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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心理行为干预对门诊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影响.方法 选择2011年6月-2012年6月在我院门诊首次发病并治疗的精神分裂症患者9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各45例.对照组采用精神科常规治疗和常规告知注意事项,研究组在此基础上配合心理行为干预,进行为期6个月的治疗与观察.在治疗前及治疗第1、2、3、6月末分别用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及治疗中出现的症状量表(TESS)进行疗效评定和不良反应.用世界卫生组织编制的生活质量量表(WHOQOL-100)评定生活质量.结果 对照组及研究组第1、2、3、6月末,PANSS总分及各因子分均显著下降(P<0.05或0.01),且同期两组间PANSS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0.01).同期两组间TESS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6月末,两组WHOQOL-100各领域评分较治疗前均明显改善(P<0.05或<0.01),且研究组与对照组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1).结论 心理行为干预能提高门诊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疗效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