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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始,我多次去过台湾,或公务,或旅游。从北部到南部,从大山深处,到孤悬于太平洋中的离岛,算是对台湾有一定的了解。像我这样的城市夜游神,最喜欢的是深夜散步于街头,或扎进各种夜市中去。台北的白天是紧凑,繁喧的,甚至在选举季,大街上举目即见候选人巨大的宣传照,身边也不时会驶过流动的政治宣传车。而在晚上,台北、台湾是安详的,夜幕给了这个城市、这片土地一个休息的时刻。这种安详却并不是静止,不是停顿,而是一种新生活的开始:在大大小小像流水席一样绵延的夜市里,人们在那里吃食,玩蛋子球、魔术表演、扔飞镖扎气球、吊塑料鱼总之,他们中的人,一部分在满足他们的胃,另一部分则在进行小小的博弈。当然,这些人并不全然是本地人,也包括很多观光者。就是在这样琳琅满目、热气腾腾的小喧闹中,人们在展开的,是一种凡俗的神奇:用最小的代价,来赢取或实现快乐的目的。
这种快乐似乎是渺小的,似乎也更多是属于身体的。然而这种快乐又是如此真实,真实到令人可敬:看看那些人的表情,摆摊的引车卖浆之徒,或站或坐的食客与玩家,如此的简单竟可满足他们。他们对生活进行的是一种忱挚的表达,而忱挚,是多么贵重的品格。
对我这样整日紧绷着脸、好像随时在准备大干一场的人来说,这些凡俗的美妙之处是逐渐理解和接受的。我们有时候似乎总是寄望于过一种神圣的、清教徒般的生活,无论是在国家大事上,还是私人小事上,总容许一些“神圣”进入我们的内心,将我们填塞成一个道德完美主义者,理想进取型的有志青年,毕生有宏大追求的人这种要求有时是自律,更多的时候是他律,我们崇拜圣人,我们视很多不该是圣人的人为圣人,也被期待成为圣人的使徒。但,平凡的喜悦、世俗的欢愉,难道不是普通生民的人生本质吗?
当然,在大陆,譬如我已生活十余年的广州,亦四处存在着这种凡俗的市井,这也是我热爱广州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要不是这种凡俗显得过于喧闹,要不转身之后,我们立即又为某些宏大的事物发生剧烈争吵。我所尊敬的近代学人王国维先生,曾在《宋元戏剧考》等书中批判中国人的“乐天精神”,认为这种“乐天”阻碍了国人去追寻尼采所谓的“悲剧精神”,不像古希腊人能在文明之初即触摸到生命的本质之悲。多年来,我是极力认同静安先生这种审美意义上的批判的。但是现在我越来越发现,拯救国人的心灵诚然重要,让他们此生得享快乐亦不为过,至少在允许你的神圣与超越之时,也同时应该允许我的凡俗与普通。你可以在所谓的神圣中得慰藉,也该让我在凡俗中获宁静。
多建设一些凡俗的生活,降低遍布于我们周遭的“神圣”,或许可以使我们内心的烈度小一些,使精神上的风暴不至于席卷走我们那些本来就少得可怜的快乐。
这种快乐似乎是渺小的,似乎也更多是属于身体的。然而这种快乐又是如此真实,真实到令人可敬:看看那些人的表情,摆摊的引车卖浆之徒,或站或坐的食客与玩家,如此的简单竟可满足他们。他们对生活进行的是一种忱挚的表达,而忱挚,是多么贵重的品格。
对我这样整日紧绷着脸、好像随时在准备大干一场的人来说,这些凡俗的美妙之处是逐渐理解和接受的。我们有时候似乎总是寄望于过一种神圣的、清教徒般的生活,无论是在国家大事上,还是私人小事上,总容许一些“神圣”进入我们的内心,将我们填塞成一个道德完美主义者,理想进取型的有志青年,毕生有宏大追求的人这种要求有时是自律,更多的时候是他律,我们崇拜圣人,我们视很多不该是圣人的人为圣人,也被期待成为圣人的使徒。但,平凡的喜悦、世俗的欢愉,难道不是普通生民的人生本质吗?
当然,在大陆,譬如我已生活十余年的广州,亦四处存在着这种凡俗的市井,这也是我热爱广州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要不是这种凡俗显得过于喧闹,要不转身之后,我们立即又为某些宏大的事物发生剧烈争吵。我所尊敬的近代学人王国维先生,曾在《宋元戏剧考》等书中批判中国人的“乐天精神”,认为这种“乐天”阻碍了国人去追寻尼采所谓的“悲剧精神”,不像古希腊人能在文明之初即触摸到生命的本质之悲。多年来,我是极力认同静安先生这种审美意义上的批判的。但是现在我越来越发现,拯救国人的心灵诚然重要,让他们此生得享快乐亦不为过,至少在允许你的神圣与超越之时,也同时应该允许我的凡俗与普通。你可以在所谓的神圣中得慰藉,也该让我在凡俗中获宁静。
多建设一些凡俗的生活,降低遍布于我们周遭的“神圣”,或许可以使我们内心的烈度小一些,使精神上的风暴不至于席卷走我们那些本来就少得可怜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