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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新重庆川仪”)发布招股书申报稿,这是个曾经卖壳退市的公司,如今再次申请上市,让人有黑色幽默之感。
重庆川仪股份有限公司(“老重庆川仪”)1996年8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1997年和1998年连续两年亏损,1999年4月被ST。1999年6月,老重庆川仪原第一大股东四联集团将所持有的7078万股公司国有法人股中的4432万股,以3元每股、合计13296万元转让给浙江华立集团。华立集团控股后对公司进行资产整体置换,剥离原有资产,注入新资产,新上市公司更名为重庆华立控股(现为华智控股)。2002年,四联集团因为债务纠纷,将剩余的持股转让给海南禹航实业投资公司,由此四联集团将壳资源全部脱手。
此次申报稿明确表示,新重庆川仪的控股股东仍为四联集团,持股比例48.24%;拟上市主体的8个主要资产中,6个为四联集团向华立集团购买的原上市公司退市主体,且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另外,原重庆川仪资产退出股市后,2006年增资扩股,引入日本横河公司,从而逐渐演变为目前的新重庆川仪,新重庆川仪申请上市发起人中包括日本横河等多家外资。
一个曾经卖壳的企业,享受到巨额卖壳收入等好处,退出股市后再次谋求上市地位,这是否妥当?
傻子都知道,上市是块大肥肉,上市后原始股东不用承担多少责任义务,却可从中安享各种好处,公司上市就可让有关各方大受其益。目前股市入口有股票发行核准制把关,退市制度不健全使得股市出口也不通畅,股市成为一个难进难出的封闭型围笼或保险箱。而国家政策对股市的呵护,又使得上市公司享受股票二级市场的泡沫溢价,由此上市成为一种特权,壳地位成为场外企业争抢目标。
也就是说,只要企业还没有终止上市,即使内在价值为零,其在股市的价格可维持相当高的水平,股市对企业的估值,除了内在价值之外,还有一个额外的壳价值。当然,由于中小股票盘子小,其壳成本稍微低一些,但却可以装入无限制的巨大资产,由此场外企业借壳小盘空壳公司更具操作性,其壳价值更容易得到体现。
由上分析可知,企业上市后卖壳,享受一回壳价值,就当知足、感谢市场的无私奉献;退市后重整山河再次谋求上市,这是绝对不行的。若允许卖壳企业再次上市,一个企业上市后就无所谓经营好坏、甚至故意将有价值资产转移,坐等卖壳;卖壳退出股市后,再次重新将精干资产补充进入并谋求上市地位,操作者可多次获得卖壳暴利。
当然,买壳进入者也未必就是绩优公司,同样可以卖壳,就比如近年来华智控股徘徊在盈亏边缘,甚至由于在2009年、2010年连亏两年,2011年被“ST”,但今年一季度又陷入亏损,目前基本也是只壳股,华立集团现在作为华智控股的第一大股东,同样可以卖壳退出。
原来卖壳的资产再次上市后可以再次卖壳,新进入的也可以卖壳,如此下去市场风险极其巨大,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是极度不公平的。股市不是谁家开的,绝不能让哪家企业资产在市场循环永远套取壳利益!
A股上市既然是特权,那就不能让外资轻易上市,否则就会形成国民利益损失;在国民企业想上市都困难的情况下,外资上市其实是享受超国民待遇。之前西部矿业等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在市场疯狂减持,股市成为外资提款机,这一幕幕确实让人心痛不已。此次申请上市的新重庆川仪,其中外资占比超过10%,比例不低,这是需要慎重考虑的因素。
当然,不允许卖壳企业再次上市以及严格控制外资上市,这些都是基于目前A股市场还不成熟的特殊时期,需要采取的特殊政策,其中关键问题就是股市存在壳价值。只要股市不存在壳价值,外资上市大可放松限制,退市资产也可随便申请再次上市。而这就需要完善退市制度,大幅降低退市门槛,严格规范和控制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等。
重庆川仪股份有限公司(“老重庆川仪”)1996年8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1997年和1998年连续两年亏损,1999年4月被ST。1999年6月,老重庆川仪原第一大股东四联集团将所持有的7078万股公司国有法人股中的4432万股,以3元每股、合计13296万元转让给浙江华立集团。华立集团控股后对公司进行资产整体置换,剥离原有资产,注入新资产,新上市公司更名为重庆华立控股(现为华智控股)。2002年,四联集团因为债务纠纷,将剩余的持股转让给海南禹航实业投资公司,由此四联集团将壳资源全部脱手。
此次申报稿明确表示,新重庆川仪的控股股东仍为四联集团,持股比例48.24%;拟上市主体的8个主要资产中,6个为四联集团向华立集团购买的原上市公司退市主体,且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另外,原重庆川仪资产退出股市后,2006年增资扩股,引入日本横河公司,从而逐渐演变为目前的新重庆川仪,新重庆川仪申请上市发起人中包括日本横河等多家外资。
一个曾经卖壳的企业,享受到巨额卖壳收入等好处,退出股市后再次谋求上市地位,这是否妥当?
傻子都知道,上市是块大肥肉,上市后原始股东不用承担多少责任义务,却可从中安享各种好处,公司上市就可让有关各方大受其益。目前股市入口有股票发行核准制把关,退市制度不健全使得股市出口也不通畅,股市成为一个难进难出的封闭型围笼或保险箱。而国家政策对股市的呵护,又使得上市公司享受股票二级市场的泡沫溢价,由此上市成为一种特权,壳地位成为场外企业争抢目标。
也就是说,只要企业还没有终止上市,即使内在价值为零,其在股市的价格可维持相当高的水平,股市对企业的估值,除了内在价值之外,还有一个额外的壳价值。当然,由于中小股票盘子小,其壳成本稍微低一些,但却可以装入无限制的巨大资产,由此场外企业借壳小盘空壳公司更具操作性,其壳价值更容易得到体现。
由上分析可知,企业上市后卖壳,享受一回壳价值,就当知足、感谢市场的无私奉献;退市后重整山河再次谋求上市,这是绝对不行的。若允许卖壳企业再次上市,一个企业上市后就无所谓经营好坏、甚至故意将有价值资产转移,坐等卖壳;卖壳退出股市后,再次重新将精干资产补充进入并谋求上市地位,操作者可多次获得卖壳暴利。
当然,买壳进入者也未必就是绩优公司,同样可以卖壳,就比如近年来华智控股徘徊在盈亏边缘,甚至由于在2009年、2010年连亏两年,2011年被“ST”,但今年一季度又陷入亏损,目前基本也是只壳股,华立集团现在作为华智控股的第一大股东,同样可以卖壳退出。
原来卖壳的资产再次上市后可以再次卖壳,新进入的也可以卖壳,如此下去市场风险极其巨大,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是极度不公平的。股市不是谁家开的,绝不能让哪家企业资产在市场循环永远套取壳利益!
A股上市既然是特权,那就不能让外资轻易上市,否则就会形成国民利益损失;在国民企业想上市都困难的情况下,外资上市其实是享受超国民待遇。之前西部矿业等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在市场疯狂减持,股市成为外资提款机,这一幕幕确实让人心痛不已。此次申请上市的新重庆川仪,其中外资占比超过10%,比例不低,这是需要慎重考虑的因素。
当然,不允许卖壳企业再次上市以及严格控制外资上市,这些都是基于目前A股市场还不成熟的特殊时期,需要采取的特殊政策,其中关键问题就是股市存在壳价值。只要股市不存在壳价值,外资上市大可放松限制,退市资产也可随便申请再次上市。而这就需要完善退市制度,大幅降低退市门槛,严格规范和控制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