺凌是一种国际现象
台湾地区的模特自杀案并非孤例。为了博取眼球和点击量,互联网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消费着个人的隐私和丑闻,一个不经意的表情可能成为网络上疯传的“罪证”,电脑里或存储在云端的照片会变成一场网民的情色狂欢,狗仔队堂而皇之地24小时偷拍名人在家里的一举一动……社交媒体的繁荣让网络欺凌愈演愈烈,个人隐私随时可能成为全球网民消遣的对象。
网络欺凌,到底有多严重?根据2014年美国民调机构皮尤研究中心所做专题报告。每10个网民中,就有4个曾遭受过网络欺凌,73%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曾目睹过网络欺凌行为的发生,从人身威胁、人肉搜索,到跟踪性骚扰,不一而足。
报告共收到2849位受访者的反馈,是历史上最详尽的一份有关网络欺凌行为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网络欺凌行为按实施后果来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开辱骂、羞辱、威胁等口头行为,还有一种是针对网络用户的人肉搜索、长期羞辱和人身威胁。后者严重侵犯个人权利,危害性更大。
皮尤报告强调,女性是网络欺凌的最大受害者,26%的18-24岁的女性表示她们遭受过人肉搜索和追踪,25%的女性表示自己在网上遭受过性骚扰。而施恶者实施这些恶行的场地,主要在社交网络和移动App(应用程序)上。三分之二的受害者表示,他们是在社交网络和移动App上被侮辱和谩骂的。其余的重灾区分别为:评论网站、在线游戏网站、电子邮件、讨论社区及在线约会交友网站等。超过半数的受害者声称,自己压根不知道那些攻击者是谁。 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的后果往往更为严重。根据2014年欧盟青少年网络使用调查,欧盟国家年龄介于十一到十六岁的青少年中,有12%曾遭遇网络欺凌,几乎是2010年(7%)的两倍。调查更发现,遭受网络欺凌的青少年中,有5%曾自残、38%想自杀,显示网络欺凌问题已经不容忽视。
在法国,网路欺凌通常发生在十二到十六岁的学生之间,超过半数的受害者是女性。英国《卫报》报道,2013年民调结果显示:有16%的英国孩子曾是网络欺凌的受害者,2014年有四成孩子曾目睹别人受伤害,这几乎是2013年的两倍。
美国“全国预防犯罪委员会”报告显示,网络欺凌已经成为美国青少年面临的最大威胁。弗蒙特州一名13岁的男孩曾在网络言论的鼓动下自杀。
密苏里州一位13岁的女孩梅根·梅尔也因不堪一个网名叫“乔希”的男孩在网络上的侮辱而自缢身亡。在女孩自杀前,“这个世界没有你会更好”的信息不时在她的个人主页上出现。更可怕的是,“乔希”其实是49岁家庭主妇劳莉——她是梅根的邻居,为替与梅根闹翻的女儿出气而冒充少男接近梅根,先引诱后者坠入情网,得手后再肆意欺凌,最终酿成惨剧。
鉴于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的严重危害,卡巴斯基实验室董事长卡巴斯基表示:“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诸多益处,但不幸的是,它同样可以让某些人暴露人性的弱点。现在,网络欺凌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对于受害者来说,它造成的心理创伤可能会非常严重,并且持续很长时间。对于这一问题可能没有纯粹的技术解决方案,但是我们必须进行讨论,提高人们对它的认识,帮助孩子和家长充分并且安全地使用互联网。”
为什么要反对网络欺凌
莱温斯基或许是第一批被网络欺凌伤害的人,1998年的“拉链门”事件中,“互联网首次从传统新闻媒体手中篡夺了重大事件的报道权”。她惊慌失措,毫无还手之力,一夜之间变成被众人唾弃的全球最瞩目“贱人”。
用17年走出阴霾,年过40的莱温斯基回归公众视野,呼吁抵制网络欺凌。2015年TED大会的演讲中,她现身说法:“在22岁时敢说自己从未犯过任何错误的人,请举手。”TED演讲一开始,莱温斯基问道,现场没有一个人举手。“22岁时,我爱上了我的老板;24岁时,我饱受了这场恋爱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与克林顿的丑闻曝光之后,有关各方为了保护总统让她当了替罪羊,她遭受了全球性的网络欺凌和侮辱。
“在被卷入一场荒唐的恋情后,我被拖入了政治、法律和舆论的漩涡中心,这是此前人们从未见过的……而这场丑闻的传播,需归功于数字革命。”
原本准备沉默一辈子的莱温斯基,在与母亲的一次通话中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2010年9月,18岁的罗格斯大一学生克莱门特和另一位男性亲吻的视频被传到网上,遭到网友无情的冷嘲热讽,几天后,他从大桥上纵身跳下。
莱温斯基母亲听到这一消息后,打电话给她。母亲一边啜泣,一边说:“他的父母该怎么办啊……太可怜了。”这时,她才意识到,母亲又回想起1998年发生的一切。“那时,她每天晚上守在我的床边,要求我洗澡时必须让卫生间的门开着,因为她和父亲担心我会因为受到羞辱而自寻短见。”
那一天,对莱温斯基来说是一个转折点。“他让我开始观察身边这个充满羞辱和欺凌的世界。或许与别人分享我的故事,能够帮助那些受尽屈辱、躲在黑暗角落里的人们。问题就在于:我该如何让我的过去变得更有意义?”
TED大会上,莱温斯基发表了一份犀利的檄文《羞辱的代价》,“近20年来,网络欺凌越来越猖獗,创造了一种羞辱文化。公开羞辱还被贴上了价格标签,成了一种产业。羞辱越多,点击也就越多,广告费也越多,这是一个危险的循环。文化中充斥的公开羞辱越多,我们就会看到更多的网络欺凌,这成了一种文化病症。”这番言论,令全场观众起立鼓掌。
“在网络世界里,有无数向我投掷石块的暴徒,我被打上荡妇的烙印,成为人们口中的‘那个女人’。可能很多人认得我,但他们绝不了解我。人们很容易忘记‘那个女人’也有自己的灵魂。”莱温斯基如是说。
她引证最新研究成果,网络欺凌比网下欺凌更容易导致受害者自杀,羞辱是比高兴、愤怒更为强烈的情感,同时会因为网络技术的先进而放大,甚至可能永远存在于网页上,即便是宣称“阅后即焚”的高保密社交工具也可能导致信息的外泄。
“1998年,我失去了全部名誉和尊严,失去了自我,甚至几乎失去了生命……十七年前,这种现象还没有专属名词,但现在我们把它称作‘网络欺凌’或‘网上骚扰’。”莱温斯基强调道。
欧洲:网络警察用调查阻止网络欺凌
拒绝网络欺凌,欧盟走在了全球前列。欧盟自2004年起确定每年二月的第二个星期二为网路安全日,希望唤起社会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活动也获得国际关注,超过一百个国家每年都会在这一天举办活动,呼吁外界注意儿童网络安全。
欧盟打造的“关注网络安全网”在欧洲各地成立教育机构,设立咨询热线,为有疑惑的父母与儿童提供建议,教导他们正确的网络使用守则与自我保护。除此之外,欧盟在2009年时,与包括Facebook(脸书)、推特、谷歌、雅虎、MySpace(博客社交网站)等17个社群网站签订协议,保护青少年隐私,确保青少年网络安全,遏止日益严重的网络欺凌现象。
法国则于去年通过修法,加重处罚所有欺凌,网络欺凌与一般骚扰或欺凌同罪,可处二年有期徒刑及三万欧元罚金。法国大批网站也呼吁,对抗欺凌的第一步就是打破沉默,受害者一定要和身边的人讨论,噤声只会助长欺凌规模扩大。
芬兰警方从2008年开始设立网络警察,通过社交媒体与网民建立密切联系,防范与社交媒体相关的犯罪活动。马尔科是芬兰首名网络警察,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3年,芬兰警方收到3200封电子邮件及5700个“脸书”报案,其中近一半涉及儿童。警方对其中300多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发出140多个“虚拟警告”,责令涉案人停止网络欺凌。在95%的案件中,一个“警告”就足以制止网络欺凌,“因为人们都想避免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