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案与判决结案的适用边界

来源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ongliong48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调解结案”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不当会使法律丧失其应有的权威性。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应理性地限定其适用的范围,明确界定“调解结案”与“判决结案”的适用边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调节结案 判决结案 适用边界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调解结案”已成为法院当下审理案件追求的一种重要方式。“调解结案”固然有其“息纷止讼”、“节省司法资源”的优点,但它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不当,又会模糊人们的是非标准,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扭曲社会的公平正义,使法律丧失其应有的权威性。因此,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如何合理地把握“调解结案”与“判决结案”的适用边界,即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是采用“调解”的方式结案,还是“判决”的方式结案,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或原则:
  以案件的性质是否适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来确定结案的方式。法院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具有适用“意思自治”自愿原则的条件。如果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平等,没有适用“意思自治”的法定空间,则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只能以判决的方式结案。比如,行政案件就不能采用调解的方式结案。因为一方法律主体代表的是国家意志,这种意志所涉及的利益是不存在协商余地的,只能严格依法行事。如果采用“调解”的方式结案,则无论是哪一方作出妥协、让步,最终结果都只能是对法律的扭曲。
  以当事人有无真实的调解意愿来确定结案的方式。民事案件以自愿调解为原则,只有从调解的形式、内容和结果上都真实地反映各方当事人的意愿,才能体现法律的真谛和法院调解的本质。如果当事人接受调解的意愿只是法院为了追求高结案率而在审判人员或明或暗、或诱或压的情况下形成的,那么,这就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其最终调解的结果即使比较公平,也不会得到当事人内心的真实认可,从而削弱当事人寻求司法途经解决民事纠纷的内在倾向,弱化法律“定纷止争”的社会功能。
  以调解结果是否会损害法律的实质精神来确定结案的方式。“调解结案”通常以一方或双方的妥协和让步为条件,但这种妥协和让步只能是非实质问题上的,而不能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如果调解的结果是使让步的一方放弃了法律的底线,扭曲了法律认定是非的标准,那么,无论让步的一方在经济上获得多少补偿,其所产生的负面社会影响必将使法律实施的整体效应大打折扣,从而弱化法律规范引导人们行为的价值功能。
  以调解结果是否会严重损害弱势一方的利益来确定结案的方式。“调解结案”虽然会降低法院办案的成本,但“调解结案”通常又会损害在法律上占理的弱势一方的利益,即弱势一方以出让一定的利益为代价,换回强势一方部分实际履行的非完整的法定义务。如果在“调解结案”中法院只是片面追求结案率,而忽视对弱势一方利益的保护,以严重牺牲弱势一方的利益来换取“调解结案”的“圆满结局”的话,那么,这种调解结案的方式必将形成一种潜在的隐患:一方面,利益受损的弱势一方有可能摆脱法律的轨道,通过非法的自力救济的方式解决法律救济不力的种种民事冲突;另一方面,在法律上理亏,但实际上获利的强势一方将“再接再厉”,继续在法院不当调解方式的纵容下以蔑视法律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如果“调解结案”的结果是使守法者利益受损,违法者有利可图,那么,这种解决民事纠纷的司法机制就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从根本上动摇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从法律自身特有的“是非明确、刚直不阿”的本性上讲,“判决结案”是其主流形式,而“调解结案”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在某种特殊的历史条件和司法环境下,适度采用“调解结案”的方式也未尝不可,但应理性地限定其适用范围,明确界定“调解结案”与“判决结案”的边界,以避免使具有普适价值的“国法”异化成张弛无度的“家法”,使法律的尊严在“调解结案”的遮掩下一点点地丧失。
其他文献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中国的村民自治开始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转型时期村民选举面临的困境主要是因为选举不能真正体现村民的民主权利和利益,村民对村委会的依赖逐渐减少。要不断落实真正的民主、自治,重视形式民主,完善救济渠道,以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关键词】转型期 村官选举 困境 出路    问题的提出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古代的香料有中国本土所产与外国传入两种途径。中国本土香料以产于南方为多,故而《楚辞》当中有关香料的记述就比《诗经》当中的记述多得多,但总体来说,中国本土所产的香料还是比较贫乏的。香料大多还是沿陆上丝绸之路或是海上丝绸之路传入中国。我们阅读古代诗词,经常见到吟咏龙脑香的句子,最典型的莫过于李清照的《醉花阴》词“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这里的“瑞脑”就是龙脑香的别称。我们在唐诗中,可以发现更
晚泊松滋渡口(二首其一)  [宋]陆游  此行何处不艰难,寸寸强弓且旋弯。县近欢欣初得菜,江回徙倚忽逢山。系船日落松滋渡,跋马云埋滟滪关。未满百年均是客,不须数日待东还。  关于“江回徙倚忽逢山”  朱东润先生《陆游选集》:“[徙倚]迂回曲折。”(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9年版,第8页)  按:“县近欢欣初得菜,江回徙倚忽逢山”二句对仗,正如“欢欣”二字不属“县”,“徙倚”二字也不属“江”。这两个词
【摘要】区域工业可持续竞争力是区域工业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是区域工业持续扩张和持续发展的生态能力。当前,中部城市要以中部崛起战略为依托,着力提高自身工业可持续竞争力,将区域工业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产业优势和可持续竞争优势,从而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区域工业 可持续竞争力 路径    工业可持续竞争力是区域工业在竞争和发展过程中能够持续地凝聚和优化配置资源,实现持续扩张和持续发展
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其一)旧题[汉]唐山夫人大孝备矣,休德昭清。高张四县,乐充宫廷。芬树羽林,云景杳冥。金支秀华,庶旄翠旌。关于“芬树羽林,云景杳冥”  曹道衡先生《两汉诗选》曰:“言树立了许多以翠羽为饰的伞盖旌旗,其众多犹如树林。远望一大片极深远犹如云日(景)。”(《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3页)  按:《汉书》卷二二《礼乐志》唐颜师古《注》曰:“言所树羽葆,其盛若林,芬然众多,仰视高远,如云日
朱东润先生(1896—1988),名世溱,以字行,江苏泰兴人。早年先后就读于泰兴蒙学堂、襟江小学。后入上海南洋公学附属小学,得从唐文治先生习古文辞。1913年末得吴稚晖先生推荐到英国留学三年。归国后任教于广西第二中学(在梧州)、南通师范学校,1929年入武汉大学,其间皆教授英语。1932年始讲授中国文学批评史,乃转入中文系。1942年移讲席于重庆柏溪之中央大学,1947年后曾辗转任教于无锡国专、齐
從殷人关于酒的“五齐三酒”的划分上可以看出,五齐系为神而制,三酒则为人而制。为人制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以酒养生。《礼记·射义》:“酒者,所以养老也,所以养病也。”先秦典籍有不少这方面的记载。  先看饮酒的养老功用。《周礼·天官·酒正》:“凡飨士庶子,飨耆劳孤子,皆共其酒,无酌数。”这是对以酒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孟子·离娄上》:“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诗经·豳风·七月》
记载于《尚书大传》中的《卿云歌》是一首颇具特色的古诗。《尚书大传》云:“维十有四祀,钟石笙筦变声,乐未罢,疾风发屋,天大雷雨。帝沉首而笑曰:‘明哉,非一人天下也,乃见于钟石!’”“维十有五祀,祀者贰尸,舜为宾客,而禹为主人。……于是卿云聚,俊乂集,百工相和而歌《卿云》。”(陈寿祺《尚书大传定本》)此即谓舜帝因天降祥瑞,而决定禅位于禹,在一次祭祀后的飨宴上,君臣互相作歌唱和。其诗第一章为舜帝倡歌,第
【摘要】构建三峡库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库区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针对库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滞后的问题,必须实现“五个创新”,努力提升构建库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影响力。  【关键词】城乡统筹 公共文化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农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和文化服务的总和①。其构建的程度和水平是衡量新农村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当
【摘要】陕北地区蕴藏着丰富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极大地促进了陕北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资源的开发利用也遇到了很多问题,自身粗放型的开发方式导致了资源的高浪费、环境的破坏,极不利于陕北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矿产资源 可持续发展 陕北    引言  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指如何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矿产资源是有限的,过去人们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导致大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