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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大病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不需患者额外交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以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