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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袁宏道在任吴县知县时,发现衙吏办事故意拖沓,到县衙等待讼决的人长时间吃住在县城,还要行通融打点之事,客栈都住满了,引发怨声载道.袁宏道大力整顿吏治,推行省讼便民,尤其是快速处理公案公允,办事之人往往只在县城吃一顿饭,事情就办结了.百姓称之为“升米公事”,时人感叹:“二百年来无此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