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北京市人保局7月6日公布,北京高温津贴标准翻倍。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调整后新标准从2010年7月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