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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新课改的深入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了学生评价改革的核心内容。作为一种新的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新课改的有机组成部分。本文以江苏省为例,通过调查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情况,深入分析影响评价有效性的各种因素,并在因素分析的基础上,针对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探讨提高评价有效性的可行措施,力争为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供参考,更好的促进高中生综合素质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综合素质评价;有效性;因素分析;措施
中图分类号:G6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2-0032-03
一、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有效性的概念解释
从技术角度来讲,有效性是指完成策划活动和达到策划结果的程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一种教育管理活动对评价对象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只有引发评价对象的良性发展时才具有有效性。
考察综合素质评价有效性的根本标准在于是否实现了教育目的。众所周知,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生存和发展的能力。而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结果反馈,帮助学生实现正确认识自我、教育自我,为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长久动力。可以看出,素质教育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在本质上是相通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际上是对本阶段素质教育成果的一种检测,也是推动素质教育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明确规定,在学期末,学校要以书面形式将综合素质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同时也以此作为学生评先争优的依据之一。在高中毕业时,把学生的六个学期表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总表,连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一起装入成长记录袋,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这种评价结果的应用,可以看作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效性的直接体现。
二、影响综合素质评价有效性的因素分析
作为一种新的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时间还不长。在实际操作的规范性和客观性上还有很多不足,尤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高校录取选拔,很多人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表示担忧。江苏省近年来在此方面推行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改革政策,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分析,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一种教育实践,其实际运行会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一)主观因素
各方利益相关者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认识不一,重视不足,这是影响其有效性的最主要因素。
1.从学生层面来看,由于现阶段发动综合素质评价借助的是学生对高考的需要,学生普遍只把综合素质评价当作进入高校的跳板,因此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积极性并不是自发形成,而是重压之下被迫产生的。根据这个结论,学生及利益联合体对综合素质评价的不配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效益不好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2.从学校层面来看,由于某些学校领导、教师受一些传统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的影响,认为对学生来说,基础知识的积累、学习技能的培养才至关重要,而所谓的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都是一些模糊的、不可捉摸的概念,所以除了考试评价以外,他们仍然习惯用道德评价代替综合素质评价。在日常工作中,也并不把形成性评价贯穿在教育教学活动里,而只是在学期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象征性的终结性评价,如此一来综合素质评价最终沦为了一种形式主义。
3.从教育行政部门层面来看,虽然推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初衷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但教育行政部门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学校、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的重视不足。因此为了让评价工作得到各方认可和配合,在导向上,教育行政部门着意强调评价体系的甄别功能,此次新高考又提出把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招生相结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了让评价结果得到高校招生制度的认可,把综合素质评价尽量简化、量化来便于操作。这些都在无形中把学校、学生、家长引入了一个认识误区。
(二)客观因素
1.综合素质评价运行的环境。所有制度的运行都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支持,综合素质评价只有在良好的环境中运行,才能完全释放评价的功能。目前看来,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缺乏支持性环境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首先,妨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体制性障碍和深层次社会根源并没有消除。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作为此次课程改革的主要瓶颈,并没有得到教育部门的足够重视。素质教育评价所需的社会大环境还没有完全的形成。由于教育系统至今仍然是一个半闭合组织,很多教育工作在其内部的操作水平远远高于社会,尽管江苏省的评价方案规定各地区要制定相关的诚信保障制度,例如校长诚信承诺制度、评价项目抽测制度、年度非诚信学校公示制度等,人们还是担心目前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结果可信度不高。
2.综合素质评价的运行条件。首先,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专业人员缺乏。班主任及各科教师是学生综合素质的直接评价者,因此他们应掌握相当的评价知识和技能,并具备一定的综合素养。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评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效果。但据笔者了解到,综合素质评价虽然已实行了几年,但多数教师仍然对这一评价制度很陌生,教师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时缺乏专业引领和系统培训,加上有些教师还同时兼任几个班级的工作,学生人数众多,评价很难细化,因此只能根据平时印象对学生做出模糊的评价,评价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其次,支持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资源匮乏。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尤其是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引入,要求学校在硬件和软件方面投入经费。据笔者走访的普通高中了解到,有关部门并没有因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增加了很多工作量,而加大对各学校教育经费的投入,往往使得学校在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上显得有心无力。
3.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以江苏省的方案为例,其问题主要表现为:过程的可操作性不强;结果的可区分度不高。其中对“学习能力”评价标准的描述采用了很多模糊笼统的词语,如“基本符合标准”,“视情况”,“有突出问题”等,这就加大了在实际评价操作中的难度。而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的评价等第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这种方法易于操作,但除了极其优秀或落后的学生以外,大部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就会趋同,致使几乎所有学生都是“合格”。这样的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缺乏一定的区分度,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引导作用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在高校招生录工作中的参考价值也大为降低。
关键词:综合素质评价;有效性;因素分析;措施
中图分类号:G6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2-0032-03
一、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有效性的概念解释
从技术角度来讲,有效性是指完成策划活动和达到策划结果的程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一种教育管理活动对评价对象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只有引发评价对象的良性发展时才具有有效性。
考察综合素质评价有效性的根本标准在于是否实现了教育目的。众所周知,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生存和发展的能力。而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结果反馈,帮助学生实现正确认识自我、教育自我,为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长久动力。可以看出,素质教育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在本质上是相通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际上是对本阶段素质教育成果的一种检测,也是推动素质教育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明确规定,在学期末,学校要以书面形式将综合素质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同时也以此作为学生评先争优的依据之一。在高中毕业时,把学生的六个学期表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总表,连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一起装入成长记录袋,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这种评价结果的应用,可以看作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效性的直接体现。
二、影响综合素质评价有效性的因素分析
作为一种新的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时间还不长。在实际操作的规范性和客观性上还有很多不足,尤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高校录取选拔,很多人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表示担忧。江苏省近年来在此方面推行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改革政策,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分析,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一种教育实践,其实际运行会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一)主观因素
各方利益相关者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认识不一,重视不足,这是影响其有效性的最主要因素。
1.从学生层面来看,由于现阶段发动综合素质评价借助的是学生对高考的需要,学生普遍只把综合素质评价当作进入高校的跳板,因此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积极性并不是自发形成,而是重压之下被迫产生的。根据这个结论,学生及利益联合体对综合素质评价的不配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效益不好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2.从学校层面来看,由于某些学校领导、教师受一些传统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的影响,认为对学生来说,基础知识的积累、学习技能的培养才至关重要,而所谓的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都是一些模糊的、不可捉摸的概念,所以除了考试评价以外,他们仍然习惯用道德评价代替综合素质评价。在日常工作中,也并不把形成性评价贯穿在教育教学活动里,而只是在学期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象征性的终结性评价,如此一来综合素质评价最终沦为了一种形式主义。
3.从教育行政部门层面来看,虽然推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初衷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但教育行政部门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学校、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的重视不足。因此为了让评价工作得到各方认可和配合,在导向上,教育行政部门着意强调评价体系的甄别功能,此次新高考又提出把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招生相结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了让评价结果得到高校招生制度的认可,把综合素质评价尽量简化、量化来便于操作。这些都在无形中把学校、学生、家长引入了一个认识误区。
(二)客观因素
1.综合素质评价运行的环境。所有制度的运行都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支持,综合素质评价只有在良好的环境中运行,才能完全释放评价的功能。目前看来,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缺乏支持性环境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首先,妨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体制性障碍和深层次社会根源并没有消除。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作为此次课程改革的主要瓶颈,并没有得到教育部门的足够重视。素质教育评价所需的社会大环境还没有完全的形成。由于教育系统至今仍然是一个半闭合组织,很多教育工作在其内部的操作水平远远高于社会,尽管江苏省的评价方案规定各地区要制定相关的诚信保障制度,例如校长诚信承诺制度、评价项目抽测制度、年度非诚信学校公示制度等,人们还是担心目前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结果可信度不高。
2.综合素质评价的运行条件。首先,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专业人员缺乏。班主任及各科教师是学生综合素质的直接评价者,因此他们应掌握相当的评价知识和技能,并具备一定的综合素养。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评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效果。但据笔者了解到,综合素质评价虽然已实行了几年,但多数教师仍然对这一评价制度很陌生,教师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时缺乏专业引领和系统培训,加上有些教师还同时兼任几个班级的工作,学生人数众多,评价很难细化,因此只能根据平时印象对学生做出模糊的评价,评价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其次,支持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资源匮乏。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尤其是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引入,要求学校在硬件和软件方面投入经费。据笔者走访的普通高中了解到,有关部门并没有因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增加了很多工作量,而加大对各学校教育经费的投入,往往使得学校在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上显得有心无力。
3.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以江苏省的方案为例,其问题主要表现为:过程的可操作性不强;结果的可区分度不高。其中对“学习能力”评价标准的描述采用了很多模糊笼统的词语,如“基本符合标准”,“视情况”,“有突出问题”等,这就加大了在实际评价操作中的难度。而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的评价等第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这种方法易于操作,但除了极其优秀或落后的学生以外,大部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就会趋同,致使几乎所有学生都是“合格”。这样的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缺乏一定的区分度,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引导作用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在高校招生录工作中的参考价值也大为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