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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是公安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文化育警”、“文化强警”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软实力”的实际行动和重大举措。本文试从分析公安法治文化的内涵、特征以及对提升公安机关“软实力”的作用入手,结合拱墅区公安分局的实践,阐述推进当前公安法治建设的方法和路径,以期能抛砖引玉。
关键词 公安机关 法治文化 软实力
作者简介:朱帆,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治处。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232-02
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层面,有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社会因素及历史因素等等,需遵循其固有规律顺序而积极推进。那么,什么是公安法治文化?对提升公安机关“软实力”的作用?如何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这些都是我们亟待研讨和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正确把握法治文化的内涵实质
(一)法治文化的定义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以及由这种价值观支配的法律规范和法治实践活动的总和。它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①
(二)公安法治文化的内涵
公安法治文化涵盖了法治理念教育、法治舆论宣传、法治文学艺术、警察公共关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实质就是要把法治精神融入到广大民警的血液中去,让民警增强提升职业素养的紧迫感,强化规范意识和执行自觉,主动矫治不良行为习惯,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均衡、持续向前发展。②其特点主要有:
一是恪守法律至上。所谓法律至上,就是法律具有最高权威。对公安机关而言,就是一切警察行为和决定都必须是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法律作为警察的行为决断的惟一准则。在我国,警察的刑事侦查权、治安管理权、行政许可权都有《人民警察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授予,不能自行创设。警察的行为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幅度和范围,必须服从和忠诚于法,否则就是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弘扬公平正义。公安机关是一支国家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其主要职责就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时刻与社会上的一切邪恶势力作斗争,弘扬社会正义。同时,公安机关又是公平的倡导者和守护者,既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尊重违法犯罪嫌疑人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违法而剥夺他人的基本尊严;既要遵守执法的合法性原则,又要有不偏不倚的公正性,不能对同一违法行为在不同对象的处理上有所不同,违背警察追求的公平精神。
三是追求和谐稳定。和谐稳定是法治的落脚点,也是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两者具有目标的一致性。警察作为国家机器中的一个主体,是法律的执行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保护者,应当充分履行职能,及时掌控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打击破坏社会和谐的违法犯罪行为,尽力保护公民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二、公安法治文化与公安机关“软实力”的关系
(一)公安机关“软实力”的内涵
“软实力”(SoftPower)概念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于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的。他认为,软实力是一种能力,它能通过吸引力而非威逼或利诱达到目的,是一国综合实力中除传统的、基于军事和经济实力的硬实力之外的另一组成部分,是指能够影响他国意愿的无形的精神力。③
在公安领域,“软实力”的概念就是指能推动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精神结晶,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改善警察公共关系的历史沿革、伦理智慧、制度安排、人文文化等之统称。其包括:公安体制机制对公安工作的推动力、公安决策的执行力、警察文化的感染力、公安队伍素质的提升力、警察公共关系的吸引力等。④
(二)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对提升公安机关“软实力”的作用
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对统一全警意志、规范全警行为、凝聚全警力量,实现“文化”层面的法治与“工作”层面的法治之间渗透、融合、对接,为巩固、深化和发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让警察在文化的熏陶中逐步做到执法思维认同、理念认同、职业认同,普遍确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有效规制广大民警的执法执勤行为,从而能动地推进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破解制约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切实保证公安工作沿着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二是推进公安机关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法律只有在实施中满足了人们的安全、正义和秩序的需要,使损害得到救济,利益分配的扭曲得以矫正,其威信才能树立,其权威性、公正性和神圣性的价值才得以彰显。公正廉洁执法是党和政府对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迫切愿望,更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基于执法文化主张的科学执法理念,民警正确的执法理念不断形成、强化、确立过程中,并统领着民警正確的执法实践,促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求同存异,自觉追求规范标准的执法效果。
三是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优化警察公共关系的迫切需求。公安执法文化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其塑造功能针对性更强,坚持用公安执法文化示范典型推动建设、营造氛围,用优秀公安执法文化成果引导人、教育人、鼓舞人,从内外两个层面不断优化提升执法综合环境和主体综合素质。同时,执法是刚性的,必然触及个体或群体利益,形成新的矛盾元素。加强公安执法文化建设,形成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公安执法的缓冲平台和社会氛围,通过警民互动、警企互动、警媒互动、警营联动等文化共建形式,宣传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而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形成警民携手共创平安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的方法和路径——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实践为例
近年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公安分局(以下簡称:该局)结合自身地域和文化实际,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引领、激励功能,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软实力”。
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该局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通过建立教育引导、实践锤炼、环境熏陶、奖惩激励、目标责任等机制,加强理性指导和正面灌输,积极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法治信念和价值取向,发挥公安法治文化潜移默化的“规范”和“强化”作用。同时,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广大民警的思想和行为引导、统一到规范执法上来,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使民警心怀共同的抱负、使命和追求,最大限度激发广大民警的归属感、荣誉感、成就感,不断升华民警忠诚使命、献身使命、不辱使命的思想境界,促进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提升。
二是深化执法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和实战水平。根据民警精神文化和业务技能需求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该局坚持把学习教育置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的地位,丰富教育模式和载体,着眼实战应用中易发、常发及疑难法律问题,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差哪里学哪里,强化岗位练兵、实战练兵,充分利用“执法沙龙”、“轮训轮值”等载体,推行领导带头学、鼓励自学、集体交流、案件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精髓、弘扬法治精神,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制观念,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着力提升执法主体礼仪日常养成和执法服务形象建设,进一步解决简单、随意、机械、粗暴等陋习,正确处理好实体与程序、管理与服务、公正与效率、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等关系,切实把法治文化的精髓渗透到全体民警具体的执法行为和日常生活之中,确保民警的法律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努力实现全员会执法、懂办案,有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水平的提高。
三是推进“规范化”执法建设,深化精细化执法管理。法治实践是法治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该局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得益于始终坚持“四抓四促”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理念,稳步推进“规范”执法建设。(1)在执法硬件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深化完善分局综合办案中心、分中心、派出所功能区硬件建设和规范运作机制的基础上,推广应用符合拱墅实际的全景式执法规范化系统,并加强接处警及非固定执法办案工作的硬件保障,完善现场视音频信息无线传输系统建设,提高车载和单警现场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比率。(2)在执法保障方面,积极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加快嫌疑人外出就医定点医院“绿色通道”建设工作。(3)在执法制度规范方面,健全完善各项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和制度,简化行政案件的办案程序,进一步推行行政办案程序优化简化项目。全面加强“阳光执法”建设,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4)在执法流程约束方面,建立完善覆盖重点执法环节的办案流程和细则,逐步健全符合我区公安执法实际的执法标准化模式,通过规范案件审批流程,细化民警执法行为,依托执法流程的信息化控制,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统一执法标准和要求。围绕45项强制入轨项目,落实队所领导值班责任制,健全执法单位和民警个人执法电子档案制度,狠抓执法制度执行,有效控制执法风险。(5)在执法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完善法制信息化执法预警机制,完善日常考评与网上考评相结合的考评工作机制,健全信访案件的联合评查机制,深化执法管控机制建设,加大对有责信访、涉警舆情、复议撤变、行政败诉、司法监督、无罪判决等案件倒查力度,严格执法问责,切实提升执法质量。
四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公民的法治理念和意识是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该局充分利用“六五”普法教育、“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等契机,依托“平安剧场”、“警务QQ”、“网上警务室”、“平安微博”等主动入户、虚拟入户新方法,充分运用公益广告、宣传海报、教育短片等各种大众媒体和新媒体,拓展亲民、便民、沟通新渠道,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将文明守法、支持执法、尊重执法权力等法制思想宣传到位,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融入到人们的头脑中,在公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同时,积极开展“警民恳谈”、“走进警营”等活动,让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关注警务,为公安工作建言献策,改进民警执法不足。
注释:
①习近平.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浙江”——写在“五五”普法启动之际.浙江日报.2006年7月24日.
②阎新瑞.以法治文化铸造“杭州警魂”——本刊专访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柯良栋.现代世界警察.2012(2).
③王建舜.公安文化软实力的价值和意义.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1(4).
④李介德.要重视提升公安机关软实力.人民公安报.2011年12月5日.
关键词 公安机关 法治文化 软实力
作者简介:朱帆,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治处。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232-02
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层面,有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社会因素及历史因素等等,需遵循其固有规律顺序而积极推进。那么,什么是公安法治文化?对提升公安机关“软实力”的作用?如何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这些都是我们亟待研讨和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正确把握法治文化的内涵实质
(一)法治文化的定义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以及由这种价值观支配的法律规范和法治实践活动的总和。它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①
(二)公安法治文化的内涵
公安法治文化涵盖了法治理念教育、法治舆论宣传、法治文学艺术、警察公共关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实质就是要把法治精神融入到广大民警的血液中去,让民警增强提升职业素养的紧迫感,强化规范意识和执行自觉,主动矫治不良行为习惯,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均衡、持续向前发展。②其特点主要有:
一是恪守法律至上。所谓法律至上,就是法律具有最高权威。对公安机关而言,就是一切警察行为和决定都必须是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法律作为警察的行为决断的惟一准则。在我国,警察的刑事侦查权、治安管理权、行政许可权都有《人民警察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授予,不能自行创设。警察的行为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幅度和范围,必须服从和忠诚于法,否则就是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弘扬公平正义。公安机关是一支国家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其主要职责就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时刻与社会上的一切邪恶势力作斗争,弘扬社会正义。同时,公安机关又是公平的倡导者和守护者,既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尊重违法犯罪嫌疑人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违法而剥夺他人的基本尊严;既要遵守执法的合法性原则,又要有不偏不倚的公正性,不能对同一违法行为在不同对象的处理上有所不同,违背警察追求的公平精神。
三是追求和谐稳定。和谐稳定是法治的落脚点,也是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两者具有目标的一致性。警察作为国家机器中的一个主体,是法律的执行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保护者,应当充分履行职能,及时掌控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打击破坏社会和谐的违法犯罪行为,尽力保护公民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二、公安法治文化与公安机关“软实力”的关系
(一)公安机关“软实力”的内涵
“软实力”(SoftPower)概念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于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的。他认为,软实力是一种能力,它能通过吸引力而非威逼或利诱达到目的,是一国综合实力中除传统的、基于军事和经济实力的硬实力之外的另一组成部分,是指能够影响他国意愿的无形的精神力。③
在公安领域,“软实力”的概念就是指能推动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精神结晶,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改善警察公共关系的历史沿革、伦理智慧、制度安排、人文文化等之统称。其包括:公安体制机制对公安工作的推动力、公安决策的执行力、警察文化的感染力、公安队伍素质的提升力、警察公共关系的吸引力等。④
(二)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对提升公安机关“软实力”的作用
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对统一全警意志、规范全警行为、凝聚全警力量,实现“文化”层面的法治与“工作”层面的法治之间渗透、融合、对接,为巩固、深化和发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让警察在文化的熏陶中逐步做到执法思维认同、理念认同、职业认同,普遍确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有效规制广大民警的执法执勤行为,从而能动地推进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破解制约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切实保证公安工作沿着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二是推进公安机关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法律只有在实施中满足了人们的安全、正义和秩序的需要,使损害得到救济,利益分配的扭曲得以矫正,其威信才能树立,其权威性、公正性和神圣性的价值才得以彰显。公正廉洁执法是党和政府对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迫切愿望,更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基于执法文化主张的科学执法理念,民警正确的执法理念不断形成、强化、确立过程中,并统领着民警正確的执法实践,促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求同存异,自觉追求规范标准的执法效果。
三是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优化警察公共关系的迫切需求。公安执法文化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其塑造功能针对性更强,坚持用公安执法文化示范典型推动建设、营造氛围,用优秀公安执法文化成果引导人、教育人、鼓舞人,从内外两个层面不断优化提升执法综合环境和主体综合素质。同时,执法是刚性的,必然触及个体或群体利益,形成新的矛盾元素。加强公安执法文化建设,形成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公安执法的缓冲平台和社会氛围,通过警民互动、警企互动、警媒互动、警营联动等文化共建形式,宣传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而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形成警民携手共创平安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的方法和路径——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实践为例
近年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公安分局(以下簡称:该局)结合自身地域和文化实际,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引领、激励功能,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软实力”。
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该局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通过建立教育引导、实践锤炼、环境熏陶、奖惩激励、目标责任等机制,加强理性指导和正面灌输,积极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法治信念和价值取向,发挥公安法治文化潜移默化的“规范”和“强化”作用。同时,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广大民警的思想和行为引导、统一到规范执法上来,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使民警心怀共同的抱负、使命和追求,最大限度激发广大民警的归属感、荣誉感、成就感,不断升华民警忠诚使命、献身使命、不辱使命的思想境界,促进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提升。
二是深化执法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和实战水平。根据民警精神文化和业务技能需求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该局坚持把学习教育置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的地位,丰富教育模式和载体,着眼实战应用中易发、常发及疑难法律问题,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差哪里学哪里,强化岗位练兵、实战练兵,充分利用“执法沙龙”、“轮训轮值”等载体,推行领导带头学、鼓励自学、集体交流、案件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精髓、弘扬法治精神,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制观念,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着力提升执法主体礼仪日常养成和执法服务形象建设,进一步解决简单、随意、机械、粗暴等陋习,正确处理好实体与程序、管理与服务、公正与效率、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等关系,切实把法治文化的精髓渗透到全体民警具体的执法行为和日常生活之中,确保民警的法律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努力实现全员会执法、懂办案,有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水平的提高。
三是推进“规范化”执法建设,深化精细化执法管理。法治实践是法治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该局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得益于始终坚持“四抓四促”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理念,稳步推进“规范”执法建设。(1)在执法硬件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深化完善分局综合办案中心、分中心、派出所功能区硬件建设和规范运作机制的基础上,推广应用符合拱墅实际的全景式执法规范化系统,并加强接处警及非固定执法办案工作的硬件保障,完善现场视音频信息无线传输系统建设,提高车载和单警现场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比率。(2)在执法保障方面,积极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加快嫌疑人外出就医定点医院“绿色通道”建设工作。(3)在执法制度规范方面,健全完善各项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和制度,简化行政案件的办案程序,进一步推行行政办案程序优化简化项目。全面加强“阳光执法”建设,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4)在执法流程约束方面,建立完善覆盖重点执法环节的办案流程和细则,逐步健全符合我区公安执法实际的执法标准化模式,通过规范案件审批流程,细化民警执法行为,依托执法流程的信息化控制,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统一执法标准和要求。围绕45项强制入轨项目,落实队所领导值班责任制,健全执法单位和民警个人执法电子档案制度,狠抓执法制度执行,有效控制执法风险。(5)在执法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完善法制信息化执法预警机制,完善日常考评与网上考评相结合的考评工作机制,健全信访案件的联合评查机制,深化执法管控机制建设,加大对有责信访、涉警舆情、复议撤变、行政败诉、司法监督、无罪判决等案件倒查力度,严格执法问责,切实提升执法质量。
四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公民的法治理念和意识是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该局充分利用“六五”普法教育、“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等契机,依托“平安剧场”、“警务QQ”、“网上警务室”、“平安微博”等主动入户、虚拟入户新方法,充分运用公益广告、宣传海报、教育短片等各种大众媒体和新媒体,拓展亲民、便民、沟通新渠道,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将文明守法、支持执法、尊重执法权力等法制思想宣传到位,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融入到人们的头脑中,在公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同时,积极开展“警民恳谈”、“走进警营”等活动,让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关注警务,为公安工作建言献策,改进民警执法不足。
注释:
①习近平.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浙江”——写在“五五”普法启动之际.浙江日报.2006年7月24日.
②阎新瑞.以法治文化铸造“杭州警魂”——本刊专访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柯良栋.现代世界警察.2012(2).
③王建舜.公安文化软实力的价值和意义.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1(4).
④李介德.要重视提升公安机关软实力.人民公安报.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