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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面世的一部时长为41分钟的影片《11度青春之老男孩》在网络上获得了数字惊人的点击量,第一次将“微电影”的概念传递给中国广大观众,从此微电影在中国开始了飞速和多方向的发展。微电影并没有局限于作为“平民娱乐”,它逐渐被开发出新的价值——广告价值。当前“碎片化”的传播环境,更易于人们接受所谓的“快餐文化”。然而影视剧中常见的植入式广告已经疲态,微电影更倾向于为个别企业产品进行专属定制、甚至在形式上进一步演变成为“微电影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