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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信用发展规划的相继出台与社会违信行为的层出不穷形成了鲜明对比。信用评估走到了自己的十字路口,是继续沿着传统路径向更先进的方法、模型和评价技术演化,还是进行一次涉及到评价理念与灵魂的颠覆性变革?文章将尝试给出答案。作者以全新的视角重新考察了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将诚信度和道德因素纳入其中,以增强指标体系的适用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加入道德因素的新模型可以有效提高信用评估的社会影响力,督促人们更加重视自己的信用分数,优化社会信用体系,重建中国社会的信任文化和道德体系。同时,对于个人诚信行为、社会信用体系和社会道德体系的讨论也首次将经济学与社会学结合,以跨学科、更全面的方式给出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优化建议。
关键词: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道德因素
一、 引言
随着2013年3月《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颁布与2014年国务院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我国信用行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未来10年,随着信用一词进入国家规划和立法体系,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必将越来越重视信用这一社会资本,与此同时与信用相关的各种行为,例如信用评估,征信等也定将蓬勃发展。
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是严峻的。对国家信用建设效果的学术性考察存在难度也为时过早,但可以明确的是近年来不断有违信失信事件见诸报端。大到假药、毒奶粉、黑导游;小到缺斤短两的螃蟹、塞满黑絮的棉被和装备精良的乞丐团伙。我们不禁质疑:为什么如今层出不穷的违信失信事件与国家越发重视信用建设的主导方针背道而驰?为什么越发成熟的信用体系和信用评价方法却仍无法客观的考量个人信用水平?为什么互联网大数据可以挖掘个人深层的商业行为记录但却无法有效约束个人的信用行为?是否传统意义上信用评估理念已经过时或者说主流个人信用评估的发展路径存在根源上的偏误?在本文的研究中,作者探讨将个人诚信道德评估加入信用评估的指标体系中,意图抛砖引玉,对个人信用评估的基础与理念进行变革式、创新性的思考与研究。
我国的个人信用评估起步较晚,主要是由各个商业银行根据自己的指标体系独立完成的,目的也仅仅是发放贷款和信用卡循环授信,其指标体系有几点先天不足是不容忽视的:(1)指标体系没有考虑社会因素和道德因素。在经济稳定的环境中,忽视两者尚不会过于影响信用评分的客观性。但是,当整体经济环境受到严重冲击时,社会信用体系也会受随之恶化,很容易出现违约——社会信用水平下降——更多违约的恶性循环现象。此时仅仅以践约能力来评价个人信用能力会严重影响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进一步讲,在经济环境遭受沉重负向冲击时,个人的践约能力将不足以支撑个人完成信用履约行为,此时,诚信度等道德因素将是保护个人远离违约的最后底线。(2)现在国内的贫富差距较大,财富在社会的分配水平严重不均,因此将人口学特征(比如教育水平、户口类别、性别等)纳入信用评估指标似乎有所不妥。诚然,这类指标可能间接影响个人的收入水平或偿债能力,但是其造成的变相社会歧视与贫富矛盾恶化也不容忽视。同时,这类特征与个人的道德水平也基本没有关系,所以是否将人口学特征纳入信用评估体系有待进一步考量。
本文试图以全新的视角重新考察了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将诚信度和道德因素纳入其中,以增强指标体系的适用性和客观性。同时,对于个人诚信行为、社会信用体系和社会道德体系的讨论也首次将经济学与社会学结合,以跨学科、更全面的方式给出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优化建议。
文章结构如下:第二章为文献回顾,第三章是将诚信度等道德因素纳入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综合讨论;第四章为新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中诚信度指标的简单框架;第五章给出结论。
二、 文献回顾
对于个人信用评估模型的研究,主要分为两方面:对指标体系中指标的特征选择研究和使用已有指标特征的信用评分技术研究。
在指标特征筛选方面,孙亚南(2008)使用列联表方法筛选特征变量,认为列联表方法重点考察了每个指标的独立性,从而更有效的剔除坏的选择以保持精确性;丁东洋(2010)提出使用贝叶斯网络模型概率模型中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实际违约数据缺失的问题。
以上研究都是从技术上分析统计方法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对信用评估正确性、适用性、简便性和客观性的影响,技术含量之高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但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针对指标筛选技术的研究,也没有将个人诚信度等道德因素和社会因素纳入备选范围,从而使以上研究有失偏颇。
2007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后,以美国三大评级机构:标普、惠誉和穆迪为代表的国际评级机构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国内外也有很多文献讨论了金融危机中评级机构的决策和行为错误。闫屹(2010)指出评级机构在开展评级业务的同时,对评级对象开展咨询服务,可能造成潜在利益冲突,即评级机构可能会根据评级对象是否购买其咨询服务而决定评级的结果。赵国君(2011)则认为美国政府对三大评级机构存在的“监管特许”致使三大机构形成了“评级霸权”,却没能形成针对信用评级机构本身的监管机制,这种错位制度为评级机构出现问题埋下了隐患。
从以上的研究可以明显看出,国内外学者普遍把评级机构的问题归结于对信用产品风险的判断失误、利益冲突和监管不足上。而对于经济冲击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影响却鲜有提及,同时对次贷危机中个人信用评估的漏洞所造成负面影响也研究甚少。在之后的教训和对我国信用评估的建议中,大部分学者也集中在加强监管、确保评级机构独立性和提高信用评级透明度等方面,缺乏对类似于个人道德因素和社会影响力因素的阐述。
三、 综合讨论
在中国,血缘家族信任模式是中国人人际信任建构的核心,形成了对亲人完全信任,对友人比较信任,对熟人有条件信任,对外人基本不信任的差别对待格局,这种格局的根源是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长幼有序”,“修齐治平”体现的绝对支配权反映了依附于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的中国社会信任结构。 新中国的成立逐渐淡化了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中国社会道德体系,但是却没有新的道德体系或指导思想出现,从而造成了近几十年来中国社会道德体系的真空。现代人虽然保留了“非亲属不信”的儒家传统信任结构,但却放弃了儒家中精髓的“三纲五常”的道德标准(何怀宏,2013)。近年来,很多人指出是社会环境、大众舆论、价值观和文化氛围等宏观因素造成了社会道德体系的恶化,但包括诚信度在内的个人道德缺失却是社会信用几近沦陷的根本原因。
对于上述问题,国内外大量的社会学学者都在进行讨论,并给出大量对策和建议,这里不再一一列举和讨论。具体到个人信用评估领域,笔者认为,将诚信度等社会道德因素和特征纳入信用评估体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具体表现,其原因和意义有以下几点:
1. 将诚信度等道德因素纳入指标体系符合三维信用论的客观要求。吴晶妹(2013)认为信用评估应分为三个维度,分别是诚信度、合规度和践约度。国内现在所用的个人信用评估指标大多借鉴国外经验,由践约度指标和一部分合规度指标组成,涉及第一维诚信度的指标少之又少。故将其放入指标体系可以有效提高新模型的完整性。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次贷危机使国际上各种先进的个人信用评估模型饱受质疑,之前表现卓越的信用评估体系在一夜间轰然崩塌,其原因在于指标体系未考虑大幅度的经济负向冲击对整个指标系统而不是每个个体的影响。换句话说,评估模型整体过于弱小,在经济和社会环境突然恶化时,仅仅考虑践约度特征的指标体系将出现大幅度的偏误,这是由于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践约度已经无法支持个人完成信用履约行为,而诚信度等道德因素将代替践约度成为防止人们失信的最后一道屏障,在高信任度社会的美国已经如此,更何况在低信任度社会的中国。因此将道德因素纳入指标体系不仅提高了信用评估模型的完整性,也提升了其客观性和抗冲击能力。
2. 将诚信度等道德因素纳入指标体系可以提高人们对信用分数的重视程度。中国在历史上就是一个注重内心修养和道德情操的国家。即使当今社会有着大量的失信行为,大部分人们仍然坚守着自己的道德底线。因此如果信用评估中体现了更多的道德因素,这将唤起人们可能沉寂多年,甚至封存已久的道德意识。将一种概念化并极度的模糊的道德意识具象化、分数化,即是将人们心中仍有的一丝道德感从其内心深处,甚至连自己都不曾感受到的地方挖掘到可以看到,可以数字化的一纸信用分数报告上。正是由于道德意识是人们不受控制的潜意识行为,所以人们必定更重视自己的信用分数:没有人希望自己的道德水平比其他人低,因为这会带来社会的蔑视、旁人的嘲笑,更重要的是:这一定会招致个人内心潜意识中长时间的愧疚与自责。
3. 将诚信度等道德因素纳入指标体系可以有效减少法律,行政条文和经济契约中的事务性成本。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健全程度和覆盖面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社会信任和社会道德的缺失,政府必须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调查、研究和制定监管法规,法规颁布后还要花费海量的成本监督和管理社会经济行为,这种高事务性成本的行为无疑是对社会和经济资源的极大浪费。将诚信度等一系列道德因素放入指标体系可以加深人们的信用意识,提高社会信任水平,从而使法规和监管不必细致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和细小琐事,这为国家节约了大量人力财力,国家也可以将节省出的成本用到更有意义的地方。
4. 将诚信度等道德因素纳入指标体系是我国当代文化环境的必然要求。与西方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全部以践约度指标组成相比,中国的信用评估体系完全照搬西方模式是不可取的。在西方高信任度社会中,人际之间的潜意识信任关系已经深植于西方文化之中,任何人从出生即受到这种高信任文化的熏陶与影响,这种环境的潜意识教育模式效果更好、印象更深,由此也形成了良性循环。因此国外的评估体系默认了文化环境影响的有效性和全面性,即默认了人们普遍的高道德水平,不需要再专门进行包括诚信度在内的道德评估。然而在低信任度社会的中国,当代社会文化环境并未提供这种良性和积极的潜意识教育行为,相反,一些诸如浮躁、粗俗、功利甚至恶劣的道德特征已经慢慢融入到文化之中,并影响到每一个公民,代代相传。如果对这种恶性趋势不加重视,将严重破坏已经摇摇欲坠的中国社会道德文化和社会道德体系。基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文化和环境不能解决的问题就只能诉诸于其它途径,而将道德因素评估纳入个人信用指标体系无疑是一种有效的选择。
5. 将诚信度等道德因素纳入指标体系对社会道德体系重建有重大意义。将个人诚信度联系到社会道德体系主要通过以下的传导机制:
上述的过程图示中,第一步也就是将个人道德指标纳入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相对于其他两步比较容易实现,且用时较短。由于只是涉及到个人的微观层面,故只用将道德指标纳入诚信度评估中,并将现有的指标体系扩大和优化即可。第二步的个人信用评估到社会信用体系的优化由于涉及微观到宏观方面的转换,过程可能相比于第一步更为复杂,见效时间也较慢,但是只要个人信用评估在社会上影响逐渐增大,人们对信用评估更为重视,其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优化作用自然是水到渠成。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第三步,也就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优化过度为最终目标:社会道德体系重建是这三步中最为艰苦和漫长的。从表面上看,社会信用体系在规模、内容和影响方面明显无法与社会道德体系相比,且信用也只是道德的一方面,所以如何能以小搏大,以社会信用体系的优化来促进社会道德体系重建呢?答案就在信用文化上。文化是一柄“双刃剑”,它既能铸造一个民族也可以摧毁一个民族,这取决于它的内容和使用方式。信用文化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和社会道德体系之间的杠杆将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如果能以社会信用体系的改善促进社会信用文化的发展,并将信用一词淬于文化之剑上,则必能披荆斩棘,将社会上的失信行为斩草除根,并直击社会道德体系的核心,去糟取精,去伪存真,为重建社会道德体系贡献一份属于信用自己的力量!
四、 指标框架 本节将根据上文中的观点尝试把个人道德评价指标放入个人评估模型中。值得一提的是,下面给出的新个人信用诚信度评估模型只是一种范例,目前学界也有很多评估道德水平相关文献和类似研究,对包括诚信度在内的道德指标体系研究,也是今后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研究的一个方向。
何怀宏(2013)认为一个稳定发展的社会,必须是合乎道德和正义的。如果人们相当广泛地认为这一社会严重不合乎正义,或者基本不合乎道德,改革乃至革命的时候就要来临。他提出以“新五常”作为衡量中国人道德水平的基本指标,从而“既上接传统,而又可以开启我们的未来”。本文也将基于此指标,并做细微调整,以适应个人信用评估的需要。
对于诚信度评估,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拒绝使用人口学特征,避免或多或少会产生的社会歧视行为。而且在各行各业,许多的普通人,甚至目不识丁的老人们,她们对家人不图报答的关爱;她们对陌生人由衷的善行和善举;她们朴素的生活和对物欲的节制,都永远令我们感动,直到今天都是我国道德文化宝库中璀璨的瑰宝。
五、 结论
当今社会,完全照搬西方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仅仅以践约度和少量合规度作为指标特征衡量个人信用水平已经脱离了时代要求,无法做到评估的全面、准确和客观。根据三维信用论将道德因素纳入诚信度指标中,并将上述指标放入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可以有效提高个人信用评估与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的契合度,使模型结果更准确、更全面、更客观。同时,加入道德因素的新模型可以有效提高信用评估的社会影响力,督促人们更加重视自己的信用分数,优化社会信用体系,重建中国社会的信任文化和道德体系。
当然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些尚待改进之处,比如:(1)由于数据的缺乏和概念的模糊使社会信用边际只停留在假设和概念阶段,实证分析将比较困难;(2)由于道德特征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对社会的影响不尽相同且不同指标也会产生大小不一的影响,因而文末对道德体系指标选择的讨论可能存在片面之处。以上都是笔者今后继续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吴晶妹.现代信用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 弗朗西斯·福山.信任,社会美德创与创造经济繁荣[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
[3] 张维迎.信息、信任与法律[M].北京:三联书店,2003.
[4] 郑也夫,彭泗清,等.中国社会中的信任[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
[5] 何怀宏.新纲常——探讨中国社会的道德根基[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
基金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点项目(项目号:14JGA006)。
作者简介:吴晶妹(1964-),女,汉族,北京市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信用管理、货币银行学;冉辰阳(1988-),男,汉族,北京市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信用管理、风险控制。
收稿日期:2015-12-21。
关键词: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道德因素
一、 引言
随着2013年3月《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颁布与2014年国务院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我国信用行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未来10年,随着信用一词进入国家规划和立法体系,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必将越来越重视信用这一社会资本,与此同时与信用相关的各种行为,例如信用评估,征信等也定将蓬勃发展。
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是严峻的。对国家信用建设效果的学术性考察存在难度也为时过早,但可以明确的是近年来不断有违信失信事件见诸报端。大到假药、毒奶粉、黑导游;小到缺斤短两的螃蟹、塞满黑絮的棉被和装备精良的乞丐团伙。我们不禁质疑:为什么如今层出不穷的违信失信事件与国家越发重视信用建设的主导方针背道而驰?为什么越发成熟的信用体系和信用评价方法却仍无法客观的考量个人信用水平?为什么互联网大数据可以挖掘个人深层的商业行为记录但却无法有效约束个人的信用行为?是否传统意义上信用评估理念已经过时或者说主流个人信用评估的发展路径存在根源上的偏误?在本文的研究中,作者探讨将个人诚信道德评估加入信用评估的指标体系中,意图抛砖引玉,对个人信用评估的基础与理念进行变革式、创新性的思考与研究。
我国的个人信用评估起步较晚,主要是由各个商业银行根据自己的指标体系独立完成的,目的也仅仅是发放贷款和信用卡循环授信,其指标体系有几点先天不足是不容忽视的:(1)指标体系没有考虑社会因素和道德因素。在经济稳定的环境中,忽视两者尚不会过于影响信用评分的客观性。但是,当整体经济环境受到严重冲击时,社会信用体系也会受随之恶化,很容易出现违约——社会信用水平下降——更多违约的恶性循环现象。此时仅仅以践约能力来评价个人信用能力会严重影响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进一步讲,在经济环境遭受沉重负向冲击时,个人的践约能力将不足以支撑个人完成信用履约行为,此时,诚信度等道德因素将是保护个人远离违约的最后底线。(2)现在国内的贫富差距较大,财富在社会的分配水平严重不均,因此将人口学特征(比如教育水平、户口类别、性别等)纳入信用评估指标似乎有所不妥。诚然,这类指标可能间接影响个人的收入水平或偿债能力,但是其造成的变相社会歧视与贫富矛盾恶化也不容忽视。同时,这类特征与个人的道德水平也基本没有关系,所以是否将人口学特征纳入信用评估体系有待进一步考量。
本文试图以全新的视角重新考察了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将诚信度和道德因素纳入其中,以增强指标体系的适用性和客观性。同时,对于个人诚信行为、社会信用体系和社会道德体系的讨论也首次将经济学与社会学结合,以跨学科、更全面的方式给出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优化建议。
文章结构如下:第二章为文献回顾,第三章是将诚信度等道德因素纳入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综合讨论;第四章为新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中诚信度指标的简单框架;第五章给出结论。
二、 文献回顾
对于个人信用评估模型的研究,主要分为两方面:对指标体系中指标的特征选择研究和使用已有指标特征的信用评分技术研究。
在指标特征筛选方面,孙亚南(2008)使用列联表方法筛选特征变量,认为列联表方法重点考察了每个指标的独立性,从而更有效的剔除坏的选择以保持精确性;丁东洋(2010)提出使用贝叶斯网络模型概率模型中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实际违约数据缺失的问题。
以上研究都是从技术上分析统计方法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对信用评估正确性、适用性、简便性和客观性的影响,技术含量之高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但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针对指标筛选技术的研究,也没有将个人诚信度等道德因素和社会因素纳入备选范围,从而使以上研究有失偏颇。
2007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后,以美国三大评级机构:标普、惠誉和穆迪为代表的国际评级机构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国内外也有很多文献讨论了金融危机中评级机构的决策和行为错误。闫屹(2010)指出评级机构在开展评级业务的同时,对评级对象开展咨询服务,可能造成潜在利益冲突,即评级机构可能会根据评级对象是否购买其咨询服务而决定评级的结果。赵国君(2011)则认为美国政府对三大评级机构存在的“监管特许”致使三大机构形成了“评级霸权”,却没能形成针对信用评级机构本身的监管机制,这种错位制度为评级机构出现问题埋下了隐患。
从以上的研究可以明显看出,国内外学者普遍把评级机构的问题归结于对信用产品风险的判断失误、利益冲突和监管不足上。而对于经济冲击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影响却鲜有提及,同时对次贷危机中个人信用评估的漏洞所造成负面影响也研究甚少。在之后的教训和对我国信用评估的建议中,大部分学者也集中在加强监管、确保评级机构独立性和提高信用评级透明度等方面,缺乏对类似于个人道德因素和社会影响力因素的阐述。
三、 综合讨论
在中国,血缘家族信任模式是中国人人际信任建构的核心,形成了对亲人完全信任,对友人比较信任,对熟人有条件信任,对外人基本不信任的差别对待格局,这种格局的根源是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长幼有序”,“修齐治平”体现的绝对支配权反映了依附于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的中国社会信任结构。 新中国的成立逐渐淡化了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中国社会道德体系,但是却没有新的道德体系或指导思想出现,从而造成了近几十年来中国社会道德体系的真空。现代人虽然保留了“非亲属不信”的儒家传统信任结构,但却放弃了儒家中精髓的“三纲五常”的道德标准(何怀宏,2013)。近年来,很多人指出是社会环境、大众舆论、价值观和文化氛围等宏观因素造成了社会道德体系的恶化,但包括诚信度在内的个人道德缺失却是社会信用几近沦陷的根本原因。
对于上述问题,国内外大量的社会学学者都在进行讨论,并给出大量对策和建议,这里不再一一列举和讨论。具体到个人信用评估领域,笔者认为,将诚信度等社会道德因素和特征纳入信用评估体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具体表现,其原因和意义有以下几点:
1. 将诚信度等道德因素纳入指标体系符合三维信用论的客观要求。吴晶妹(2013)认为信用评估应分为三个维度,分别是诚信度、合规度和践约度。国内现在所用的个人信用评估指标大多借鉴国外经验,由践约度指标和一部分合规度指标组成,涉及第一维诚信度的指标少之又少。故将其放入指标体系可以有效提高新模型的完整性。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次贷危机使国际上各种先进的个人信用评估模型饱受质疑,之前表现卓越的信用评估体系在一夜间轰然崩塌,其原因在于指标体系未考虑大幅度的经济负向冲击对整个指标系统而不是每个个体的影响。换句话说,评估模型整体过于弱小,在经济和社会环境突然恶化时,仅仅考虑践约度特征的指标体系将出现大幅度的偏误,这是由于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践约度已经无法支持个人完成信用履约行为,而诚信度等道德因素将代替践约度成为防止人们失信的最后一道屏障,在高信任度社会的美国已经如此,更何况在低信任度社会的中国。因此将道德因素纳入指标体系不仅提高了信用评估模型的完整性,也提升了其客观性和抗冲击能力。
2. 将诚信度等道德因素纳入指标体系可以提高人们对信用分数的重视程度。中国在历史上就是一个注重内心修养和道德情操的国家。即使当今社会有着大量的失信行为,大部分人们仍然坚守着自己的道德底线。因此如果信用评估中体现了更多的道德因素,这将唤起人们可能沉寂多年,甚至封存已久的道德意识。将一种概念化并极度的模糊的道德意识具象化、分数化,即是将人们心中仍有的一丝道德感从其内心深处,甚至连自己都不曾感受到的地方挖掘到可以看到,可以数字化的一纸信用分数报告上。正是由于道德意识是人们不受控制的潜意识行为,所以人们必定更重视自己的信用分数:没有人希望自己的道德水平比其他人低,因为这会带来社会的蔑视、旁人的嘲笑,更重要的是:这一定会招致个人内心潜意识中长时间的愧疚与自责。
3. 将诚信度等道德因素纳入指标体系可以有效减少法律,行政条文和经济契约中的事务性成本。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健全程度和覆盖面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社会信任和社会道德的缺失,政府必须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调查、研究和制定监管法规,法规颁布后还要花费海量的成本监督和管理社会经济行为,这种高事务性成本的行为无疑是对社会和经济资源的极大浪费。将诚信度等一系列道德因素放入指标体系可以加深人们的信用意识,提高社会信任水平,从而使法规和监管不必细致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和细小琐事,这为国家节约了大量人力财力,国家也可以将节省出的成本用到更有意义的地方。
4. 将诚信度等道德因素纳入指标体系是我国当代文化环境的必然要求。与西方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全部以践约度指标组成相比,中国的信用评估体系完全照搬西方模式是不可取的。在西方高信任度社会中,人际之间的潜意识信任关系已经深植于西方文化之中,任何人从出生即受到这种高信任文化的熏陶与影响,这种环境的潜意识教育模式效果更好、印象更深,由此也形成了良性循环。因此国外的评估体系默认了文化环境影响的有效性和全面性,即默认了人们普遍的高道德水平,不需要再专门进行包括诚信度在内的道德评估。然而在低信任度社会的中国,当代社会文化环境并未提供这种良性和积极的潜意识教育行为,相反,一些诸如浮躁、粗俗、功利甚至恶劣的道德特征已经慢慢融入到文化之中,并影响到每一个公民,代代相传。如果对这种恶性趋势不加重视,将严重破坏已经摇摇欲坠的中国社会道德文化和社会道德体系。基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文化和环境不能解决的问题就只能诉诸于其它途径,而将道德因素评估纳入个人信用指标体系无疑是一种有效的选择。
5. 将诚信度等道德因素纳入指标体系对社会道德体系重建有重大意义。将个人诚信度联系到社会道德体系主要通过以下的传导机制:
上述的过程图示中,第一步也就是将个人道德指标纳入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相对于其他两步比较容易实现,且用时较短。由于只是涉及到个人的微观层面,故只用将道德指标纳入诚信度评估中,并将现有的指标体系扩大和优化即可。第二步的个人信用评估到社会信用体系的优化由于涉及微观到宏观方面的转换,过程可能相比于第一步更为复杂,见效时间也较慢,但是只要个人信用评估在社会上影响逐渐增大,人们对信用评估更为重视,其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优化作用自然是水到渠成。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第三步,也就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优化过度为最终目标:社会道德体系重建是这三步中最为艰苦和漫长的。从表面上看,社会信用体系在规模、内容和影响方面明显无法与社会道德体系相比,且信用也只是道德的一方面,所以如何能以小搏大,以社会信用体系的优化来促进社会道德体系重建呢?答案就在信用文化上。文化是一柄“双刃剑”,它既能铸造一个民族也可以摧毁一个民族,这取决于它的内容和使用方式。信用文化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和社会道德体系之间的杠杆将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如果能以社会信用体系的改善促进社会信用文化的发展,并将信用一词淬于文化之剑上,则必能披荆斩棘,将社会上的失信行为斩草除根,并直击社会道德体系的核心,去糟取精,去伪存真,为重建社会道德体系贡献一份属于信用自己的力量!
四、 指标框架 本节将根据上文中的观点尝试把个人道德评价指标放入个人评估模型中。值得一提的是,下面给出的新个人信用诚信度评估模型只是一种范例,目前学界也有很多评估道德水平相关文献和类似研究,对包括诚信度在内的道德指标体系研究,也是今后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研究的一个方向。
何怀宏(2013)认为一个稳定发展的社会,必须是合乎道德和正义的。如果人们相当广泛地认为这一社会严重不合乎正义,或者基本不合乎道德,改革乃至革命的时候就要来临。他提出以“新五常”作为衡量中国人道德水平的基本指标,从而“既上接传统,而又可以开启我们的未来”。本文也将基于此指标,并做细微调整,以适应个人信用评估的需要。
对于诚信度评估,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拒绝使用人口学特征,避免或多或少会产生的社会歧视行为。而且在各行各业,许多的普通人,甚至目不识丁的老人们,她们对家人不图报答的关爱;她们对陌生人由衷的善行和善举;她们朴素的生活和对物欲的节制,都永远令我们感动,直到今天都是我国道德文化宝库中璀璨的瑰宝。
五、 结论
当今社会,完全照搬西方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仅仅以践约度和少量合规度作为指标特征衡量个人信用水平已经脱离了时代要求,无法做到评估的全面、准确和客观。根据三维信用论将道德因素纳入诚信度指标中,并将上述指标放入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可以有效提高个人信用评估与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的契合度,使模型结果更准确、更全面、更客观。同时,加入道德因素的新模型可以有效提高信用评估的社会影响力,督促人们更加重视自己的信用分数,优化社会信用体系,重建中国社会的信任文化和道德体系。
当然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些尚待改进之处,比如:(1)由于数据的缺乏和概念的模糊使社会信用边际只停留在假设和概念阶段,实证分析将比较困难;(2)由于道德特征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对社会的影响不尽相同且不同指标也会产生大小不一的影响,因而文末对道德体系指标选择的讨论可能存在片面之处。以上都是笔者今后继续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吴晶妹.现代信用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 弗朗西斯·福山.信任,社会美德创与创造经济繁荣[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
[3] 张维迎.信息、信任与法律[M].北京:三联书店,2003.
[4] 郑也夫,彭泗清,等.中国社会中的信任[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
[5] 何怀宏.新纲常——探讨中国社会的道德根基[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
基金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点项目(项目号:14JGA006)。
作者简介:吴晶妹(1964-),女,汉族,北京市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信用管理、货币银行学;冉辰阳(1988-),男,汉族,北京市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信用管理、风险控制。
收稿日期: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