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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是目前被各级地方人大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其程序起初一般只有评议和整改两个阶段,时间跨度短,参加人员视情而定,也没有很多这样那样的评议机构。然而,随着评议这种监督方式不断被各级人大所运用,其程序也不断被丰富和发展,一年一年的“滚存结余”,使评议程序增加为准备阶段、评议动员阶段、评议阶段、整改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总结阶段等等,不一而足,各有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