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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值得称赞即作为美德的行政行为是把对法律的服从———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原则”、理念与精神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实践它 ,而不是作为一项命令、“规则” ,简单地照章办事。同样 ,作为美德的服从 ,不是对组织或领导权威的言听计从和简单的奉命行事 ,而是在批判理性与道德良心的观照下的合理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