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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建设部印发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该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原标准”)同时废止.另外,修订后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部令”)也已颁布实施.本文就“新部令”和“新标准”修订的目的和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主要内容以及新旧标准的衔接关系等问题作一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