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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物流信息平台对于推动物流信息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运营模式对于保障物流信息平台长效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本文主要对物流信息平台的运营模式从商业模式、服务模式以及投资主体三方面作了简要的综述。
关键词:物流信息平台;运营模式;商业模式;服务模式
中图分类号:F530.86
1 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是指为了实现客户价值的最大化,把能使企业运行的内外各要素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高效率的、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运行系统,通过最优的实现形式满足客户的需求、实现客户价值的最大化同时使系统达成持续赢利目标的整体解决方案。商业模式是对一个组织如何行使其功能的描述,是对其主要活动提纲挈领的概括[1]。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按照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分为盈利性和非盈利性公共信息平台。
非盈利性信息平台,即公益性信息平台一般是由政府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完全投资,其目的在于利于本地物流中心的形成以及本地投资环境的改善等,很好的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盈利性的公共信息平台投资主体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企业,其盈利形式大致可以分为:广告增值型服务模式;合同制型服务模式;信息软件型服务模式;紧凑整合型服务模式。这四种商业模式彼此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之间有相互融合的服务。在考虑使用某种模式时不能将其固定在某个方面,而是要综合考虑从中提炼核心价值加以综合使用[2]。
2 按照服务模式划分
传统的公共信息平台有两种典型的服务模型:单一技术驱动模式和单一信息中介模式[3]。单一技术驱动模式是指单一的技术型公司凭借一技之长着手主导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并没有吸引用户的深度参与。该局限性使得企业不能准确地把握用户的需求以及特定的应用环境等,从而使得平台的运营不畅。单一信息中介模式就是物流信息平台充当一个供用户发布信息的渠道,使大家能够通过平台的信息共享获得自己需要的信息。当前我国的物流平台已有不少,可大部分都属于单一信息中介的模式。
3 按照投资、运营主体划分的运营模式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运营模式按照投资、建设以及运营主体划分,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由政府主导的称作“政府模式”;由企业自主负责完成的称作“企业模式”;由政府和企业协作完成的,称作“协同模式”;还有一种运营模式是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建设,但后期则选择将平台运营以及维护的部分和全部外包给能够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企业,被称作“委托第三方的运营模式”[4]。以下将对这三种运营模式做出详细的介绍:
3.1 “政府模式”
“政府模式”即由国家主导的,包括物流信息平台初期的规划建设、运行以及后期的维护都由政府部门直接负责单独完成。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一类是政府增加编制,由政府部门直接负责信息平台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第二类是由政府部门指定相应的事业单位或非盈利企业,由其按照政府要求负责信息平台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日常运营维护资金由政府全额拨款,年运行维护费包括硬件设备运维费与系统软件运维费两部分[5]。
“政府模式”中国家通过宏观层面对平台进行有效管理。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政策支持对于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一方面公共信息平台的核心问题是交换,而交换的基础是标准,政府的统一规划保证了系统标准和接口的一致性和规范性,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平台的通用性;另一方面,只有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政策支持才能保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服务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公共性,从而避免以纯粹经济利益来衡量平台的建设[6]。
3.2 “企业模式”
企业主导模式是指信息平台的投资建设以及后期的运营完全由企业自己负责。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企业可以不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约束,这样使得企业的局限性比较小,企业可以自主建设和运营信息平台,这样使得管理比较灵活,能够实现市场化运作。针对市场的变动情况以及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企业可以及时调整运营方式和服务体系,从而满足市场的需求提高服务水平。但该模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没有政府的支持企业在平台的运营初期压力较大,整体规划性不强难以实现预期规模。
3.3 “协同模式”
“协同模式”是指由政府与投资企业相结合的运营方式,国外很多平台都采用这种模式。“协同模式”将前两种模式的优势集于一体,很好的避免了它们的不利之处。在实际规划建设中该模式又可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二种模式[7]。
“自上而下”的模式是初期由政府以股份制的形式首先注入部分初始启动资金,牵头负责规划协调, 之后引导和吸引企业同样以股份制的形式注入資金。政府要行使宏观调控的职能,负责指导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共享信息服务价格的制定和市场引导政策的出台。后期入股企业逐渐取代政府转而成为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的运作主体,根据相关政策和行业协会制度,引入行业准入机制和会员制等管理运营方式。
“自下而上”的模式是指企业首先根据自身的需要而发起的整合资源从而实现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之后为了能够满足当地客户的需要从而促进当地物流业的发展,政府部门着手参与到信息平台的运营当中来,更好的提升平台的运行效率。
3.4 “委托第三方的运营模式”
委托第三方运营模式是指由政府或企业出资,自行建设并将运营管理全部或者部分外包给能够提供运营服务的第三方企业。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分别为:①降低投资方初期运营投资;②业务组织体系复杂;③利益关系对立统一[4]。
4 总结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技术以及管理方面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企业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去规划和协调。政府应从政策、资金、环境等宏观层面上给予大力的支持,社会各阶层通过信息整合努力建设出符合实际需求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参考文献
[1] 白雪. 我国物流信息平台商业模式分析[J]. 企业导报, 2011,(5): 121-122.
[2] 孔卓. 公共物流信息平台运营模式探讨[J]. 产业经济, 2011,(1):210-211.
[3] 葛禄青, 刘仲英.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服务模式[J]. 现代管理科学,2008,(4).
[4] 燕晨屹, 史方彤, 王喜富. 基于物联网的物流信息平台运营模式研究[J]. 物流技术, 2011, 30(12): 217-219.
[5] 童明荣, 周蓝蓝. 城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研究[J].物流技术,2008, (27).
[6] 于磊. 陕西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设计和实现[D]. 2011, (5).
[7] 尚鸿雁, 刘小东, 白永江. 物流信息平台的区分及规划运营模式研究[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4).
关键词:物流信息平台;运营模式;商业模式;服务模式
中图分类号:F530.86
1 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是指为了实现客户价值的最大化,把能使企业运行的内外各要素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高效率的、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运行系统,通过最优的实现形式满足客户的需求、实现客户价值的最大化同时使系统达成持续赢利目标的整体解决方案。商业模式是对一个组织如何行使其功能的描述,是对其主要活动提纲挈领的概括[1]。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按照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分为盈利性和非盈利性公共信息平台。
非盈利性信息平台,即公益性信息平台一般是由政府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完全投资,其目的在于利于本地物流中心的形成以及本地投资环境的改善等,很好的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盈利性的公共信息平台投资主体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企业,其盈利形式大致可以分为:广告增值型服务模式;合同制型服务模式;信息软件型服务模式;紧凑整合型服务模式。这四种商业模式彼此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之间有相互融合的服务。在考虑使用某种模式时不能将其固定在某个方面,而是要综合考虑从中提炼核心价值加以综合使用[2]。
2 按照服务模式划分
传统的公共信息平台有两种典型的服务模型:单一技术驱动模式和单一信息中介模式[3]。单一技术驱动模式是指单一的技术型公司凭借一技之长着手主导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并没有吸引用户的深度参与。该局限性使得企业不能准确地把握用户的需求以及特定的应用环境等,从而使得平台的运营不畅。单一信息中介模式就是物流信息平台充当一个供用户发布信息的渠道,使大家能够通过平台的信息共享获得自己需要的信息。当前我国的物流平台已有不少,可大部分都属于单一信息中介的模式。
3 按照投资、运营主体划分的运营模式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运营模式按照投资、建设以及运营主体划分,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由政府主导的称作“政府模式”;由企业自主负责完成的称作“企业模式”;由政府和企业协作完成的,称作“协同模式”;还有一种运营模式是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建设,但后期则选择将平台运营以及维护的部分和全部外包给能够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企业,被称作“委托第三方的运营模式”[4]。以下将对这三种运营模式做出详细的介绍:
3.1 “政府模式”
“政府模式”即由国家主导的,包括物流信息平台初期的规划建设、运行以及后期的维护都由政府部门直接负责单独完成。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一类是政府增加编制,由政府部门直接负责信息平台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第二类是由政府部门指定相应的事业单位或非盈利企业,由其按照政府要求负责信息平台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日常运营维护资金由政府全额拨款,年运行维护费包括硬件设备运维费与系统软件运维费两部分[5]。
“政府模式”中国家通过宏观层面对平台进行有效管理。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政策支持对于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一方面公共信息平台的核心问题是交换,而交换的基础是标准,政府的统一规划保证了系统标准和接口的一致性和规范性,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平台的通用性;另一方面,只有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政策支持才能保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服务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公共性,从而避免以纯粹经济利益来衡量平台的建设[6]。
3.2 “企业模式”
企业主导模式是指信息平台的投资建设以及后期的运营完全由企业自己负责。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企业可以不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约束,这样使得企业的局限性比较小,企业可以自主建设和运营信息平台,这样使得管理比较灵活,能够实现市场化运作。针对市场的变动情况以及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企业可以及时调整运营方式和服务体系,从而满足市场的需求提高服务水平。但该模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没有政府的支持企业在平台的运营初期压力较大,整体规划性不强难以实现预期规模。
3.3 “协同模式”
“协同模式”是指由政府与投资企业相结合的运营方式,国外很多平台都采用这种模式。“协同模式”将前两种模式的优势集于一体,很好的避免了它们的不利之处。在实际规划建设中该模式又可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二种模式[7]。
“自上而下”的模式是初期由政府以股份制的形式首先注入部分初始启动资金,牵头负责规划协调, 之后引导和吸引企业同样以股份制的形式注入資金。政府要行使宏观调控的职能,负责指导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共享信息服务价格的制定和市场引导政策的出台。后期入股企业逐渐取代政府转而成为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的运作主体,根据相关政策和行业协会制度,引入行业准入机制和会员制等管理运营方式。
“自下而上”的模式是指企业首先根据自身的需要而发起的整合资源从而实现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之后为了能够满足当地客户的需要从而促进当地物流业的发展,政府部门着手参与到信息平台的运营当中来,更好的提升平台的运行效率。
3.4 “委托第三方的运营模式”
委托第三方运营模式是指由政府或企业出资,自行建设并将运营管理全部或者部分外包给能够提供运营服务的第三方企业。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分别为:①降低投资方初期运营投资;②业务组织体系复杂;③利益关系对立统一[4]。
4 总结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技术以及管理方面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企业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去规划和协调。政府应从政策、资金、环境等宏观层面上给予大力的支持,社会各阶层通过信息整合努力建设出符合实际需求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参考文献
[1] 白雪. 我国物流信息平台商业模式分析[J]. 企业导报, 2011,(5): 121-122.
[2] 孔卓. 公共物流信息平台运营模式探讨[J]. 产业经济, 2011,(1):210-211.
[3] 葛禄青, 刘仲英.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服务模式[J]. 现代管理科学,2008,(4).
[4] 燕晨屹, 史方彤, 王喜富. 基于物联网的物流信息平台运营模式研究[J]. 物流技术, 2011, 30(12): 217-219.
[5] 童明荣, 周蓝蓝. 城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研究[J].物流技术,2008, (27).
[6] 于磊. 陕西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设计和实现[D]. 2011, (5).
[7] 尚鸿雁, 刘小东, 白永江. 物流信息平台的区分及规划运营模式研究[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