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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文化领域经历了由政府"大包大揽"的"文化事业",到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区分开实行分类发展的变化。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央又进一步把"公益性文化事业"表述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从"文化事业"到"公益性文化事业",再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仅是名称上的一种变化,更重要的是文化发展理念上的转变和公共文化发展模式的重构。这一重构过程乃是与经济体制转换、市场与政府各自"优势"和"失灵"的显示或暴露过程相伴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