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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是对哈贝马斯法哲学的核心范畴——事实性与有效性——的语言学基础进行的阐释。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在语言层面上的张力是哈贝马斯的程序主义法律范式的理论基础,也是其真理理论、意义理论的主要论域。因此,对这一问题的阐明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哈贝马斯后期政治哲学、法哲学的理解,同时,也可以使我们对语言学转向后究竞什么是思想、事实、规范等这些法哲学基本问题有一个大体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