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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何有效地控制失业、促进就业,是世界各国普遍高度重视并致力于解决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文章主要从持续的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改革原有的社会福利和失业保障制度、推行积极的劳动力培训政策、推进劳动力市场结构改革四方面总结了西方国家失业治理的经验,为我国各级政府应对就业挑战提供参考。
关键词:西方国家;失业;对策;启示
如何有效地控制失业、促进就业,是世界各国普遍高度重视并致力于解决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各国都会依据国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和发展的就业政策。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失业问题,加大了管理和服务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庞大,目前又处于新增劳动力高峰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期,就业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当前和今后在就业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曾是很多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历过的。深入研究、借鉴西方国家解决就业问题的经验,对于我国各级政府应对就业挑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以持续的经济增长促进就业
西方各国在长期的国际竞争中普遍形成了在经济增长中拓展就业空间的思路,充分意识到提高生产力可有效抑制失业率升高。为此,发达国家普遍从优化产业结构入手,重点改造与重组煤炭、纺织、钢铁、建材等夕阳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通用、环保、能源、医药、新材料和生物技术等高科技新兴产业,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从而创造出许多就业机会。在宏观经济政策上,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稳定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及外汇市场稳定,控制名义工资的增长,实行协议工资制和弹力工资制,使实际工资增长适当低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此外,政府努力削减财政赤字,致力于建设预算平衡的健康财政,以增强公众预期,引导长期利率降低,从而不断增加投资,刺激经济增长,达到增加工作岗位的目的。
在这方面,我国也应继续实行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下大力气搞好国有企业,发展新兴工业和第三产业,以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增长,扩大劳动力需求。在就业弹性一定的情况下,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对解决我国就业问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二、改革原有的社会福利和失业保障制度
西方国家普遍承诺为公民提供就业机会的责任,同时也要求有劳动能力的人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保留失业保险金保护失业者功能的同时,政府已不再单纯地发放失业保险金,而是从简单的保护失业者转为促进他们再就业。不少国家规定非自愿失业者有义务接受职业培训,不接受者不能享受失业救济。凡已进行个体经营或个人在社会上参加了各种经营性活动取得收入,就不再被认为是失业。在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数量及期限上,“门槛”已被大大抬高了,条件较以前严格了许多。一些国家还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失业保险等部门的工作有机地衔接起来,使各个环节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以尽量避免“养懒汉”现象的发生。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失业保障制度,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应通过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就业网络体系。首先,在体系构架上,应包括领导核心、中介服务、职业培训、失业保险等各类组织机构;其次,各类就业机构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在各自专门化发展中,不断提高协作效率。在建立健全失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尽快促进失业保险与失业救济机制的完善;另一方面,也要吸取西方国家的教训,把失业救济同积极的就业导向政策结合起来,如成立再就业支援服务公司,向失业者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减少因劳动力供求脱节而造成的摩擦性失业,或分设对劳动者和对企业的各种就业促进津贴等,使失业保障制度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与增加就业的双重职能。
三、推行积极的劳动力培训政策
现在科技的发展,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缺乏一定文化、科技素质的劳动者将越来越难以找到工作。为了减缓企业裁员对劳动力市场的冲击并使失业者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很多国家建立了国家控制失业服务制度。政府通过组织各类培训和再培训,使劳动者不断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劳动者适应性和流动性,以减少结构性失业,同时也为新的产业、新的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同时,通过加强立法来保证职业培训,也是许多国家面对严峻的失业形势所采取的一种带有强制性的措施。近20年来,美国颁发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方面的立法就不下几十个,并切实达到了全社会重视与支持职业培训的目的。
对于我国而言,现在关键是要提高在职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实际效果。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应与社会需要,特别是以具体用人单位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政府要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就业服务的主要内容是职业介绍、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和就业指导。作为劳动力供给方和需求方相互联系的一种媒介,政府可以调节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为求职者提供就业信息、降低就业成本,尤其是要担负起针对低素质劳动力的中介机构的组织建设,对他们进行职业培训,为供求双方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情报和咨询服务。
四、推进劳动力市场结构改革
几百年来,西方国家通过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调整劳动力市场结构,促建劳务市场和劳动组织现代化,充分发挥了劳动力市场对控制失业的调节作用,也使劳动力市场自身不断适应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如减少工时,设置部分劳动、临时劳动工作岗位,设立弹性工资制等。在失业问题比较严重时,还采用灵活就业的方式,实现就业机会的分享,从而使更多的人实现就业,如非全日制就业、临时就业和派遣就业等。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会经常大量裁员,结果造成政府和社会负担的加重,因此,各国政府一般都制定了鼓励就业的租税制度。如政府对增加雇佣员工的企业给予减免租税的奖励,而对解雇员工的企业则增加其税收;为控制失业给予企业补贴,放宽企业申请这项补贴的标准,并将补贴时间延长;政府资助为创造就业岗位而实行业务调整的企业等。
我国在发展灵活就业和非正规就业方面,如非全日制就业、派遣就业、远程就业、自营就业、临时就业上还有较大的空间,应该在观念上积极倡导,从政策上扶植鼓励,另外可通过进行“公共就业工程”来扩大需求。公共就业工程是西方国家出资为困难群体,尤其是长期失业人员和青年工人提供临时就业机会的工程,一般包括建筑、垦荒、植树、社区建设等工程。
当前我国就业状况存在着各种问题,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必须综合考虑影响就业状况的各种因素,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立足国情,因地制宜,不失时机地推出各种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广大民众的就业问题。
参考文献:
[1] 蔡承荣.发达国家失业治理经验之一——宏观层面的法律、制度及政策[J].消费导刊,2009,(1).
[2] 王言炉.失业治理的制度突破[J].北方经济,2008,(17).
[3] 本刊编辑部.金融危机下的就业攻坚战[J].中国劳动保障,2009,(2).
关键词:西方国家;失业;对策;启示
如何有效地控制失业、促进就业,是世界各国普遍高度重视并致力于解决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各国都会依据国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和发展的就业政策。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失业问题,加大了管理和服务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庞大,目前又处于新增劳动力高峰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期,就业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当前和今后在就业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曾是很多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历过的。深入研究、借鉴西方国家解决就业问题的经验,对于我国各级政府应对就业挑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以持续的经济增长促进就业
西方各国在长期的国际竞争中普遍形成了在经济增长中拓展就业空间的思路,充分意识到提高生产力可有效抑制失业率升高。为此,发达国家普遍从优化产业结构入手,重点改造与重组煤炭、纺织、钢铁、建材等夕阳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通用、环保、能源、医药、新材料和生物技术等高科技新兴产业,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从而创造出许多就业机会。在宏观经济政策上,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稳定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及外汇市场稳定,控制名义工资的增长,实行协议工资制和弹力工资制,使实际工资增长适当低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此外,政府努力削减财政赤字,致力于建设预算平衡的健康财政,以增强公众预期,引导长期利率降低,从而不断增加投资,刺激经济增长,达到增加工作岗位的目的。
在这方面,我国也应继续实行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下大力气搞好国有企业,发展新兴工业和第三产业,以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增长,扩大劳动力需求。在就业弹性一定的情况下,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对解决我国就业问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二、改革原有的社会福利和失业保障制度
西方国家普遍承诺为公民提供就业机会的责任,同时也要求有劳动能力的人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保留失业保险金保护失业者功能的同时,政府已不再单纯地发放失业保险金,而是从简单的保护失业者转为促进他们再就业。不少国家规定非自愿失业者有义务接受职业培训,不接受者不能享受失业救济。凡已进行个体经营或个人在社会上参加了各种经营性活动取得收入,就不再被认为是失业。在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数量及期限上,“门槛”已被大大抬高了,条件较以前严格了许多。一些国家还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失业保险等部门的工作有机地衔接起来,使各个环节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以尽量避免“养懒汉”现象的发生。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失业保障制度,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应通过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就业网络体系。首先,在体系构架上,应包括领导核心、中介服务、职业培训、失业保险等各类组织机构;其次,各类就业机构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在各自专门化发展中,不断提高协作效率。在建立健全失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尽快促进失业保险与失业救济机制的完善;另一方面,也要吸取西方国家的教训,把失业救济同积极的就业导向政策结合起来,如成立再就业支援服务公司,向失业者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减少因劳动力供求脱节而造成的摩擦性失业,或分设对劳动者和对企业的各种就业促进津贴等,使失业保障制度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与增加就业的双重职能。
三、推行积极的劳动力培训政策
现在科技的发展,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缺乏一定文化、科技素质的劳动者将越来越难以找到工作。为了减缓企业裁员对劳动力市场的冲击并使失业者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很多国家建立了国家控制失业服务制度。政府通过组织各类培训和再培训,使劳动者不断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劳动者适应性和流动性,以减少结构性失业,同时也为新的产业、新的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同时,通过加强立法来保证职业培训,也是许多国家面对严峻的失业形势所采取的一种带有强制性的措施。近20年来,美国颁发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方面的立法就不下几十个,并切实达到了全社会重视与支持职业培训的目的。
对于我国而言,现在关键是要提高在职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实际效果。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应与社会需要,特别是以具体用人单位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政府要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就业服务的主要内容是职业介绍、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和就业指导。作为劳动力供给方和需求方相互联系的一种媒介,政府可以调节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为求职者提供就业信息、降低就业成本,尤其是要担负起针对低素质劳动力的中介机构的组织建设,对他们进行职业培训,为供求双方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情报和咨询服务。
四、推进劳动力市场结构改革
几百年来,西方国家通过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调整劳动力市场结构,促建劳务市场和劳动组织现代化,充分发挥了劳动力市场对控制失业的调节作用,也使劳动力市场自身不断适应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如减少工时,设置部分劳动、临时劳动工作岗位,设立弹性工资制等。在失业问题比较严重时,还采用灵活就业的方式,实现就业机会的分享,从而使更多的人实现就业,如非全日制就业、临时就业和派遣就业等。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会经常大量裁员,结果造成政府和社会负担的加重,因此,各国政府一般都制定了鼓励就业的租税制度。如政府对增加雇佣员工的企业给予减免租税的奖励,而对解雇员工的企业则增加其税收;为控制失业给予企业补贴,放宽企业申请这项补贴的标准,并将补贴时间延长;政府资助为创造就业岗位而实行业务调整的企业等。
我国在发展灵活就业和非正规就业方面,如非全日制就业、派遣就业、远程就业、自营就业、临时就业上还有较大的空间,应该在观念上积极倡导,从政策上扶植鼓励,另外可通过进行“公共就业工程”来扩大需求。公共就业工程是西方国家出资为困难群体,尤其是长期失业人员和青年工人提供临时就业机会的工程,一般包括建筑、垦荒、植树、社区建设等工程。
当前我国就业状况存在着各种问题,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必须综合考虑影响就业状况的各种因素,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立足国情,因地制宜,不失时机地推出各种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广大民众的就业问题。
参考文献:
[1] 蔡承荣.发达国家失业治理经验之一——宏观层面的法律、制度及政策[J].消费导刊,2009,(1).
[2] 王言炉.失业治理的制度突破[J].北方经济,2008,(17).
[3] 本刊编辑部.金融危机下的就业攻坚战[J].中国劳动保障,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