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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声乐教学,从表演角度来说是以培养学生具有演唱各种风格的音乐作品的能力为目的的。因此,一个称职的声乐教师,应具有广泛的知识和音乐素养,准确地掌握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音乐作品的风格。
【关键词】声乐 教学 风格感 威尔第 莫扎特
我在教学中尤其重视学生演唱风格感的培养。之所以在声乐教学的一开始就提出风格感的问题,是因为即使学生有了正确的演唱方法,如果没有适度的风格感,仍然不可能成为一个艺术家。
事实上,建立正确的风格感,一直是摆在声乐表演艺术家和声乐教师面前最重要的课题。时代的特点与作家的个性在艺术中的体现,就形成了作品的风格,即如出土文物,人们可以从制作技术和艺术手法上去判断它所属的年代。而音乐作品呢?我们当然要对其创作手法(旋律、和声、结构以至记谱等)作细致分析,并联系作品产生的时代、国家、民族、作者的经历,甚至还需涉及其他各种艺术形式加以综合的考察,才有可能掌握作品所要求的风格。
以目前声乐教学通常必须接触的意大利古典艺术歌曲为例,对待17、18世纪下半叶莫扎特的作品,我们能不能要求它出现火一样燃烧的音乐呢?不能。但在20世纪初的后期浪漫派,如理查·斯特劳斯的作品,我们却可以找到那种长达十几小节、像滚滚长河似的、奔腾汹涌的旋律,因此给作品风格带来决定性影响的因素是时代。因此,音乐史作为一门独立的重要学科,对音乐表演艺术的提高和发展产生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性格,也会对音乐中表现出不同的风格。演唱法国作品偏于清新、雅致和轻巧,而意大利的音乐则更应自由潇洒,富于即兴性与热情。即使地域不同,气候差异,也会对音乐产生影响。北欧的芬兰寒冷多湖,使它的音乐往往更偏重于低沉、沉重;而气候炎热的西班牙,它的音乐则总带点懒洋洋的感觉。此外,宫廷礼节、宗教信仰以至作家的个性、乐器的演变,无不在作品中留下它的烙印。因此,每首音乐作品自其诞生之日起,便形成了它固有的风格,这是不可改变的客观存在。
然而,音乐表演艺术绝不可能像照相制版一样把作者写在乐谱上的意图原样再现,这是绝对办不到的。表演艺术是再创造的艺术,是要通过表演者主观理解对乐曲进行二度创造的。我们现在已经可以就同一作品收集到不少于十位优秀歌唱家录制的唱片了,你会惊讶于同一作品里他们的处理完全不同,但仍然堪称出色地表达了作者的意图。这说明,对作品风格的体现是可以改变的,所谓艺术是百花争鸣的。但是风格的绝对性(客观存在)与相对性(歌唱者主观认识的差异)构成了不断变化和发展的丰富艺术的表演世界,也引起了围绕风格感的各种解释和论争。
下面是一个有趣的例证。2011年9月,我率两名学生参加在意大利举行的威尔第国际歌剧比赛,一位公认为有才华的南斯拉夫选手意外地被评委会排除在决赛圈之外,这不但引起个别评委的抗议,也使舆论界哗然。这位选手后来在获奖者音乐会的同时,举行了示威性的个人独唱音乐会,居然座无虚席,受到欢迎。这一事件,实际反映了对威尔第作品解释的风格之争。这个南斯拉夫选手的演唱代表了当代的一个派别,他们认为在演唱之前人的作品时,可以离开其固有的风格特点,而代之以表演者本人的强烈的个性与随意处理。这种做法,理所当然地受到大多数评委的拒绝,我个人对此也是不敢苟同的。但是,片面强调接近作品原来风格而走向复古主义也同样不可取。
避免上述问题是我教学中培养学生树立正确风格感的尺度,这就是在风格上向学生提出的“筐”,不可逾越的法规。但这“筐”是“空”的,是在变化的。即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又随着教师的学术水平与阅历而变,更随着学生的个性而变。莫扎特的作品,必须是莫扎特的风格,这就是“筐”。不同表演者、不同教师的解释又互不相同,这就是“空”,是变。然而,占主导地位的还是应首先尊重作者和作品的风格,这就是风格问题上的辩证法。
模仿不是艺术。靠模仿是培养不出学生风格感的,许多学生喜欢倾倒于某歌唱家的演唱风格,抱住他的某个作品的唱片或MP3,逐句模仿,以为这是掌握作品风格的捷径。教学中我总是告诉他们,这种学习方法不是很好。如果你想掌握威尔第歌剧的风格,除了认真唱好某个作品外,必须去了解威尔第的其他作品,要听威尔第的全部音乐的唱片。要唱好莫扎特的歌剧,还应该多听听莫扎特的音乐和钢琴作品。接触一个作家的全部或主要作品,并经过自己揣摩体会,才有可能真正掌握他的风格,而当你真正掌握了作家的风格后,任何别人演奏的长处都可以融化在你的演奏中,变成你自己真正的东西。
毫无疑问,各种声乐作品不同版本的出现,正是不同风格的表演艺术发展的结果。每一种版本都集中了个别或一部分歌唱家在风格探讨上的成果,为后来者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重视原版的研究,一定意义上就像重视考古一样,它有利于对音乐风格的探讨,有利于学术研究的深化。但片面强调原版,却会引起学术探求上的懈怠,声乐教师在其中要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英)约翰·洛克著,杨汉麟译.教育漫话[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2]杨阴浏. 中国古代音乐史稿[M].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
[3]邓福星. 艺术前的艺术[M]. 山东:山东文艺出版社,1986.
[4]蔡仲德. 中国音乐美学史[M].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
【关键词】声乐 教学 风格感 威尔第 莫扎特
我在教学中尤其重视学生演唱风格感的培养。之所以在声乐教学的一开始就提出风格感的问题,是因为即使学生有了正确的演唱方法,如果没有适度的风格感,仍然不可能成为一个艺术家。
事实上,建立正确的风格感,一直是摆在声乐表演艺术家和声乐教师面前最重要的课题。时代的特点与作家的个性在艺术中的体现,就形成了作品的风格,即如出土文物,人们可以从制作技术和艺术手法上去判断它所属的年代。而音乐作品呢?我们当然要对其创作手法(旋律、和声、结构以至记谱等)作细致分析,并联系作品产生的时代、国家、民族、作者的经历,甚至还需涉及其他各种艺术形式加以综合的考察,才有可能掌握作品所要求的风格。
以目前声乐教学通常必须接触的意大利古典艺术歌曲为例,对待17、18世纪下半叶莫扎特的作品,我们能不能要求它出现火一样燃烧的音乐呢?不能。但在20世纪初的后期浪漫派,如理查·斯特劳斯的作品,我们却可以找到那种长达十几小节、像滚滚长河似的、奔腾汹涌的旋律,因此给作品风格带来决定性影响的因素是时代。因此,音乐史作为一门独立的重要学科,对音乐表演艺术的提高和发展产生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性格,也会对音乐中表现出不同的风格。演唱法国作品偏于清新、雅致和轻巧,而意大利的音乐则更应自由潇洒,富于即兴性与热情。即使地域不同,气候差异,也会对音乐产生影响。北欧的芬兰寒冷多湖,使它的音乐往往更偏重于低沉、沉重;而气候炎热的西班牙,它的音乐则总带点懒洋洋的感觉。此外,宫廷礼节、宗教信仰以至作家的个性、乐器的演变,无不在作品中留下它的烙印。因此,每首音乐作品自其诞生之日起,便形成了它固有的风格,这是不可改变的客观存在。
然而,音乐表演艺术绝不可能像照相制版一样把作者写在乐谱上的意图原样再现,这是绝对办不到的。表演艺术是再创造的艺术,是要通过表演者主观理解对乐曲进行二度创造的。我们现在已经可以就同一作品收集到不少于十位优秀歌唱家录制的唱片了,你会惊讶于同一作品里他们的处理完全不同,但仍然堪称出色地表达了作者的意图。这说明,对作品风格的体现是可以改变的,所谓艺术是百花争鸣的。但是风格的绝对性(客观存在)与相对性(歌唱者主观认识的差异)构成了不断变化和发展的丰富艺术的表演世界,也引起了围绕风格感的各种解释和论争。
下面是一个有趣的例证。2011年9月,我率两名学生参加在意大利举行的威尔第国际歌剧比赛,一位公认为有才华的南斯拉夫选手意外地被评委会排除在决赛圈之外,这不但引起个别评委的抗议,也使舆论界哗然。这位选手后来在获奖者音乐会的同时,举行了示威性的个人独唱音乐会,居然座无虚席,受到欢迎。这一事件,实际反映了对威尔第作品解释的风格之争。这个南斯拉夫选手的演唱代表了当代的一个派别,他们认为在演唱之前人的作品时,可以离开其固有的风格特点,而代之以表演者本人的强烈的个性与随意处理。这种做法,理所当然地受到大多数评委的拒绝,我个人对此也是不敢苟同的。但是,片面强调接近作品原来风格而走向复古主义也同样不可取。
避免上述问题是我教学中培养学生树立正确风格感的尺度,这就是在风格上向学生提出的“筐”,不可逾越的法规。但这“筐”是“空”的,是在变化的。即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又随着教师的学术水平与阅历而变,更随着学生的个性而变。莫扎特的作品,必须是莫扎特的风格,这就是“筐”。不同表演者、不同教师的解释又互不相同,这就是“空”,是变。然而,占主导地位的还是应首先尊重作者和作品的风格,这就是风格问题上的辩证法。
模仿不是艺术。靠模仿是培养不出学生风格感的,许多学生喜欢倾倒于某歌唱家的演唱风格,抱住他的某个作品的唱片或MP3,逐句模仿,以为这是掌握作品风格的捷径。教学中我总是告诉他们,这种学习方法不是很好。如果你想掌握威尔第歌剧的风格,除了认真唱好某个作品外,必须去了解威尔第的其他作品,要听威尔第的全部音乐的唱片。要唱好莫扎特的歌剧,还应该多听听莫扎特的音乐和钢琴作品。接触一个作家的全部或主要作品,并经过自己揣摩体会,才有可能真正掌握他的风格,而当你真正掌握了作家的风格后,任何别人演奏的长处都可以融化在你的演奏中,变成你自己真正的东西。
毫无疑问,各种声乐作品不同版本的出现,正是不同风格的表演艺术发展的结果。每一种版本都集中了个别或一部分歌唱家在风格探讨上的成果,为后来者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重视原版的研究,一定意义上就像重视考古一样,它有利于对音乐风格的探讨,有利于学术研究的深化。但片面强调原版,却会引起学术探求上的懈怠,声乐教师在其中要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英)约翰·洛克著,杨汉麟译.教育漫话[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2]杨阴浏. 中国古代音乐史稿[M].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
[3]邓福星. 艺术前的艺术[M]. 山东:山东文艺出版社,1986.
[4]蔡仲德. 中国音乐美学史[M].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