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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导力量,是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重要依靠力量。伊春市农技推广体糸长期以来是以推广和服务为主,为解决农民增收和实现农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当地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的增长越来越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当前我市现有的农技推广体系存在技术力量薄弱、服务范围窄、农业技术推广整体力度不够等,达不到农民和务农职工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制约了我市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急需提高和改进。
1.伊春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现状
我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成立于1987年,多年来,特别是在近几年社会主义新农村、新林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始终把为广大农民和务农职工开展科技服务和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在抓科技培训、科研创新、新技术推广、咨询服务、示范园区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植物保护、土壤肥料、科普培训等多学科、宽领域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为解决农民增收和实现农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伊春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包涵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置和技术人员的配备。目前全市设置三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34个,其中市级推广中心1个,县(市)级推广中心2个,区(局)推广机构12个,乡(镇)级推广机构19个。从总体上看,市、县(市)两级推广体系建制基本完善,工作状态完好,机构设置是市设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县(市)设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9个区(局)中12个区(局)有推广站设置;19个乡(镇)有17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置。全市农技推广系统编制180个,实有农技推广人员153人,其中市级推广人员62人,县(市)级推广人员54人(铁力市28、嘉荫县26),区(局)级推广人员22人,乡(镇)级推广人员15人。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我市农技推广体系在推动农业生产,提高农业产量,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也暴露了一些在新形势下与现代化农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一是区、局推广机构严重空缺。全市19个区、局保留推广站建制的只有12个区局。二是推广人员力量不足。推广力量不足主要表现在乡(镇)和区(局),全市19个乡(镇)的17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34个,实有推广人员只有15人。19个区(局)推广编制30个,实有推广人员22个,其中有5名非专业技术人员。三是队伍老化、人员匮乏。全市农业技术推广系统普遍存在人员匮乏,知识老化,技术断层,专业干部比例少,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四是推广经费不足。目前全市农业技术推广系统,开展公益性推广工作的经费主要来自各级政府财政,通常也只是负责推广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单位的水电费等日常开销,没有额外承担任何基本的公益性职能的经费,推广事业费长期处于供给不足状态,经费不足导致农技推广部门成了有钱养人、无钱做事的地方。五是运行机制落后。主要是部分区(局)农技推广机构不独立,职能包涵在区(局)农业局中,农技推广人员也多是兼职,推广人员经常被安排干农业局的中心工作,无法保证把全部精力用在农技推广工作上。缺乏科学的激励办法,干多干少一个样,导致推广人员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被动服务绩效差。
3.加强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议
为加强和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恢复完善区(局)、场(所)推广机构建制和配齐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上,建立起完善的基层推广体系和技术过硬的推广队伍,使其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并能从中发挥重要作用,下面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3.1明确公益性职能
我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设立在市、县(市)、区(局)、乡(镇)、场(所)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标准化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防旱技术服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等。
3.2恢复完善推广机构设置
3.2.1恢复撤销的区(局)推广机构
每个区局都应有专门从事农业和多种经营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对7个没有推广站建制的区局要尽快恢复建立,配齐人员,以满足农技推广工作的需要。
3.2.2配足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我市尚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制的12个区局编制30个,实有推广人员22人,其中还有5名非专业技术人员,这就要求各区局尽快配齐配全。南四局是我市农业和森工多种经营企业,且其中铁力局、双丰局、桃山局等三个林业局农业规模较大,应按要求核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3.2.3健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乡镇农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应尽快解决。结合我市实际,依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可选择在乡镇范围内进行整合的基础上综合设置、由县级向乡镇派出或跨乡镇设置区域站等设置方式,也可以由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乡镇派出农业技术人员。
3.2.4增加场(所)农业推广机构设置
场(所)是我市区别于农区特有的一种基层行政建制,过去一直以木材生产为主,近些年随着林木资源的匮乏以及天保工程的实施,逐渐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农业和森工多种经营生产上来,农业和多种经营生产现已成为我市林区人民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其生产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我市林区人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高低。因此,建议各区(局)都应该在场(所)设置推广站,并根据本地农业和多种经营生产特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3充实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针对当前我市专业人员比例少,且知识趋于老化,缺少林下经济方面的专家等实际情况,一是为适应食用菌产业提档升级,强化食用菌管理和服务职能,急需充实食用菌方面的专业人员。二是为适应森林食品产业发展需要,充实林下特色种植业专门人才。主要从事野菜、野果和药材等方面的技术研究、推广和服务工作。建议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增配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食用菌、多种经营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比重。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在稳定现有农技人员基础上,积极改善农技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并促进其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3.4建立强大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收入较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科技都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也要积极引导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的状况。一是各级政府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财政每年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其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二是建立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风险项目的研究和推广。三是涉及农业的重大项目要在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技经费。四是积极鼓励和吸引国内外资金特别是工商企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事业。
3.5创新农技推广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应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一是为保证农技推广人员把主要精力投放到农业生产上,区局、林场所、乡镇的推广机构管理应实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当地政府双重管理。区(局)、场(所)、乡(镇)推广机构受当地农业行政部门领导,业务上主要受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二是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5%,并注意保持各种专业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三是重视和加强现有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农业科技人员提供进修、培训、外出考察等学习机会,不断“充电”,以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需要。四是进一步加大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力度,积极探索全系统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采取竞聘上岗、择优聘用、末位淘汰、工资分配与业绩挂钩等,充分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全市农技推广系统的整体功能和服务水平。
1.伊春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现状
我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成立于1987年,多年来,特别是在近几年社会主义新农村、新林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始终把为广大农民和务农职工开展科技服务和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在抓科技培训、科研创新、新技术推广、咨询服务、示范园区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植物保护、土壤肥料、科普培训等多学科、宽领域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为解决农民增收和实现农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伊春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包涵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置和技术人员的配备。目前全市设置三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34个,其中市级推广中心1个,县(市)级推广中心2个,区(局)推广机构12个,乡(镇)级推广机构19个。从总体上看,市、县(市)两级推广体系建制基本完善,工作状态完好,机构设置是市设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县(市)设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9个区(局)中12个区(局)有推广站设置;19个乡(镇)有17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置。全市农技推广系统编制180个,实有农技推广人员153人,其中市级推广人员62人,县(市)级推广人员54人(铁力市28、嘉荫县26),区(局)级推广人员22人,乡(镇)级推广人员15人。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我市农技推广体系在推动农业生产,提高农业产量,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也暴露了一些在新形势下与现代化农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一是区、局推广机构严重空缺。全市19个区、局保留推广站建制的只有12个区局。二是推广人员力量不足。推广力量不足主要表现在乡(镇)和区(局),全市19个乡(镇)的17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34个,实有推广人员只有15人。19个区(局)推广编制30个,实有推广人员22个,其中有5名非专业技术人员。三是队伍老化、人员匮乏。全市农业技术推广系统普遍存在人员匮乏,知识老化,技术断层,专业干部比例少,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四是推广经费不足。目前全市农业技术推广系统,开展公益性推广工作的经费主要来自各级政府财政,通常也只是负责推广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单位的水电费等日常开销,没有额外承担任何基本的公益性职能的经费,推广事业费长期处于供给不足状态,经费不足导致农技推广部门成了有钱养人、无钱做事的地方。五是运行机制落后。主要是部分区(局)农技推广机构不独立,职能包涵在区(局)农业局中,农技推广人员也多是兼职,推广人员经常被安排干农业局的中心工作,无法保证把全部精力用在农技推广工作上。缺乏科学的激励办法,干多干少一个样,导致推广人员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被动服务绩效差。
3.加强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议
为加强和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恢复完善区(局)、场(所)推广机构建制和配齐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上,建立起完善的基层推广体系和技术过硬的推广队伍,使其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并能从中发挥重要作用,下面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3.1明确公益性职能
我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设立在市、县(市)、区(局)、乡(镇)、场(所)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标准化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防旱技术服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等。
3.2恢复完善推广机构设置
3.2.1恢复撤销的区(局)推广机构
每个区局都应有专门从事农业和多种经营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对7个没有推广站建制的区局要尽快恢复建立,配齐人员,以满足农技推广工作的需要。
3.2.2配足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我市尚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制的12个区局编制30个,实有推广人员22人,其中还有5名非专业技术人员,这就要求各区局尽快配齐配全。南四局是我市农业和森工多种经营企业,且其中铁力局、双丰局、桃山局等三个林业局农业规模较大,应按要求核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3.2.3健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乡镇农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应尽快解决。结合我市实际,依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可选择在乡镇范围内进行整合的基础上综合设置、由县级向乡镇派出或跨乡镇设置区域站等设置方式,也可以由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乡镇派出农业技术人员。
3.2.4增加场(所)农业推广机构设置
场(所)是我市区别于农区特有的一种基层行政建制,过去一直以木材生产为主,近些年随着林木资源的匮乏以及天保工程的实施,逐渐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农业和森工多种经营生产上来,农业和多种经营生产现已成为我市林区人民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其生产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我市林区人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高低。因此,建议各区(局)都应该在场(所)设置推广站,并根据本地农业和多种经营生产特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3充实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针对当前我市专业人员比例少,且知识趋于老化,缺少林下经济方面的专家等实际情况,一是为适应食用菌产业提档升级,强化食用菌管理和服务职能,急需充实食用菌方面的专业人员。二是为适应森林食品产业发展需要,充实林下特色种植业专门人才。主要从事野菜、野果和药材等方面的技术研究、推广和服务工作。建议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增配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食用菌、多种经营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比重。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在稳定现有农技人员基础上,积极改善农技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并促进其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3.4建立强大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收入较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科技都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也要积极引导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的状况。一是各级政府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财政每年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其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二是建立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风险项目的研究和推广。三是涉及农业的重大项目要在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技经费。四是积极鼓励和吸引国内外资金特别是工商企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事业。
3.5创新农技推广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应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一是为保证农技推广人员把主要精力投放到农业生产上,区局、林场所、乡镇的推广机构管理应实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当地政府双重管理。区(局)、场(所)、乡(镇)推广机构受当地农业行政部门领导,业务上主要受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二是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5%,并注意保持各种专业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三是重视和加强现有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农业科技人员提供进修、培训、外出考察等学习机会,不断“充电”,以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需要。四是进一步加大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力度,积极探索全系统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采取竞聘上岗、择优聘用、末位淘汰、工资分配与业绩挂钩等,充分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全市农技推广系统的整体功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