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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腐败治理法治化和效能提升,监察委在监察体制改革深化中应运而生并被赋予了融合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复合内容的监察调查权。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具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重属性的监察调查活动,在权力控制的方式上,主要采用了以内部监督为主、外部制约为辅的程序性控制基本模式。从国家监督体系现代化制度构建视角,我国监察调查的程序性控制模式还存在着内部控制不足和外部控制乏力等现实困境。应从我国现实国情和现行法律框架出发,完善监察调查程序性控制模式并将其纳入法治化和专业化的良性轨道,强化内部监督与外部制约综合运用。在内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