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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到日本再到欧洲,许多声名显赫的跨国公司无一不是家族企业,如大名鼎鼎的沃尔玛、福特、洛克菲勒、拜耳、丰田、索尼到东芝、松下、三菱、奔驰、壳牌、宝马、欧莱雅等。创始人家族对企业谋求控制权名正言顺,如美国伍德鲁夫家族至今仍然保持对“可口可乐”的影响力。
所谓的现代公司治理,只是公司创始人家族将经营权让渡给职业经理人,但并不是将股权和控制权让渡给家族以外的人。沃尔玛企业的老沃尔顿有3个儿子———罗宾逊、约翰和吉姆,老沃尔顿去世后,3个儿子分别担任沃尔玛连锁超市的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和总裁,老沃尔顿的妻子海伦·沃尔顿担任公司名誉主席,沃尔玛家族对公司保持强大的控制力。
自从公司这种商业形式出现以来,就天然地具有家族性,任何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都是某个人或某个家族创建和发展起来的,这个家族从一开始就对公司具有绝对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后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与资本不足,需要寻找一种方式来让公司获得大量的资本金,于是产生了股票形态的融资活动,家族企业逐渐成为公众公司。但成为公众公司并不意味着企业创始人和家族要退出公司,只是原来家族100%控股比例下降而已。从德国、法国等国家上市企业数据来看,家族企业持股比例基本在64%以上。
19世纪30年代,美国出现了大规模的铁路和基础设施建设浪潮,公司这种形式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上出现了革新。一方面公司需要融资,另一方面,大规模的基建需要大量专业性人才加入,所以这一时期美国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开始分离。同时,在所有权层面,创始股东通过公开市场发售股票融资,降低在企业的持股比率;而在经营权层面,创始人或家族成员逐渐让出经营权,交由专人打理,这样职业经理人诞生了。建立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三者之上的现代企业治理架构是职业经理人产生的必要条件,职业经理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技能获取回报。
职业经理人主要负责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值和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创始人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与此同时带来的是信任问题。直到现在,这个问题仍然是公司治理中最核心的难题。
围绕着家族企业与职业经理人对企业控制权的争夺,各国的企业基于各国法律采用不同的方法。比如欧洲的家族企业倾向于向投资者发行优先股———一种按照固定股息支付,优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的股票,当企业发生破产清算时,投资者可以优先获得清算资金,但是投资者没有表决权,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而日本企业则采取一种交叉持股的方式来控制企业,创始人股东或家族企业通过设立掌握绝对控制权的一级公司,再由一级公司参股二级公司,二级公司参股三级公司,二级或三级公司之间再交叉持股。这些模式确保了家族对企业的控制。
家族企业在不断革新控制权的同时,也在革新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雇佣关系。20世纪50年代,美国企业界开始出现向职业经理人进行股权激励的案例,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被分隔的界限被打破。1952年,美国辉瑞制药公司推出了第一个经理人股票期权计划之后,经理人股票期权计划开始在美国盛行。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律师路斯·凯尔索提出“职工持股计划”,并在20世纪70年代得到发展。股东和管理层、员工的关系通过股权纽带共融于企业发展。这方面的代表企业是沃尔玛公司,通过员工购股计划和利润分享计划让员工充分地融入到公司发展中去,缓和劳资关系。
欧美、亚洲等发达国家的家族企业在转型的过程中,也都存在问题,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日本、韩国和东南亚等亚洲地区家族企业的管理弊端显露无遗,但在政府的强制管束下,通过所有权和经营权革新,这些家族企业重新壮大起来。
国内家族企业与这些地区的家族企业相比,无论是发展时间还是规模都有较大差距,我们应该留出时间让他们探索。
(摘自广东经济出版社《谁在公司抢班夺权》 作者:尹锋)
所谓的现代公司治理,只是公司创始人家族将经营权让渡给职业经理人,但并不是将股权和控制权让渡给家族以外的人。沃尔玛企业的老沃尔顿有3个儿子———罗宾逊、约翰和吉姆,老沃尔顿去世后,3个儿子分别担任沃尔玛连锁超市的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和总裁,老沃尔顿的妻子海伦·沃尔顿担任公司名誉主席,沃尔玛家族对公司保持强大的控制力。
自从公司这种商业形式出现以来,就天然地具有家族性,任何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都是某个人或某个家族创建和发展起来的,这个家族从一开始就对公司具有绝对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后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与资本不足,需要寻找一种方式来让公司获得大量的资本金,于是产生了股票形态的融资活动,家族企业逐渐成为公众公司。但成为公众公司并不意味着企业创始人和家族要退出公司,只是原来家族100%控股比例下降而已。从德国、法国等国家上市企业数据来看,家族企业持股比例基本在64%以上。
19世纪30年代,美国出现了大规模的铁路和基础设施建设浪潮,公司这种形式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上出现了革新。一方面公司需要融资,另一方面,大规模的基建需要大量专业性人才加入,所以这一时期美国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开始分离。同时,在所有权层面,创始股东通过公开市场发售股票融资,降低在企业的持股比率;而在经营权层面,创始人或家族成员逐渐让出经营权,交由专人打理,这样职业经理人诞生了。建立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三者之上的现代企业治理架构是职业经理人产生的必要条件,职业经理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技能获取回报。
职业经理人主要负责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值和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创始人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与此同时带来的是信任问题。直到现在,这个问题仍然是公司治理中最核心的难题。
围绕着家族企业与职业经理人对企业控制权的争夺,各国的企业基于各国法律采用不同的方法。比如欧洲的家族企业倾向于向投资者发行优先股———一种按照固定股息支付,优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的股票,当企业发生破产清算时,投资者可以优先获得清算资金,但是投资者没有表决权,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而日本企业则采取一种交叉持股的方式来控制企业,创始人股东或家族企业通过设立掌握绝对控制权的一级公司,再由一级公司参股二级公司,二级公司参股三级公司,二级或三级公司之间再交叉持股。这些模式确保了家族对企业的控制。
家族企业在不断革新控制权的同时,也在革新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雇佣关系。20世纪50年代,美国企业界开始出现向职业经理人进行股权激励的案例,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被分隔的界限被打破。1952年,美国辉瑞制药公司推出了第一个经理人股票期权计划之后,经理人股票期权计划开始在美国盛行。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律师路斯·凯尔索提出“职工持股计划”,并在20世纪70年代得到发展。股东和管理层、员工的关系通过股权纽带共融于企业发展。这方面的代表企业是沃尔玛公司,通过员工购股计划和利润分享计划让员工充分地融入到公司发展中去,缓和劳资关系。
欧美、亚洲等发达国家的家族企业在转型的过程中,也都存在问题,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日本、韩国和东南亚等亚洲地区家族企业的管理弊端显露无遗,但在政府的强制管束下,通过所有权和经营权革新,这些家族企业重新壮大起来。
国内家族企业与这些地区的家族企业相比,无论是发展时间还是规模都有较大差距,我们应该留出时间让他们探索。
(摘自广东经济出版社《谁在公司抢班夺权》 作者:尹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