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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公共财政的一种开支类型,解决了以往政府既是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者也是生产者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是构建服务型政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顺应财政支出更多地向公共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这一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方向的必然要求。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绩效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减缓财政压力,政府购买保险服务,能更有效提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能力,加快公共服务领域的创新,推进和谐有效发展。
关键词:政府 突发公共事件 公共服务 保险
一、保险服务是政府购买服务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亟需政府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政府购买服务在西方国家从上世纪60年代至今已有40多年的实践。目前,政府购买服务正成为一种国际趋势,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和市场化的手段,是实现政府自身变革、有效回应民众需求的重要手段。其中,保险服务又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服务领域产生了深刻影响。目前政府购买的保险服务主要有三类,一是保险业开展的大病保险、参与“新农合”和基本社会养老医疗经办服务,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三是各类责任险。
政府购买保险的益处:随着我国洪水、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等传统社会风险频繁发生,同时环境污染、生态危机、社会安全等现代社会风险迅速上升,政府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的任务更加繁重,改善政府公共风险管理机制、创新政府风险保障服务方式显得尤为迫切。
政府购买保险服务首先有利于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由公共风险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变为政策的制定者、购买者和监督者。政府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引進市场与社会的力量,形成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机制,以实现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全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
其次,政府购买保险服务有利于节约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可以充分利用保险公司已有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减少政府在自办保险模式下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行政经费投入。政府购买保险还可以提高财政救灾资金使用效率,使得财政救助资金的投入效应得到明显放大。
最后,政府购买保险服务还有利于发挥保险在国家公共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商业保险补偿在自然灾害损失中一般占30%-40%,而在我国仅为5%左右,90%以上的自然灾害损失由政府承担,不仅加重政府财政负担,而且不利于实现社会风险单位的减灾救灾激励目标。我国政府购买保险服务起步晚,但发展比较迅速,市场前景广阔,与之相呼应的服务管理机制亟待跟进,加之保险“新十条”的发布更是如虎添翼。
二、政府购买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买保险工作已经启航,但运行上出现的问题,无时不在影响和阻碍这一新生事物的推进。
1.保险意识方面。长期以来政府部门一直是灾后救助,灾后拨款,现在要变成事先防灾,事前出资买保险,划不划算的疑问常在一些政府官员的大脑中折腾,产生消极买保险和不愿买保险的情绪。如何用科学的管理方式转变多年的救灾习惯,是个急需引导的工作。我国政府购买保险服务起步晚,保险宣传还不够,只有解决好政府官员思想上的疑惑,让保险理念、科学防灾深入人心,明晓事理,才能将政府买保险服务扎实开展起来。
2.要科学规划设计保险承保理赔方案。既要使政府买保险服务运用保险功能化解风险,被保险人受惠,又要使经营的保险公司整体能够轻微盈利,长期共存发展,就需要有一个周密细致的科学工作规划。目前,承保保险条款普遍仅从短期内考虑居多,缺乏综合长期考虑。经营保险公司要么大盈利要么严重亏损,政府和保险公司都不情愿,这就要求政府和保险公司人员专业化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设计出一个政府与保险公司双赢的承保理赔方案,才能经得起市场、时间的考验。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
3.对民生工程保险政府要实行倾斜政策。政府购买保险服务以民生工程居多,保险公司经营利润空间很小,有的还有亏损,要长期下去,光有好的愿望是不够的,政府出台大的预算计划的时候,还应该给予经办“无利可图”的保险险种政策上的倾斜,减少经营民生工程保险项目的经营成本,如采取税收的减免政策,简化竞标成本等等。
4.要建立市场监督机制,规范政府购买保险的市场秩序。由于政府购买的保险服务 “块头大”,一直是各家保险公司竞争的“香饽饽”,一些地方的保险公司出现重承保、轻服务,重数量、轻优质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信誉 。要建立准予和退出的竞争机制,要加强监管,严防恶性竞争。商业保险一般利润比较微薄,必须严格禁止低价竞争的手段和策略。支持通过优质的服务竞争来取得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消费者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有一个完善公平、透明的政府购买保险市场,政府购买保险才能长此以往。
三、浙江省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应用
浙江省财政紧急拨付第9号台风“灿鸿”救灾资金5000万元,吹响重建家园集结号。今年第9号台风“灿鸿”留下的痕迹依然清晰--全省10个市65个县(市、区)641个乡(镇、街)221.38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87.15亿元,对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为支持灾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减少因灾损失,浙江省财政综合考虑经济损失、降雨量及风力、受灾人口及地方财力等因素,紧急拨付救灾补助资金5000万元,对受灾严重和较重的14个县(市、区)和舟山市本级给予补助。救灾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受灾情况和灾后恢复生产生活需要,统筹用于水利和交通工程应急修复、灾后生活救助、农林渔业灾后恢复生产等方面。
然而光光依靠财政拨款救灾不仅仅是杯水车薪,也大大加重的各级财政的负担,浙江省政府也通过购买保险服务等其他手段来尽量减少损失。
1.“灿鸿”肆虐农房倒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来理赔。浙江省已及时启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应急预案,做好救灾、理赔等工作。对具有浙江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为保险对象,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除地震外的所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农房倒塌,包括火灾、洪水、暴风雨等,对倒塌房屋损失予以赔偿的保险制度。全省划分为两大风险区域,一类风险区域为温州、台州、丽水等3个市,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5元,其中省财政、县财政、农户分别负担4元、6元、5元;二类风险区域为杭州、宁波、绍兴、嘉兴、湖州、舟山、衢州、金华等8个市,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省财政、县财政、农户分别负担3元、4元、3元。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自交保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今年1-6月,全省政策性农房保险参保农户998.68万元,保费1.17亿元,参保率97.06%。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为农民构筑一道“安居”屏障! 2.“灿鸿”把农田淹了怎么办,政策性农业保险来帮你。7月11日,第9号强台风“灿鸿”在浙江省舟山市朱家尖镇沿海登陆。舟山市、宁波市、象山、新昌等地城区部分受淹;农作物受灾面积174.8千公顷,成灾面积83.9千公顷,死亡大牲畜5130头,水产损失18.9千公顷9.0万吨。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8.6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36.2亿元。浙江省已及时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应急预案和大灾理赔预案,组织落实大灾理赔队伍和后备力量,全力以赴做好灾前自救、灾后查勘定损理赔工作。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护农户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以保险人市场化经营为依托,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制度。近年来,浙江省财政不断加大保费补贴力度,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目前,给予保费补贴的省级农业保险品种达到22个。浙江省已成为全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最多的省份之一。
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农民朋友可以向人保财险公司“95518”24小时服务热线进行报案通知,也可以直接向遍布乡村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站或保险服务协保员报案,由协保员统一向保险公司报案。大面积灾害发生时,由于部分地区交通尚未恢复、灾情还在延续过程中,并且损失数量较多,保险公司将与地方政府协商做好理赔工作安排,农民朋友可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按照工作计划配合做好理赔查勘工作。
目前全省已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855个,三农保险服务点9809个,聘请各级三农保险协保员10664人,初步形成了服务面对面的格局。在理赔服务上,各地普遍建立了24小时报案受理制度,灾情发生后,镇村基层协保人员可帮助农户报案,协助做好灾情查勘等工作。定损理赔如有争议,可提交专家组裁定。同时,积极探索科学理赔方式,运用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将气象要素的空间分布于水稻受灾减产量对应起来进行定损。今年1.6月,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5.05亿元,提供风险保障242.52亿元,参保农户323.74万户。
四、政府买保险可推进公共服务和谐发展
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说“发生重大灾难性事故时,如果由政府一力承担所有赔偿问题,则可能会增加经济压力,利用保险就可以有所缓解。如2012年,全国约1.4万人因自然灾害丧生,经济损失1480亿美元,保险赔付超过770亿美元,占41%,”这就是保险帮助政府减轻财政负担的最好证明。
完善社會保险体系也是保险业帮助政府减轻财政负担的一个重要作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健康保险、鼓励引导企业家庭和个人养老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保险监管部门,应继续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加快公共服务领域的创新。保险业将继续为社会的各个部分做服务,减轻政府负担,承接更多社会风险。
政府对购买保险服务首先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造更好的政策支持措施和环境,出台鼓励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业务在财税政策上给以优惠支持,营造较为宽松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监管环境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大胆创新、踊跃参与。加大顶层沟通力度,整合各部委资源,有效推进部门协作。政策性农险、责任保险、巨灾保险、健康与养老业保险等,涉及农业、财政、税务、民政、教育、安全生产、食品药监、消防、气象、灾害管理甚至各级立法等部门,建议国务院层面要形成可操作的工作联动机制,然后省、市、县层层落实。
其次要加大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在政府购买保险服务中的运用,做好商业保险公司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数据与信息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与分析利用。
并且,要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参与经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完备的机构网点、稳健良好的经营状况、齐备的专业人才队伍、良好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同时,商业保险机构应结合自身的行业优势,加强业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尽力降低服务成本。此外,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该类业务利润微薄,必须严格禁止价格竞争,可以考虑对先进入者给予一定的保护,使得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此类保险服务具有可持续性。
五、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减少财政支出压力。长期以来,由于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的所有环节,缺乏竞争对手和竞争压力,造成公共服务低效率、高成本,公众需求得不到满足。通过向社会购买保险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其资金和专业优势,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公共服务需求具有多层次、多样性的特点,而政府不是万能的,仅靠政府不可能满足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需求。细分市场上的各类专业公司和组织,可以通过专业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他们具有服务分工细致、贴近服务对象的特点。政府可以通过向他们购买保险服务,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增加服务内容,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3.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精简机构人员,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目标,而在政府包揽所有公共服务供给的条件下,要实现这些目标是非常困难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一方面可以将大量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从政府部门剥离出来,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宏观决策及管理工作,成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公共服务的购买者和监督者,实现政府角色的转换。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竞争和职能整合,推进原有事业单位的改革,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
4.有利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公共服务时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责,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政府社会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可以引导广大公众、各类社会组织等参与公共服务,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公共服务需要,可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促进社会组织公司的发展。 六、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建议
李克强总理在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的,大力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必须“整体配合”。因此需要建立政府購买保险服务的联动机制,使保险真正成为灾害事故救助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成为安全高效的社会保障网络的重要支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是社会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因此,商业保险公司不能随意进入或退出,参与经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完备的机构网点、稳健良好的经营状况、齐备的的专业人才队伍、良好的服务能力与水平。
商业保险机构还需加强业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并针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提供一站式服务、全过程管理,在保险方案设计、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不断改善,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化建设,以凸显商业保险机构在社会管理和风险救助方面的优势。
在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里,一旦出现矛盾纠纷,如果政府在一线,很容易成为各种矛盾焦点,保险通过机制补偿,可以给政府充当矛盾缓冲器。除了缓解风险,减轻经济负担以外,保险也能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国内已有省市尝试用保险参与城镇治安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社会治安领域的突出问题。
七、结语
截止2014年上半年,已有13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6个省260个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险,覆盖人口4.7亿,保障水平平均提高10-15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政府购买保险服务拥有良好的创新环境,保险可帮助政府减轻财政负担。我们财政要把拨付救灾资金为主,逐步转化为购买保险服务为主,以减轻财政负担,杜绝受灾地区虚报损失,规避政策风险。同时,公民的公共安全和风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消费观念不断转变,愿意通过现代保险服务业提高自身的应急和消费需求。目前,对于服务生产者和提供的公共服务普遍缺乏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督,建议将内部监督机制作用与多元化的外部监督机制相结合,健全项目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评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
参考文献:
[1][美] 大卫· N. 海曼:《公共财政:现代理论在政策中的应用》,章彤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最新版本.
[2]《公共财政:现代理论在政策中的应用财政改革人点问题探索》,浙江省财政学会编,经济科学出版社.
[3]罗海平:政府购买服务保险如何接招 [N].金融时报.
[4]政府买保险可推进公共服务 [N].长江商报.
[5]高培勇,崔军:《公共部门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次:最新版.
关键词:政府 突发公共事件 公共服务 保险
一、保险服务是政府购买服务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亟需政府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政府购买服务在西方国家从上世纪60年代至今已有40多年的实践。目前,政府购买服务正成为一种国际趋势,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和市场化的手段,是实现政府自身变革、有效回应民众需求的重要手段。其中,保险服务又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服务领域产生了深刻影响。目前政府购买的保险服务主要有三类,一是保险业开展的大病保险、参与“新农合”和基本社会养老医疗经办服务,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三是各类责任险。
政府购买保险的益处:随着我国洪水、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等传统社会风险频繁发生,同时环境污染、生态危机、社会安全等现代社会风险迅速上升,政府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的任务更加繁重,改善政府公共风险管理机制、创新政府风险保障服务方式显得尤为迫切。
政府购买保险服务首先有利于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由公共风险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变为政策的制定者、购买者和监督者。政府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引進市场与社会的力量,形成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机制,以实现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全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
其次,政府购买保险服务有利于节约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可以充分利用保险公司已有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减少政府在自办保险模式下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行政经费投入。政府购买保险还可以提高财政救灾资金使用效率,使得财政救助资金的投入效应得到明显放大。
最后,政府购买保险服务还有利于发挥保险在国家公共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商业保险补偿在自然灾害损失中一般占30%-40%,而在我国仅为5%左右,90%以上的自然灾害损失由政府承担,不仅加重政府财政负担,而且不利于实现社会风险单位的减灾救灾激励目标。我国政府购买保险服务起步晚,但发展比较迅速,市场前景广阔,与之相呼应的服务管理机制亟待跟进,加之保险“新十条”的发布更是如虎添翼。
二、政府购买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买保险工作已经启航,但运行上出现的问题,无时不在影响和阻碍这一新生事物的推进。
1.保险意识方面。长期以来政府部门一直是灾后救助,灾后拨款,现在要变成事先防灾,事前出资买保险,划不划算的疑问常在一些政府官员的大脑中折腾,产生消极买保险和不愿买保险的情绪。如何用科学的管理方式转变多年的救灾习惯,是个急需引导的工作。我国政府购买保险服务起步晚,保险宣传还不够,只有解决好政府官员思想上的疑惑,让保险理念、科学防灾深入人心,明晓事理,才能将政府买保险服务扎实开展起来。
2.要科学规划设计保险承保理赔方案。既要使政府买保险服务运用保险功能化解风险,被保险人受惠,又要使经营的保险公司整体能够轻微盈利,长期共存发展,就需要有一个周密细致的科学工作规划。目前,承保保险条款普遍仅从短期内考虑居多,缺乏综合长期考虑。经营保险公司要么大盈利要么严重亏损,政府和保险公司都不情愿,这就要求政府和保险公司人员专业化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设计出一个政府与保险公司双赢的承保理赔方案,才能经得起市场、时间的考验。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
3.对民生工程保险政府要实行倾斜政策。政府购买保险服务以民生工程居多,保险公司经营利润空间很小,有的还有亏损,要长期下去,光有好的愿望是不够的,政府出台大的预算计划的时候,还应该给予经办“无利可图”的保险险种政策上的倾斜,减少经营民生工程保险项目的经营成本,如采取税收的减免政策,简化竞标成本等等。
4.要建立市场监督机制,规范政府购买保险的市场秩序。由于政府购买的保险服务 “块头大”,一直是各家保险公司竞争的“香饽饽”,一些地方的保险公司出现重承保、轻服务,重数量、轻优质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信誉 。要建立准予和退出的竞争机制,要加强监管,严防恶性竞争。商业保险一般利润比较微薄,必须严格禁止低价竞争的手段和策略。支持通过优质的服务竞争来取得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消费者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有一个完善公平、透明的政府购买保险市场,政府购买保险才能长此以往。
三、浙江省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应用
浙江省财政紧急拨付第9号台风“灿鸿”救灾资金5000万元,吹响重建家园集结号。今年第9号台风“灿鸿”留下的痕迹依然清晰--全省10个市65个县(市、区)641个乡(镇、街)221.38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87.15亿元,对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为支持灾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减少因灾损失,浙江省财政综合考虑经济损失、降雨量及风力、受灾人口及地方财力等因素,紧急拨付救灾补助资金5000万元,对受灾严重和较重的14个县(市、区)和舟山市本级给予补助。救灾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受灾情况和灾后恢复生产生活需要,统筹用于水利和交通工程应急修复、灾后生活救助、农林渔业灾后恢复生产等方面。
然而光光依靠财政拨款救灾不仅仅是杯水车薪,也大大加重的各级财政的负担,浙江省政府也通过购买保险服务等其他手段来尽量减少损失。
1.“灿鸿”肆虐农房倒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来理赔。浙江省已及时启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应急预案,做好救灾、理赔等工作。对具有浙江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为保险对象,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除地震外的所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农房倒塌,包括火灾、洪水、暴风雨等,对倒塌房屋损失予以赔偿的保险制度。全省划分为两大风险区域,一类风险区域为温州、台州、丽水等3个市,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5元,其中省财政、县财政、农户分别负担4元、6元、5元;二类风险区域为杭州、宁波、绍兴、嘉兴、湖州、舟山、衢州、金华等8个市,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省财政、县财政、农户分别负担3元、4元、3元。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自交保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今年1-6月,全省政策性农房保险参保农户998.68万元,保费1.17亿元,参保率97.06%。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为农民构筑一道“安居”屏障! 2.“灿鸿”把农田淹了怎么办,政策性农业保险来帮你。7月11日,第9号强台风“灿鸿”在浙江省舟山市朱家尖镇沿海登陆。舟山市、宁波市、象山、新昌等地城区部分受淹;农作物受灾面积174.8千公顷,成灾面积83.9千公顷,死亡大牲畜5130头,水产损失18.9千公顷9.0万吨。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8.6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36.2亿元。浙江省已及时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应急预案和大灾理赔预案,组织落实大灾理赔队伍和后备力量,全力以赴做好灾前自救、灾后查勘定损理赔工作。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护农户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以保险人市场化经营为依托,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制度。近年来,浙江省财政不断加大保费补贴力度,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目前,给予保费补贴的省级农业保险品种达到22个。浙江省已成为全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最多的省份之一。
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农民朋友可以向人保财险公司“95518”24小时服务热线进行报案通知,也可以直接向遍布乡村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站或保险服务协保员报案,由协保员统一向保险公司报案。大面积灾害发生时,由于部分地区交通尚未恢复、灾情还在延续过程中,并且损失数量较多,保险公司将与地方政府协商做好理赔工作安排,农民朋友可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按照工作计划配合做好理赔查勘工作。
目前全省已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855个,三农保险服务点9809个,聘请各级三农保险协保员10664人,初步形成了服务面对面的格局。在理赔服务上,各地普遍建立了24小时报案受理制度,灾情发生后,镇村基层协保人员可帮助农户报案,协助做好灾情查勘等工作。定损理赔如有争议,可提交专家组裁定。同时,积极探索科学理赔方式,运用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将气象要素的空间分布于水稻受灾减产量对应起来进行定损。今年1.6月,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5.05亿元,提供风险保障242.52亿元,参保农户323.74万户。
四、政府买保险可推进公共服务和谐发展
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说“发生重大灾难性事故时,如果由政府一力承担所有赔偿问题,则可能会增加经济压力,利用保险就可以有所缓解。如2012年,全国约1.4万人因自然灾害丧生,经济损失1480亿美元,保险赔付超过770亿美元,占41%,”这就是保险帮助政府减轻财政负担的最好证明。
完善社會保险体系也是保险业帮助政府减轻财政负担的一个重要作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健康保险、鼓励引导企业家庭和个人养老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保险监管部门,应继续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加快公共服务领域的创新。保险业将继续为社会的各个部分做服务,减轻政府负担,承接更多社会风险。
政府对购买保险服务首先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造更好的政策支持措施和环境,出台鼓励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业务在财税政策上给以优惠支持,营造较为宽松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监管环境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大胆创新、踊跃参与。加大顶层沟通力度,整合各部委资源,有效推进部门协作。政策性农险、责任保险、巨灾保险、健康与养老业保险等,涉及农业、财政、税务、民政、教育、安全生产、食品药监、消防、气象、灾害管理甚至各级立法等部门,建议国务院层面要形成可操作的工作联动机制,然后省、市、县层层落实。
其次要加大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在政府购买保险服务中的运用,做好商业保险公司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数据与信息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与分析利用。
并且,要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参与经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完备的机构网点、稳健良好的经营状况、齐备的专业人才队伍、良好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同时,商业保险机构应结合自身的行业优势,加强业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尽力降低服务成本。此外,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该类业务利润微薄,必须严格禁止价格竞争,可以考虑对先进入者给予一定的保护,使得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此类保险服务具有可持续性。
五、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减少财政支出压力。长期以来,由于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的所有环节,缺乏竞争对手和竞争压力,造成公共服务低效率、高成本,公众需求得不到满足。通过向社会购买保险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其资金和专业优势,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公共服务需求具有多层次、多样性的特点,而政府不是万能的,仅靠政府不可能满足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需求。细分市场上的各类专业公司和组织,可以通过专业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他们具有服务分工细致、贴近服务对象的特点。政府可以通过向他们购买保险服务,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增加服务内容,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3.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精简机构人员,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目标,而在政府包揽所有公共服务供给的条件下,要实现这些目标是非常困难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一方面可以将大量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从政府部门剥离出来,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宏观决策及管理工作,成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公共服务的购买者和监督者,实现政府角色的转换。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竞争和职能整合,推进原有事业单位的改革,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
4.有利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公共服务时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责,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政府社会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可以引导广大公众、各类社会组织等参与公共服务,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公共服务需要,可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促进社会组织公司的发展。 六、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建议
李克强总理在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的,大力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必须“整体配合”。因此需要建立政府購买保险服务的联动机制,使保险真正成为灾害事故救助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成为安全高效的社会保障网络的重要支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是社会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因此,商业保险公司不能随意进入或退出,参与经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完备的机构网点、稳健良好的经营状况、齐备的的专业人才队伍、良好的服务能力与水平。
商业保险机构还需加强业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并针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提供一站式服务、全过程管理,在保险方案设计、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不断改善,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化建设,以凸显商业保险机构在社会管理和风险救助方面的优势。
在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里,一旦出现矛盾纠纷,如果政府在一线,很容易成为各种矛盾焦点,保险通过机制补偿,可以给政府充当矛盾缓冲器。除了缓解风险,减轻经济负担以外,保险也能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国内已有省市尝试用保险参与城镇治安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社会治安领域的突出问题。
七、结语
截止2014年上半年,已有13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6个省260个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险,覆盖人口4.7亿,保障水平平均提高10-15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政府购买保险服务拥有良好的创新环境,保险可帮助政府减轻财政负担。我们财政要把拨付救灾资金为主,逐步转化为购买保险服务为主,以减轻财政负担,杜绝受灾地区虚报损失,规避政策风险。同时,公民的公共安全和风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消费观念不断转变,愿意通过现代保险服务业提高自身的应急和消费需求。目前,对于服务生产者和提供的公共服务普遍缺乏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督,建议将内部监督机制作用与多元化的外部监督机制相结合,健全项目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评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
参考文献:
[1][美] 大卫· N. 海曼:《公共财政:现代理论在政策中的应用》,章彤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最新版本.
[2]《公共财政:现代理论在政策中的应用财政改革人点问题探索》,浙江省财政学会编,经济科学出版社.
[3]罗海平:政府购买服务保险如何接招 [N].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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