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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边检站 山东 济南 250014)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电信业务的发展和现状,提出并分析了如何在我国推行电信普遍服务所涉及的到的几个问题,包括普遍服务的范围、普遍服务的成本分摊、成本补偿原则、普遍服务基金等几个方面。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要建立电信普遍服务机制,一方面要提高电信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加强电信普遍服务立法工作。并指出,在中国已经入世的今天,电信普遍服务问题显得尤其紧迫,解决得不好,不仅会影响电信业的整体发展,而且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
【关键词】普遍服务;现状;趋势
Analyze how to carry out telecommunication widespread serve in China
Zhou Yan
(Jinan defending checkpoint Jinan Shandong 250014)
【Abstract】The article analyzed development and present condition of the our country current telecommunication business and put forward and analyzed how to promote a telecommunication to widespreadly serve in the our country to involve of arrive of a few problems, include the scope of universal service, widespreadly serve of the in expiation of principle of the cost share, cost and universal service fund's etc. is a few aspects. According to actual current circumstance of our country, build up telecommunication widespread service mechanism, on the other hand want to raise the competition ability of telecommunication business enterprise; On the other hand strengthen a telecommunication widespreadly the service lawmaking work. Also point out, have already gone into today of a life time in China, telecommunication widespreadly the service problem seem to be particularly urgent and solve not good, will not only influence the whole development of telecommunication industry, but also bring the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Key words】Widespreadly serve; Present condition; Trend
普遍服务是电信业发展的最高宗旨。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电信普遍服务的定义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以承担得起的价格享受电信业务,而且运营商的服务质量和资费一视同仁。
1. 国内电信普遍业务现状
我国是一个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的地域分布既有集中又有分散的特征,且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很大。据统计,我国电话用户总数仅8.52亿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仅3.71亿户,电话普及率57.3部/百人,电话渗透率很低,电信普遍服务任务沉重。目前我国的电信业正深受产能过剩、互联网替代、客户主导市场、利润被严重压缩因素的影响,虽然政府提出电信普遍服务已有6、7年之久,但随着电信体制改革所必须的电信行业的政企分离和电信企业的不断拆分,电信普遍服务更是成为了一个难题。在没有合理补偿机制的条件下,拆分后形成的盈利性企业对原本就已经亏损累累、属于政策性投入农村电信服务缺乏激情。同时,多家电信企业的市场格局又更加增添了推广电信普及的难度。
2. 电信普遍服务应如何在中国实施
我国《电信条例》第44条的规定表明,普遍服务已经成为一项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任何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普遍服务义务,制订电信普遍服务成本补偿管理办法在法律上已被认可,具有合法性。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电信条例》留下了尚待填补的“空白”:电信普遍服务的范围如何界定,普遍服务成本补偿管理办法将制订什么内容,这些未来《电信法》都应对此予以明确,这在我国的电信立法中尤为重要。 由此可见,我国《电信法》应当对普遍服务所涉及的如下问题予以详细的规范:首先,普遍服务的范围既包括电话普遍服务,又包括了其他业务范围。例如:一方面是与先进业务的接入。应在全国提供与先进电信业务和信息业务的接入;另一方面是在全国各地的接入。所有全国各地的用户应都能接入电信业务和信息业务,包括接入与城市用户接入的业务及缴纳的费用相当水平的长途电信交换业务和先进的电信、信息业务。同时,还应根据我国的特殊情况进行界定,实行固定电话普遍服务是可行的,但是实行宽带上网及多媒体普遍服务则很不现实。
其次,普遍服务的成本分摊。由于普遍服务和市场运营很难区分,在竞争性电信业务中一般情况下不能运用普遍服务去补偿其他业务,但是可以采取用其他业务补偿普遍服务。例如,关于禁止对竞争业务的补贴,可采取如下方式:电信业务运营商不允许通过非竞争业务来补贴已经开放竞争的业务,政府针对电信业务应建立必需的成本分配规范、结算保证和指导,以确保普遍服务定义范围内的业务不会承受超过其所应当负担的为提供业务而使用设备的相同成本。
但是,在补偿原则上,允许以其他业务进行补偿,采用电信业务提供者对普遍服务基金作出非歧视性和平等的分摊,即每位电信运营商应在公正、非歧视性的基础上,对政府为保存和发展普遍服务而建立的支撑基金作出分摊。如果公司的电信活动受到这一范围的限制以致这些公司对保护和促进普遍服务的分摊达到最低限度,政府可以对这类公司实行豁免。并且提供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应获得授权,将与为边远地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执业者提供业务的资费与类似边远地区的其他用户提供类似业务的资费的差别数量中相当的投入作为一种义务服务,并作为它得到维护和推动普遍服务支撑基金所需条件的一部分。
再次,普遍服务基金的成立、管理、运营、发放、使用等方面。例如被指定为合适的电信运营商才可以得到政府普遍服务支撑基金的特别支助,获得该项支持的运营商只能将该项基金用于提供、维护和升级该项支撑基金所允许的设备和业务。任何此类支撑基金都应该明确和完全达到此法之立法宗旨。但是我国基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增强,还需对其进行更细致的立法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要建立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尚需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方面提高电信企业的竞争力:(1)提高电信企业现有设备和资源的使用率并挖掘企业内部人力资源以降低运营成本。(2)通过利用VOIP等手段降低通信费用,使所有的客户都能使用得起。(3)采取相应措施保持现有客户,并能使电信客户继续增加。
另一方面加强电信普遍服务立法工作,提高电信企业承担电信普遍服务的意识、建立电信普遍服务管理机构、规范电信普遍服务成本核算,建立电信普遍服务成本补偿机制,合理发放电信普遍服务成本补偿基金。
3. 电信普遍服务是中国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加入WTO后2年内取消合资电信企业对所有传呼和增值电信服务的地域限制,5年内取消对移动话音和数据服务的地域限制,6年内取消对国内、国际业务的地域限制,达到较充分的电信业对外开放格局,达到较充分的电信业对外开放格局,融入世界电信市场的竞争。可以想见,外资进入中国电信市场,目的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发达地区的电信业务将首先成为竞争的焦点,利润率高的电信业务首先会出现激烈竞争的局面。我国目前的几大电信运营商,相比于国际上通信业巨头而言,无论在资金、管理水平、人才等方面均处于劣势,而由于我国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已经形成了电信业事实上发展的不均衡。加入国际竞争以后,电信企业势必更加全力地抢占有效益的电信市场,这就会造成更大的区域性差异,对投入大、产出小的农村电信市场,企业会严格限制其投资建设。再由中国电信、中国网通集团公司等运营商承担电信普遍服务,显然有失公平,而且也不可能很好地实施下去。所以,在中国已经入世的今天,电信普遍服务问题显得尤其紧迫,解决得不好,不仅会影响电信业的整体发展,而且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电信业务的发展和现状,提出并分析了如何在我国推行电信普遍服务所涉及的到的几个问题,包括普遍服务的范围、普遍服务的成本分摊、成本补偿原则、普遍服务基金等几个方面。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要建立电信普遍服务机制,一方面要提高电信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加强电信普遍服务立法工作。并指出,在中国已经入世的今天,电信普遍服务问题显得尤其紧迫,解决得不好,不仅会影响电信业的整体发展,而且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
【关键词】普遍服务;现状;趋势
Analyze how to carry out telecommunication widespread serve in China
Zhou Yan
(Jinan defending checkpoint Jinan Shandong 250014)
【Abstract】The article analyzed development and present condition of the our country current telecommunication business and put forward and analyzed how to promote a telecommunication to widespreadly serve in the our country to involve of arrive of a few problems, include the scope of universal service, widespreadly serve of the in expiation of principle of the cost share, cost and universal service fund's etc. is a few aspects. According to actual current circumstance of our country, build up telecommunication widespread service mechanism, on the other hand want to raise the competition ability of telecommunication business enterprise; On the other hand strengthen a telecommunication widespreadly the service lawmaking work. Also point out, have already gone into today of a life time in China, telecommunication widespreadly the service problem seem to be particularly urgent and solve not good, will not only influence the whole development of telecommunication industry, but also bring the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Key words】Widespreadly serve; Present condition; Trend
普遍服务是电信业发展的最高宗旨。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电信普遍服务的定义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以承担得起的价格享受电信业务,而且运营商的服务质量和资费一视同仁。
1. 国内电信普遍业务现状
我国是一个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的地域分布既有集中又有分散的特征,且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很大。据统计,我国电话用户总数仅8.52亿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仅3.71亿户,电话普及率57.3部/百人,电话渗透率很低,电信普遍服务任务沉重。目前我国的电信业正深受产能过剩、互联网替代、客户主导市场、利润被严重压缩因素的影响,虽然政府提出电信普遍服务已有6、7年之久,但随着电信体制改革所必须的电信行业的政企分离和电信企业的不断拆分,电信普遍服务更是成为了一个难题。在没有合理补偿机制的条件下,拆分后形成的盈利性企业对原本就已经亏损累累、属于政策性投入农村电信服务缺乏激情。同时,多家电信企业的市场格局又更加增添了推广电信普及的难度。
2. 电信普遍服务应如何在中国实施
我国《电信条例》第44条的规定表明,普遍服务已经成为一项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任何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普遍服务义务,制订电信普遍服务成本补偿管理办法在法律上已被认可,具有合法性。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电信条例》留下了尚待填补的“空白”:电信普遍服务的范围如何界定,普遍服务成本补偿管理办法将制订什么内容,这些未来《电信法》都应对此予以明确,这在我国的电信立法中尤为重要。 由此可见,我国《电信法》应当对普遍服务所涉及的如下问题予以详细的规范:首先,普遍服务的范围既包括电话普遍服务,又包括了其他业务范围。例如:一方面是与先进业务的接入。应在全国提供与先进电信业务和信息业务的接入;另一方面是在全国各地的接入。所有全国各地的用户应都能接入电信业务和信息业务,包括接入与城市用户接入的业务及缴纳的费用相当水平的长途电信交换业务和先进的电信、信息业务。同时,还应根据我国的特殊情况进行界定,实行固定电话普遍服务是可行的,但是实行宽带上网及多媒体普遍服务则很不现实。
其次,普遍服务的成本分摊。由于普遍服务和市场运营很难区分,在竞争性电信业务中一般情况下不能运用普遍服务去补偿其他业务,但是可以采取用其他业务补偿普遍服务。例如,关于禁止对竞争业务的补贴,可采取如下方式:电信业务运营商不允许通过非竞争业务来补贴已经开放竞争的业务,政府针对电信业务应建立必需的成本分配规范、结算保证和指导,以确保普遍服务定义范围内的业务不会承受超过其所应当负担的为提供业务而使用设备的相同成本。
但是,在补偿原则上,允许以其他业务进行补偿,采用电信业务提供者对普遍服务基金作出非歧视性和平等的分摊,即每位电信运营商应在公正、非歧视性的基础上,对政府为保存和发展普遍服务而建立的支撑基金作出分摊。如果公司的电信活动受到这一范围的限制以致这些公司对保护和促进普遍服务的分摊达到最低限度,政府可以对这类公司实行豁免。并且提供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应获得授权,将与为边远地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执业者提供业务的资费与类似边远地区的其他用户提供类似业务的资费的差别数量中相当的投入作为一种义务服务,并作为它得到维护和推动普遍服务支撑基金所需条件的一部分。
再次,普遍服务基金的成立、管理、运营、发放、使用等方面。例如被指定为合适的电信运营商才可以得到政府普遍服务支撑基金的特别支助,获得该项支持的运营商只能将该项基金用于提供、维护和升级该项支撑基金所允许的设备和业务。任何此类支撑基金都应该明确和完全达到此法之立法宗旨。但是我国基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增强,还需对其进行更细致的立法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要建立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尚需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方面提高电信企业的竞争力:(1)提高电信企业现有设备和资源的使用率并挖掘企业内部人力资源以降低运营成本。(2)通过利用VOIP等手段降低通信费用,使所有的客户都能使用得起。(3)采取相应措施保持现有客户,并能使电信客户继续增加。
另一方面加强电信普遍服务立法工作,提高电信企业承担电信普遍服务的意识、建立电信普遍服务管理机构、规范电信普遍服务成本核算,建立电信普遍服务成本补偿机制,合理发放电信普遍服务成本补偿基金。
3. 电信普遍服务是中国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加入WTO后2年内取消合资电信企业对所有传呼和增值电信服务的地域限制,5年内取消对移动话音和数据服务的地域限制,6年内取消对国内、国际业务的地域限制,达到较充分的电信业对外开放格局,达到较充分的电信业对外开放格局,融入世界电信市场的竞争。可以想见,外资进入中国电信市场,目的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发达地区的电信业务将首先成为竞争的焦点,利润率高的电信业务首先会出现激烈竞争的局面。我国目前的几大电信运营商,相比于国际上通信业巨头而言,无论在资金、管理水平、人才等方面均处于劣势,而由于我国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已经形成了电信业事实上发展的不均衡。加入国际竞争以后,电信企业势必更加全力地抢占有效益的电信市场,这就会造成更大的区域性差异,对投入大、产出小的农村电信市场,企业会严格限制其投资建设。再由中国电信、中国网通集团公司等运营商承担电信普遍服务,显然有失公平,而且也不可能很好地实施下去。所以,在中国已经入世的今天,电信普遍服务问题显得尤其紧迫,解决得不好,不仅会影响电信业的整体发展,而且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