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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代英国土地所有权高度集中与租佃制的高度发展,是中古时代的封建历史遗产,是历史发展的特例,并不符合农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20世纪,英国农业经营方式发生了重要变化:自营农场取代租佃制农场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农业经营方式。这是贵族土地产权大规模转移的结果。土地产权转移首先是经济上的原因,包括租佃经营的困境,以及贵族在经济上的衰落。此外,政治上政府的政策导向也是重要因素。与以往一样,英国瓦解旧阶级的变革采取了渐进改革的模式。英国农业和农村社会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了重要变化。
关键词:英国;自营农场;租佃制;20世纪
在18、19世纪,英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被很多人视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榜样。然而,19世纪中叶以后,风云突变,英国农业资本主义模式被认为是19世纪晚期英国农业危机的重要原因,英国政府陆续推出一系列农地改革措施,向欧洲大陆国家学习。以往被认为是典型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地主—农业资本家—农业工人的三层农业结构,在20世纪走向终结,农业耕种者逐渐获得土地所有权,农业劳动者逐渐由雇佣工人为主体向家庭劳动者为主体转变。到20世纪末,英国的租佃经营农地比例、雇佣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比例,甚至比被认为是小农制发展典型的法国还要低。农业资本主义雇佣经营的衰落与农业租佃经营的衰落,可以说是20世紀英国农地制度的两个最重大的变革,几乎完全颠覆了近代英国的农地经营制度[1]。
一、19世纪中后期英国农业租佃制的高度发达
众所周知,19世纪中叶的英国形成了地主—农业资本家—农业工人的农业结构。尽管当时英国主要依靠家庭内部劳动力经营的100英亩以下的小农场数量占据了农场数量的绝大部分,但是就英国农业劳动力的构成而言,据1851年的统计,农场主占14.6%,家庭亲属占6.4%,契约劳工占74.4%,其他人员占4.6%,79%是非家庭劳动力。毫无疑问,在马克思写作的时代,英国农业是以雇佣经营为主,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经营。
于领主、自由领有地之比为32:40:28①。地主贵族拥有近四分之三的土地,自由持有农只拥有约四分之一的土地。这种情形直到17世纪末仍然没有大的改变。17世纪晚期以来,自由持有农的土地减少了三分之二左右,这对于自由持有农阶级本身来说,确实是影响深远,但如果把这部分土地放到全英国土地面积中去,它对英国高度集中土地所有权体制的形成,并不占非常重要的份额。在造成19世纪英国高度集中的土地所有权的“功劳”中,17世纪晚期以来的土地集中,并不占很大的分量,在17世纪晚期英国开始近代以来的土地集中进程时,英国的土地所有权就已经相当集中了。这种集中显然是中古封建遗产。尽管在从中古到近代的历史长河中,英国发生过没收拍卖修道院土地以及没收拍卖国王土地、王党分子土地这样的重大事件,但是这种变化主要是地主阶级内部的转手,大地主阶级的成员发生了改变,而对土地所有权结构影响不大[2]。
二、19世纪末以来英国农地政策的转向
在19世纪中后期,英国的地主—农业资本家—农业工人的三层农业结构被很多人视为其他国家农业发展的方向。然而随着19世纪晚期农业危机的到来,人们对英国的农地经营制度的态度发生了巨大变化,认为英国高度发展的租佃经营制度、雇佣经营大农场是英国农业危机的重要原因。按照一般的看法,地租相当于农业经营者所获得的超过从事其他就业机会的潜在收入的那一部分收入。19世纪晚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市场工资率逐步上升,而粮食的相对价格却在下降,农业收入与从事其他就业机会的潜在收入之间的差距日益缩小,逐步消失,甚至为负值。1897年,贝特福德公爵就宣称,由于各种原因,政治经济学家们所说的那种地租事实上已经消失。在这种情况下,佃农制度会显得非常没有效率,因为地租的调整总是滞后的,导致农业经营者的亏损。然而我们看到的是,在政治经济学家眼中的那种地租消失的情况下,英国的地租额在农业净产出中的比例仅仅减少了七分之一,从1870年代的36%下降到20世纪初的31%,仍然占农业净产出的将近三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英国的租地农场主当然无法与自有土地经营的外国同行相竞争。高度发达的租佃制促成了英国的农业危机,部分地促成了这一时期英国农业经营技术的停滞不前[3]。
三、部分土地租佃农场的发展
当英国在20世纪日益成为一个耕者有其田的国家的时候,另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例如美国、法国、德国和丹麦,在最近一些年出现了租佃经营面积比例较大幅度上升的情形。毫无疑问,这些国家的农业经营者比以往更为富裕了,可是这些国家的租佃制经营却发展了,这就与这些国家二战以前的一般规律很不一样。
然而,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非农就业机会大量增加,租佃制在造成社会不公、农村贫困方面的危害逐渐下降。从本质上来说,地租是农业经营者扣除劳动的机会成本和其他项目的支出后的剩余收益,随着市场工资率的提高,劳动投入的机会成本提高,农业经营者的剩余收益下降甚至消失,从而使得农业地租即便是在没有政府限制的情况下也会处于很低的水平。这一点可以从今日中国的农村现状看出来,在很多地方,农业土地的出租经营主要是为了使土地能够发挥其农业价值,不至于抛荒,地租负担很低。在新的形势下,农业租佃制度的危害主要是不利于农地改良与长期经营。因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帮助农业经营者购买其耕种土地的政策主要目的,不再是为了消除农村贫困与社会不公,而是希望其有利于农地改良与长期经营,也希望通过这种政策帮助经营效率高的农民扩大农业经营规模。
四、结束语
近代英国土地所有权高度集中与租佃制的高度发展,是中古时代的封建历史遗产,是历史发展的特例,并不符合农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在20世纪的历史进程中,英国逐渐走向了耕者有其田的农地模式,到20世纪晚期,其租佃经营土地面积比例甚至比不少18世纪末以来一直致力于培育自耕农体制的先进资本主义国家还要低。这再次表明耕者有其田的农地制度最有利于农业的进步。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作者简介:熊攀,1993年生,男,在读硕士,世界史专业,研究方向:世界近现代史。
参考文献
[1]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88-88.
[2]阎照祥.英国近代贵族体制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99-103.
关键词:英国;自营农场;租佃制;20世纪
在18、19世纪,英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被很多人视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榜样。然而,19世纪中叶以后,风云突变,英国农业资本主义模式被认为是19世纪晚期英国农业危机的重要原因,英国政府陆续推出一系列农地改革措施,向欧洲大陆国家学习。以往被认为是典型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地主—农业资本家—农业工人的三层农业结构,在20世纪走向终结,农业耕种者逐渐获得土地所有权,农业劳动者逐渐由雇佣工人为主体向家庭劳动者为主体转变。到20世纪末,英国的租佃经营农地比例、雇佣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比例,甚至比被认为是小农制发展典型的法国还要低。农业资本主义雇佣经营的衰落与农业租佃经营的衰落,可以说是20世紀英国农地制度的两个最重大的变革,几乎完全颠覆了近代英国的农地经营制度[1]。
一、19世纪中后期英国农业租佃制的高度发达
众所周知,19世纪中叶的英国形成了地主—农业资本家—农业工人的农业结构。尽管当时英国主要依靠家庭内部劳动力经营的100英亩以下的小农场数量占据了农场数量的绝大部分,但是就英国农业劳动力的构成而言,据1851年的统计,农场主占14.6%,家庭亲属占6.4%,契约劳工占74.4%,其他人员占4.6%,79%是非家庭劳动力。毫无疑问,在马克思写作的时代,英国农业是以雇佣经营为主,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经营。
于领主、自由领有地之比为32:40:28①。地主贵族拥有近四分之三的土地,自由持有农只拥有约四分之一的土地。这种情形直到17世纪末仍然没有大的改变。17世纪晚期以来,自由持有农的土地减少了三分之二左右,这对于自由持有农阶级本身来说,确实是影响深远,但如果把这部分土地放到全英国土地面积中去,它对英国高度集中土地所有权体制的形成,并不占非常重要的份额。在造成19世纪英国高度集中的土地所有权的“功劳”中,17世纪晚期以来的土地集中,并不占很大的分量,在17世纪晚期英国开始近代以来的土地集中进程时,英国的土地所有权就已经相当集中了。这种集中显然是中古封建遗产。尽管在从中古到近代的历史长河中,英国发生过没收拍卖修道院土地以及没收拍卖国王土地、王党分子土地这样的重大事件,但是这种变化主要是地主阶级内部的转手,大地主阶级的成员发生了改变,而对土地所有权结构影响不大[2]。
二、19世纪末以来英国农地政策的转向
在19世纪中后期,英国的地主—农业资本家—农业工人的三层农业结构被很多人视为其他国家农业发展的方向。然而随着19世纪晚期农业危机的到来,人们对英国的农地经营制度的态度发生了巨大变化,认为英国高度发展的租佃经营制度、雇佣经营大农场是英国农业危机的重要原因。按照一般的看法,地租相当于农业经营者所获得的超过从事其他就业机会的潜在收入的那一部分收入。19世纪晚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市场工资率逐步上升,而粮食的相对价格却在下降,农业收入与从事其他就业机会的潜在收入之间的差距日益缩小,逐步消失,甚至为负值。1897年,贝特福德公爵就宣称,由于各种原因,政治经济学家们所说的那种地租事实上已经消失。在这种情况下,佃农制度会显得非常没有效率,因为地租的调整总是滞后的,导致农业经营者的亏损。然而我们看到的是,在政治经济学家眼中的那种地租消失的情况下,英国的地租额在农业净产出中的比例仅仅减少了七分之一,从1870年代的36%下降到20世纪初的31%,仍然占农业净产出的将近三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英国的租地农场主当然无法与自有土地经营的外国同行相竞争。高度发达的租佃制促成了英国的农业危机,部分地促成了这一时期英国农业经营技术的停滞不前[3]。
三、部分土地租佃农场的发展
当英国在20世纪日益成为一个耕者有其田的国家的时候,另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例如美国、法国、德国和丹麦,在最近一些年出现了租佃经营面积比例较大幅度上升的情形。毫无疑问,这些国家的农业经营者比以往更为富裕了,可是这些国家的租佃制经营却发展了,这就与这些国家二战以前的一般规律很不一样。
然而,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非农就业机会大量增加,租佃制在造成社会不公、农村贫困方面的危害逐渐下降。从本质上来说,地租是农业经营者扣除劳动的机会成本和其他项目的支出后的剩余收益,随着市场工资率的提高,劳动投入的机会成本提高,农业经营者的剩余收益下降甚至消失,从而使得农业地租即便是在没有政府限制的情况下也会处于很低的水平。这一点可以从今日中国的农村现状看出来,在很多地方,农业土地的出租经营主要是为了使土地能够发挥其农业价值,不至于抛荒,地租负担很低。在新的形势下,农业租佃制度的危害主要是不利于农地改良与长期经营。因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帮助农业经营者购买其耕种土地的政策主要目的,不再是为了消除农村贫困与社会不公,而是希望其有利于农地改良与长期经营,也希望通过这种政策帮助经营效率高的农民扩大农业经营规模。
四、结束语
近代英国土地所有权高度集中与租佃制的高度发展,是中古时代的封建历史遗产,是历史发展的特例,并不符合农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在20世纪的历史进程中,英国逐渐走向了耕者有其田的农地模式,到20世纪晚期,其租佃经营土地面积比例甚至比不少18世纪末以来一直致力于培育自耕农体制的先进资本主义国家还要低。这再次表明耕者有其田的农地制度最有利于农业的进步。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作者简介:熊攀,1993年生,男,在读硕士,世界史专业,研究方向:世界近现代史。
参考文献
[1]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88-88.
[2]阎照祥.英国近代贵族体制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9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