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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7条中规定了消费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和省级消费者协会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权利,这不仅是对 《民事诉讼法》中公益诉讼制度的回应,也是消费诉讼自身的重大突破.本文拟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公益诉讼的尚存的不足及其改善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实现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