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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宋国庆问:我从1999年开始一直在外地工作,家中有一片毛竹地,交给朋友张某代管。但是2006年12月我回家时,听说张某于2000年已向政府申请领了林权证。可是这片毛竹地是祖上留给我的,我有购置该片毛竹地的契约和完税证明。我是否可以向法院主张对该片毛竹地的所有权?我的主张超过诉讼时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