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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惠安雕艺文化创意产业园.用地南北向狭长,产权由两位艺术家C、Z共同且平均拥有.为了使两个艺术家均能有南向出入口及北向临湖景观,设计将用地沿南北方向再一分为二,从而形成两块更为狭长的次一级用地.在次一级用地里,南侧设置展厅及工作室;北侧为研发、办公、接待等功能,二者间设置庭院,实现良好的自然通风与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