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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草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修订草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一办法两规定"草案、修订草案)。全体市人大代表以集体的智慧,共同对本市代表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作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