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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法律基础课教学对知法、守法、用法三者关系的认识,社会多元价值与一元价值的认识以及以学生为主体教学过程的认识中存在的三种偏差。提出了注重法律价值观教育,突出法律思辨能力的培养和建立对话式师生关系的三种矫正方法,为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与实践提出了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