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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对重要商品市场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1、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以及物价水平,首先决定于总量平衡。总量平衡责任在国家计委。根据计委的计划,经贸委在执行中要综合协调,不能让部门之间的扯皮来影响工作,要令行禁止。2、产品的价格涉及到出厂价、市场价、生产部门也好,流通部门也好,要站在国家利益上考虑问题,不要光站在本部门的利益上说话。现在搞市场经济,价格有涨有落是正常的,但不能大起大落,不能人为地抬高价格,这就需要政府的干预。3、政府部门在调控市场时,关键要把批发环节掌握好。要建设好国有批发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