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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巴勒斯坦问题是中东问题的核心之一,该问题集中体现在一系列巴以冲突重大事件之中。巴勒斯坦民族与以色列民族的矛盾是解决巴以问题的关键,巴以双方为争取自身民族利益而不断斗争,促使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同时使得中东和平进程一波三折。
关键词:巴勒斯坦问题;巴以冲突;民族主义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3-088-02
当今世界,地区性动荡时有发生,巴以冲突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冲突之一。巴以冲突的核心是领土之争,以巴勒斯坦和耶路撒冷为主要争夺对象,其中尤以耶路撒冷为焦点。对于“两个民族,两个国家”的追求,促使双方冲突不断,成为二战后至今中东地区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一、巴以冲突的渊源与现状
巴勒斯坦地区位于亚洲西部,濒临红海和地中海,面积约2645平方公里,以色列民族和巴勒斯坦民族都视其为不可分割的领土。1947年,联合国通过181号决议,即《巴勒斯坦分治决议》。该决议将巴勒斯坦57%的土质较好的区域划归人口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的犹太人,而将33%的土质较差的区域划归比例高于三分之二的阿拉伯人。①照此决议 ,1948年以色列国宣布成立,然而这不仅遭到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强烈反对,而且激起了阿拉伯各国人民的强烈愤慨,由此引发了双方半个多世纪冲突,不断冲击着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巴以双方不断的对抗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核心问题:
(一)巴以之间领土划分
1947年联合国的181号决议是巴勒斯坦与以色列建国的重要依据,依照该决议以色列国于1948年建立,然而因阿拉伯人不满该决议的不公,当年即爆发了第一次阿以战争,以色列经过与巴勒斯坦及阿拉伯国家进行的一系列战争,其所侵占领土超过了联合国划定的国土的4倍。事实上,联合国181号决议所划定的边界已名存实亡。以色列民族扩张主义者主张以色列应拥有整个巴勒斯坦地区,因此,巴勒斯坦人建国的领土一再被侵占,促使巴民族复国主义对以色列实施一系列反抗斗争。
(二)耶路撒冷归属问题
耶路撒冷,是中东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圣地。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皆称耶路撒冷是他们“永恒的首都”。1967年,以色列占领东耶路撒冷后,单方面宣称整个耶路撒冷是其不可分割的首都。巴方则要求建立一个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领土包括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国。一座城市,同时成为两个国家的首都,世所仅见。耶路撒冷的归属去向,已成为巴以谈判中最棘手、最敏感的问题,成为巴以冲突的焦点。
(三)巴勒斯坦难民问题
巴以冲突制造了波及整个中东地区的巴勒斯坦难民问题,形成了现代史上人数最多,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政治难民潮。巴方认为,巴勒斯坦难民具有回归原来土地的权利,认为这是其自然权利,是1948年2月联合国94号决议的要求,也是国际难民和人道法规的总原则。而以方认为,回归权只属于以色列国民,至少属于以色列国永久居民,而巴勒斯坦难民不符合条件。实际上,回归权意味着大批巴勒斯坦难民回到1948年战争爆发前的故土。由于巴勒斯坦人的人口出生率高于犹太人,以方估计,如果允许400万巴勒斯坦难民回归以色列境内,到2015年,巴勒斯坦人口就会达到700万,而届时犹太人口只有500万,以色列作为一个犹太国家特性就发生了逆转。因此,这个要求以方坚决反对。
二、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觉醒与斗争实践
巴勒斯坦民族特殊性在于民族的形成先于国家的形成。巴勒斯坦民族主义是在反对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反对犹太复国主义,谋求政治平等和民族独立的过程中产生的,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和政治实践活动,起源于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的奥斯曼主义。②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主要组织为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该组织于1964年成立于东耶路撒冷。1969年2月,以法塔赫为代表的民族主义组织掌握了巴解的领导权,阿拉法特任执委会主席,这一切标志着巴解的新生和民族主义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建国主张也经历了深刻的变化,集中体现在斗争实践路线的改进。首先,1968年,通过修改《国民宪章》,军事武装斗争成为巴勒斯坦各抵抗组织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指导方针,明确表示反对各种政治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方案,计划和决议。其次,1974-1988年,巴勒斯坦的斗争方式从“武装斗争方式是唯一正确方式” 转入到武装斗争和政治外交斗争并举的历史时期。战争方式的灵活多样,为最终解决巴勒斯坦问题提供了现实可行的条件。1974年,阿拉法特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的发言中把巴勒斯坦的斗争方式形象的比喻为“一手拿来福枪,一手拿橄榄枝”。③最后,1988年以来,巴勒斯坦把和平谈判作为立国的主要方式,坚定不渝地积极推动和平进程深入发展。1988年1月,巴解组织通过《政治纲领》和《独立宣言》,与之后阿拉法特在日内瓦的声明一起共同组成了巴解组织的和平战略。这些文件首次承认了以色列的合法存在,承认了联合国181号分治决议及安理会242号和338号决议,标志着巴勒斯坦在战略目标和斗争方式上的重大变化。显然,巴解组织的斗争方式今后将向政治外交方式转移。
此外,巴勒斯坦还存在另一重要的政治组织哈马斯,其奋斗目标是在整个巴勒斯坦建立一个伊斯兰共和国;声称致力于消灭犹太复国主义,认为和平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建议、方案和国际会议均与“哈马斯”的信念相悖。④“哈马斯”等组织进行的暴力袭击事件,致使以色列多次关闭边境,西岸加沙十多万人无法去以色列工作,失去生活来源。由于巴勒斯坦和平进程的缓慢、停滞甚至倒退,加之以色列频繁的军事行动和“定点清除”政策,使巴以陷入了以暴抑暴的怪圈之中,使巴勒斯坦人对和平进程的前途失去了信心。沙龙上台后,86%巴勒斯坦人对和平进程的前途失去了信心。
综上所述,巴勒斯坦民族主义在国家构建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民族主义内部的分歧对国家构建和民族和谐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消除分歧,加强团结,沿着民族主义追求的建立独立国家的目标前进,不仅是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是民族主义各政治组织的最高利益。
三、民族心理特征对巴以冲突的影响
错综复杂,旷日持久的巴以冲突属于整体性民族因素。因为巴以冲突的双方都是主体民族。因此,从主体民族之间的关系来解析巴以冲突有重要意义。
从以色列方面来看,其受害者心态被完整保留下来。犹太人长期漂泊,受到对寄居国不忠诚的指责,遭受迫害,二战时期,犹太人的苦难可谓是达到了顶峰,以色列人的受害者心态是有历史渊源的。以色列建国,犹太民族仍然具有一种强烈的忧患意识,尽管以色列已步入发达国家的行列,但全国上下都懂得“居安思危”的道理,安全问题一直被视为重中之重。以色列众多党派在对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国家战略上,在保卫民族国家利益上总能保持“高度一致”,使以色列政府高效率运转,从而在诸多阿拉伯国家的包围中“以少胜多”,由小国变成强国,保持对阿拉伯国家的战略优势。
从巴勒斯坦方面看,巴勒斯坦人的组织机构存在着致命缺陷,导致了巴民族在巴以冲突中常处于劣势。在争取民族解放的艰苦斗争中,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的领导机构没有及时加强自身组织机构建设,没能十分有效地领导全民族的解放斗争。在内部不但未建立起坚定、广泛的统一战线,而且形成了巴勒斯坦政治派别繁多、主张各异,“党中有党,派中有派”的状况。不同派系之间存在严重分歧,甚至时而出现兵戎相见。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中没能很好的使用好军事斗争手段,没有给对手足够大致命打击,而且某些派别存在着暴力极端化的问题,这给对手造成诋毁解放斗争的口实,也造成一些负面的国际影响。
从民众意愿方面看,巴勒斯坦人民要求实现公正持久的和平,即恢复民族权利,收回(可能不是全部)被占领土,建立民族国家,有尊严的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以色列对巴勒斯坦武装力量进行了残酷的镇压,曾围困阿拉法特,对抵抗领导人实施“定点清除”;利用媒体对巴勒斯坦的反抗斗争进行妖魔化的宣传,称其为“恐怖主义活动”等。以色列的武力不仅没有征服巴勒斯坦,相反激起愈来愈多的反抗活动。为了争取民族权和生存权,巴勒斯坦坚持全民化的反抗斗争,甚至不惜以死相拼。巴勒斯坦虽小,但其民族解放运动的正义性与合理性是无法抹杀的。
巴以冲突问题是当今世界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世界和平趋势的一个阻流,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要从多个角度分析,但从根本上来说,只要协调好了巴勒斯坦民族与以色列民族之间的利益问题,巴以问题的解决指日可待!
注释:
①彭树智.阿拉伯国家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361.
②杨辉,马学清.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起源与早期实践[J].西亚非洲,2002,(2): 44.
③杨辉.巴勒斯坦斗争方式的演变[J].西亚非洲,2004,(4):26.
④Shaul Mishal and Avraham Sela.The Palestinian Hamas[J].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0:77.第2卷第3期Vol.2,No.3
关键词:巴勒斯坦问题;巴以冲突;民族主义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3-088-02
当今世界,地区性动荡时有发生,巴以冲突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冲突之一。巴以冲突的核心是领土之争,以巴勒斯坦和耶路撒冷为主要争夺对象,其中尤以耶路撒冷为焦点。对于“两个民族,两个国家”的追求,促使双方冲突不断,成为二战后至今中东地区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一、巴以冲突的渊源与现状
巴勒斯坦地区位于亚洲西部,濒临红海和地中海,面积约2645平方公里,以色列民族和巴勒斯坦民族都视其为不可分割的领土。1947年,联合国通过181号决议,即《巴勒斯坦分治决议》。该决议将巴勒斯坦57%的土质较好的区域划归人口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的犹太人,而将33%的土质较差的区域划归比例高于三分之二的阿拉伯人。①照此决议 ,1948年以色列国宣布成立,然而这不仅遭到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强烈反对,而且激起了阿拉伯各国人民的强烈愤慨,由此引发了双方半个多世纪冲突,不断冲击着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巴以双方不断的对抗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核心问题:
(一)巴以之间领土划分
1947年联合国的181号决议是巴勒斯坦与以色列建国的重要依据,依照该决议以色列国于1948年建立,然而因阿拉伯人不满该决议的不公,当年即爆发了第一次阿以战争,以色列经过与巴勒斯坦及阿拉伯国家进行的一系列战争,其所侵占领土超过了联合国划定的国土的4倍。事实上,联合国181号决议所划定的边界已名存实亡。以色列民族扩张主义者主张以色列应拥有整个巴勒斯坦地区,因此,巴勒斯坦人建国的领土一再被侵占,促使巴民族复国主义对以色列实施一系列反抗斗争。
(二)耶路撒冷归属问题
耶路撒冷,是中东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圣地。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皆称耶路撒冷是他们“永恒的首都”。1967年,以色列占领东耶路撒冷后,单方面宣称整个耶路撒冷是其不可分割的首都。巴方则要求建立一个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领土包括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国。一座城市,同时成为两个国家的首都,世所仅见。耶路撒冷的归属去向,已成为巴以谈判中最棘手、最敏感的问题,成为巴以冲突的焦点。
(三)巴勒斯坦难民问题
巴以冲突制造了波及整个中东地区的巴勒斯坦难民问题,形成了现代史上人数最多,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政治难民潮。巴方认为,巴勒斯坦难民具有回归原来土地的权利,认为这是其自然权利,是1948年2月联合国94号决议的要求,也是国际难民和人道法规的总原则。而以方认为,回归权只属于以色列国民,至少属于以色列国永久居民,而巴勒斯坦难民不符合条件。实际上,回归权意味着大批巴勒斯坦难民回到1948年战争爆发前的故土。由于巴勒斯坦人的人口出生率高于犹太人,以方估计,如果允许400万巴勒斯坦难民回归以色列境内,到2015年,巴勒斯坦人口就会达到700万,而届时犹太人口只有500万,以色列作为一个犹太国家特性就发生了逆转。因此,这个要求以方坚决反对。
二、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觉醒与斗争实践
巴勒斯坦民族特殊性在于民族的形成先于国家的形成。巴勒斯坦民族主义是在反对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反对犹太复国主义,谋求政治平等和民族独立的过程中产生的,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和政治实践活动,起源于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的奥斯曼主义。②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主要组织为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该组织于1964年成立于东耶路撒冷。1969年2月,以法塔赫为代表的民族主义组织掌握了巴解的领导权,阿拉法特任执委会主席,这一切标志着巴解的新生和民族主义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建国主张也经历了深刻的变化,集中体现在斗争实践路线的改进。首先,1968年,通过修改《国民宪章》,军事武装斗争成为巴勒斯坦各抵抗组织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指导方针,明确表示反对各种政治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方案,计划和决议。其次,1974-1988年,巴勒斯坦的斗争方式从“武装斗争方式是唯一正确方式” 转入到武装斗争和政治外交斗争并举的历史时期。战争方式的灵活多样,为最终解决巴勒斯坦问题提供了现实可行的条件。1974年,阿拉法特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的发言中把巴勒斯坦的斗争方式形象的比喻为“一手拿来福枪,一手拿橄榄枝”。③最后,1988年以来,巴勒斯坦把和平谈判作为立国的主要方式,坚定不渝地积极推动和平进程深入发展。1988年1月,巴解组织通过《政治纲领》和《独立宣言》,与之后阿拉法特在日内瓦的声明一起共同组成了巴解组织的和平战略。这些文件首次承认了以色列的合法存在,承认了联合国181号分治决议及安理会242号和338号决议,标志着巴勒斯坦在战略目标和斗争方式上的重大变化。显然,巴解组织的斗争方式今后将向政治外交方式转移。
此外,巴勒斯坦还存在另一重要的政治组织哈马斯,其奋斗目标是在整个巴勒斯坦建立一个伊斯兰共和国;声称致力于消灭犹太复国主义,认为和平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建议、方案和国际会议均与“哈马斯”的信念相悖。④“哈马斯”等组织进行的暴力袭击事件,致使以色列多次关闭边境,西岸加沙十多万人无法去以色列工作,失去生活来源。由于巴勒斯坦和平进程的缓慢、停滞甚至倒退,加之以色列频繁的军事行动和“定点清除”政策,使巴以陷入了以暴抑暴的怪圈之中,使巴勒斯坦人对和平进程的前途失去了信心。沙龙上台后,86%巴勒斯坦人对和平进程的前途失去了信心。
综上所述,巴勒斯坦民族主义在国家构建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民族主义内部的分歧对国家构建和民族和谐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消除分歧,加强团结,沿着民族主义追求的建立独立国家的目标前进,不仅是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是民族主义各政治组织的最高利益。
三、民族心理特征对巴以冲突的影响
错综复杂,旷日持久的巴以冲突属于整体性民族因素。因为巴以冲突的双方都是主体民族。因此,从主体民族之间的关系来解析巴以冲突有重要意义。
从以色列方面来看,其受害者心态被完整保留下来。犹太人长期漂泊,受到对寄居国不忠诚的指责,遭受迫害,二战时期,犹太人的苦难可谓是达到了顶峰,以色列人的受害者心态是有历史渊源的。以色列建国,犹太民族仍然具有一种强烈的忧患意识,尽管以色列已步入发达国家的行列,但全国上下都懂得“居安思危”的道理,安全问题一直被视为重中之重。以色列众多党派在对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国家战略上,在保卫民族国家利益上总能保持“高度一致”,使以色列政府高效率运转,从而在诸多阿拉伯国家的包围中“以少胜多”,由小国变成强国,保持对阿拉伯国家的战略优势。
从巴勒斯坦方面看,巴勒斯坦人的组织机构存在着致命缺陷,导致了巴民族在巴以冲突中常处于劣势。在争取民族解放的艰苦斗争中,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的领导机构没有及时加强自身组织机构建设,没能十分有效地领导全民族的解放斗争。在内部不但未建立起坚定、广泛的统一战线,而且形成了巴勒斯坦政治派别繁多、主张各异,“党中有党,派中有派”的状况。不同派系之间存在严重分歧,甚至时而出现兵戎相见。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中没能很好的使用好军事斗争手段,没有给对手足够大致命打击,而且某些派别存在着暴力极端化的问题,这给对手造成诋毁解放斗争的口实,也造成一些负面的国际影响。
从民众意愿方面看,巴勒斯坦人民要求实现公正持久的和平,即恢复民族权利,收回(可能不是全部)被占领土,建立民族国家,有尊严的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以色列对巴勒斯坦武装力量进行了残酷的镇压,曾围困阿拉法特,对抵抗领导人实施“定点清除”;利用媒体对巴勒斯坦的反抗斗争进行妖魔化的宣传,称其为“恐怖主义活动”等。以色列的武力不仅没有征服巴勒斯坦,相反激起愈来愈多的反抗活动。为了争取民族权和生存权,巴勒斯坦坚持全民化的反抗斗争,甚至不惜以死相拼。巴勒斯坦虽小,但其民族解放运动的正义性与合理性是无法抹杀的。
巴以冲突问题是当今世界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世界和平趋势的一个阻流,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要从多个角度分析,但从根本上来说,只要协调好了巴勒斯坦民族与以色列民族之间的利益问题,巴以问题的解决指日可待!
注释:
①彭树智.阿拉伯国家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361.
②杨辉,马学清.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起源与早期实践[J].西亚非洲,2002,(2): 44.
③杨辉.巴勒斯坦斗争方式的演变[J].西亚非洲,2004,(4):26.
④Shaul Mishal and Avraham Sela.The Palestinian Hamas[J].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0:77.第2卷第3期Vol.2,No.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