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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PR-2018-0190003鲁农政法字[2018]12号各市农业局(农委),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加强兼职植物检疫员管理,保障我省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近期我们对原《山东省兼职植物检疫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山东省兼职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