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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04年8月5日,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6年7月30日刑满释放。2011年4月份的一天,王某听说可以从银行办理透支3万元的信用卡,心想自己近期赌博,欠债累累,就想从银行透支些钱花。2011年7月26日,王某采用欺骗手段,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于当日透支8000元,8月5日又透支20000元,后王某将透支的钱款用于赌博,将钱款挥霍之后逃至外地躲避。透支款到期之后,2011年10月1日,20日,银行先后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催收,均无法联系王某。后银行报案,2月5日王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供述自己在透支时没有任何的还款能力,也无意归还透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