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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帕卢市的一所初中,有个15岁男生艾德拉·埃斯利·鲁坞奇,他在 2010年11月7日上午放学途中路过一家招待所,见门外放着一双白色旧拖鞋,以为是谁废弃的,就顺手拿回了家。
这本算不得什么大事,但鲁坞奇不会想到,他拿走的那双旧拖鞋,竟是警长艾哈迈德·卢思迪·哈拉哈普的。这位28岁的警长立即动用手下展开侦破工作,经过6个月的细致摸排,终于在2011年7月,将正参加期末考试的鲁坞奇缉拿归案。
哈拉哈普警长素以办案果断而闻名,让他生气的是,在审讯鲁坞奇时,这个15岁的小男孩竟对偷窃一事矢口否认,尤其当他已经讲明那双拖鞋属于自己时,鲁坞奇仍百般狡辩,这使他的耐心消失殆尽,遂命令两名手下“给这小子点颜色瞧瞧”!一阵暴打后,鲁坞奇承认自己拿走了那双价值3万印尼盾(约合3.3美元)的旧拖鞋。
此案成了印尼各大媒体的新闻头条,法院也于2011年12月初进行了第一次审理。如果偷窃罪名成立,鲁坞奇将会被判处5年监禁。
鲁坞奇的父母认为,儿子是“屈打成招”,随即向帕卢市警察局投诉,要求惩办打人凶手并释放儿子。
虽然法院在首次开庭后没有作出判决,仍引起了民众强烈反响。印尼儿童保护委员会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募捐活动,为哈拉哈普警官购买新拖鞋,以此作为对他的“赔偿”。短短数日,在帕卢、雅加达等城市,数以万计的民众投身到捐赠拖鞋的抗议活动中。一时间,各地警察局外扔满了各种颜色的旧拖鞋,以抗议警察的违法行为和对鲁坞奇的声援。
印尼人权观察组织也发表声明指出:“全国各地的民众把拖鞋扔到警察局,表明了对警察野蛮行径的愤怒,必须惩办那位警长和释放小男孩,否则难平民愤!”
2012年1月4日,法院再次审理此案。许多人聚集在法庭外,要求释放鲁坞奇,并将穿过的旧拖鞋堆积在法庭外。而帕卢市的中学生也在当天穿着拖鞋上课以示抗议。
法庭上,鲁坞奇出示了那双旧拖鞋,而哈拉哈普警长却说:“这不是我的那双拖鞋,品牌不对,尺码也不对。”
鲁坞奇的律师质问哈拉哈普:“既然不是你的,那当时根据什么认定是我的当事人拿走了你的拖鞋,又为什么对他严刑逼供?你的所作所为,才是名副其实的犯罪!”并向法官提出:“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强烈要求对哈拉哈普警长予以严惩,并当庭释放鲁坞奇!”
迫于压力,法庭最终以鲁坞奇未成年为由免于刑事处罚,而哈拉哈普警官则因犯虐待儿童罪被判处21天监禁,并向鲁坞奇赔偿精神损失费330万印尼盾(约合3300美元),法庭还责令哈拉哈普在30天内引咎辞职。另外两名参与殴打鲁坞奇的警察,也被警局辞退。
印尼发行量最大的报纸《罗盘报》评论道:“警察应当把社会成员当成服务的公民,而不是敌人。作为一个年轻有前途的警长,竟被一雙旧拖鞋‘扔’丢了前程,确实发人深思: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需十分注意自己的外在形象和思想文化修养,如果稍有闪失,就会招致麻烦甚至断送职业生涯。只有时刻保持内敛、低调和谦卑的姿态,才是做人的最高智慧。”
(摘自《现代青年》 图/顾宏宇)
这本算不得什么大事,但鲁坞奇不会想到,他拿走的那双旧拖鞋,竟是警长艾哈迈德·卢思迪·哈拉哈普的。这位28岁的警长立即动用手下展开侦破工作,经过6个月的细致摸排,终于在2011年7月,将正参加期末考试的鲁坞奇缉拿归案。
哈拉哈普警长素以办案果断而闻名,让他生气的是,在审讯鲁坞奇时,这个15岁的小男孩竟对偷窃一事矢口否认,尤其当他已经讲明那双拖鞋属于自己时,鲁坞奇仍百般狡辩,这使他的耐心消失殆尽,遂命令两名手下“给这小子点颜色瞧瞧”!一阵暴打后,鲁坞奇承认自己拿走了那双价值3万印尼盾(约合3.3美元)的旧拖鞋。
此案成了印尼各大媒体的新闻头条,法院也于2011年12月初进行了第一次审理。如果偷窃罪名成立,鲁坞奇将会被判处5年监禁。
鲁坞奇的父母认为,儿子是“屈打成招”,随即向帕卢市警察局投诉,要求惩办打人凶手并释放儿子。
虽然法院在首次开庭后没有作出判决,仍引起了民众强烈反响。印尼儿童保护委员会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募捐活动,为哈拉哈普警官购买新拖鞋,以此作为对他的“赔偿”。短短数日,在帕卢、雅加达等城市,数以万计的民众投身到捐赠拖鞋的抗议活动中。一时间,各地警察局外扔满了各种颜色的旧拖鞋,以抗议警察的违法行为和对鲁坞奇的声援。
印尼人权观察组织也发表声明指出:“全国各地的民众把拖鞋扔到警察局,表明了对警察野蛮行径的愤怒,必须惩办那位警长和释放小男孩,否则难平民愤!”
2012年1月4日,法院再次审理此案。许多人聚集在法庭外,要求释放鲁坞奇,并将穿过的旧拖鞋堆积在法庭外。而帕卢市的中学生也在当天穿着拖鞋上课以示抗议。
法庭上,鲁坞奇出示了那双旧拖鞋,而哈拉哈普警长却说:“这不是我的那双拖鞋,品牌不对,尺码也不对。”
鲁坞奇的律师质问哈拉哈普:“既然不是你的,那当时根据什么认定是我的当事人拿走了你的拖鞋,又为什么对他严刑逼供?你的所作所为,才是名副其实的犯罪!”并向法官提出:“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强烈要求对哈拉哈普警长予以严惩,并当庭释放鲁坞奇!”
迫于压力,法庭最终以鲁坞奇未成年为由免于刑事处罚,而哈拉哈普警官则因犯虐待儿童罪被判处21天监禁,并向鲁坞奇赔偿精神损失费330万印尼盾(约合3300美元),法庭还责令哈拉哈普在30天内引咎辞职。另外两名参与殴打鲁坞奇的警察,也被警局辞退。
印尼发行量最大的报纸《罗盘报》评论道:“警察应当把社会成员当成服务的公民,而不是敌人。作为一个年轻有前途的警长,竟被一雙旧拖鞋‘扔’丢了前程,确实发人深思: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需十分注意自己的外在形象和思想文化修养,如果稍有闪失,就会招致麻烦甚至断送职业生涯。只有时刻保持内敛、低调和谦卑的姿态,才是做人的最高智慧。”
(摘自《现代青年》 图/顾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