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高卫宏撰文指出,司法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具有扩张和滥用的倾向,所以必须加强监督和有效制约。加强人大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工作是积极行使人大的法定职权,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将司法权力的运作纳入民主与法治轨道的必然要求。针对人大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在现阶段应重点探索和尽快建立健全如下监督制度:1.设立人大监督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