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外交观念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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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根据明太祖诏令文书,对明朝初年外交观念进行初步考察,明太祖外交观念的基础不是建立在广义的天下观上,而是建立在国家观上。尽管王朝初建时,也有天下主身份与形象展现,但是在现实中则更多地定位于大国之君。这说明在明朝统治者的认识中,天下国家已经重新定位:从一元天下到多元国家,从天下主到大国之君。所谓从“天下”缩变为“中国”的过程就这样开始了。从传统帝国天下观到国家观,观念重构的过程,也就是历史转折的过程,标志了传统帝国逐步向近代国家转型的趋向。
  关键词:明代 诏令 外交 天下 国家
  
  在探讨明太祖诏令所见的外交过程中,笔者看到了一种似乎矛盾的表象:既是锐意复古,一视同仁的天子身份的重构;又是极其务实,以现实邦交的眼光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种混杂现象提示我们,研究应该采取多元的视角。
  历史发展至明初,明朝人的外交实践既有对传统的传承,又有所创新,这种与前代有着明显变通的“新”,是明朝外交的特征。
  明代外交所显示的特征,最为突出的是“不征”,以之为基本国策,导向了不依靠武力建立的国际秩序,表明明朝人对于天下国家的认识与此前有了很大不同。换言之,明代外交的特征首先是建立在观念变化的基础上。鉴于以往单纯的朝贡制度研究,是没有生动而丰富的外交实态的框架式研究范式,鲜见关注不同时代推移中人们观念的演进,乃至于对明代中外关系观念层面的专门探讨,迄今仍有不足。至于笼统而抽象地泛论中国古代天下国家观,则难免偏颇,不能使我们接近历史的真实,故在此主要通过诏令文书所见明太祖天下国家观之梳理,考察明初外交观念演进的历史轨迹及其深远意涵,以就教于方家。
  
  一、诏令文书所见明太祖天下国家观
  
  明初重要的诏令文书起草者、翰林词臣王祎所撰《正统论》中,以“合天下于一”作为正统的标准。毋庸讳言,当时人视为正统的,就是要建立大一统帝国,确立皇帝天下共主的身份。洪武元年(1368年),明朝建立以后,明太祖也与历代统一王朝的帝王一样,确实遣使四出,宣告大一统王朝的建立,通好各国,展示天下共主的形象,以得到国际的认可。然而,以往没有引起学界关注的是,明太祖很快就显示出一种不同于历代统一王朝的做法:放弃了天子的征伐之权。“不征”,成为明朝有别于历代大一统王朝的外交特征。这实际上表明的是重新厘清各国“宾”的地位,不再使之处于“或臣或宾”的模糊状态。发生这样的变化,我们需要从明太祖对于天下国家的认识来探求。
  明代施政的第一要务就是起草和颁发诏令,贯彻实施。选择明太祖亲撰诏令作为重点来考察,明内府本《明太祖御制文集》(以下简称《御制文集》)是迄今所见流传于世最早的明太祖文集,其中收录了明太祖自洪武七年(1374年)至十六年(1383年)10年间亲撰的诏令。明太祖亲撰诏令,是他本人认识与观念变化的真实反映。其中的“天下”用语,可以认为是明太祖本人对于“天下”的认识,而且不同于一般的撰文,诏令是曾经发布过的。现统计《御制文集》卷1至卷10诏敕中的“天下”用语,列表如下:
  
  “天下”用语自古代已经流行,一直沿用下来。统计分析上述明太祖诏令中的“天下”用语,可以概观明初对“天下”的使用情况。根据考察,所见明太祖亲撰诏令63通,总计101次使用了“天下”用语,其中的涵义,大致可以分为3种:
  1、天下主,指代主宰天下,具有超出中国范围的涵义。如《即位诏》:“天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所指的是蒙元统治者,统治范围不仅是中国境内;又如《谕安南国王诏》:“今朕统天下,惟愿民安而已”,由于是对外发布的诏书,有包含天下主的意味。但是总的来说,这类用法不多,总计只有6次,占总数5.9%。
  2、天下指代中国,全国,国家全境。如《免北平、燕南、河东、山西、北京、河南、潼关、唐邓、秦陇等处税粮诏》所云“因天下乱,率众渡江”等,再如《劳江阴侯吴良》“天下平,卿爵侯封”,《谕宁夏卫指挥耿忠》“方今天下大定”,都是指代全国。又如《谕天下有司》,明言是指全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僚机构。尤其是在一系列蠲免各地税粮的诏书中出现的,无疑是具体指代中国全国,不可能超出具体统治的范围。这类表述清晰的指代中国的用法有42次,占总数41%。
  3、古代天下用法的传承。其中有的有具体朝代,但更多的为虚指。有具体朝代的,如《光禄卿徐兴祖诰》“昔汉治天下”,《翰林侍讲学士李翀敕文》“唐之有天下”等。虚指古代的,如《封康鉴母朱氏诰》“昔君天下,崇德以报功”,《与元臣乃儿不花书》“孰不知古人之治天下,惟是民安而已”,
  《王相国审理正敕》“古者列国天下”等。此类用法最多,计有55次,占了总数54%。
  概观以上明太祖对“天下”一词的使用情况,我们可以了解到明太祖对“天下”的认识,也即明太祖的天下观念。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外交诏令仅有2通,说明主要是在处理全国事务发布的诏令中使用这一词汇。这一点很重要,说明太祖并没有在对外关系的场合更多地使用“天下”一词。考察所见,明太祖的天下观念主要是来自古代观念的传承,锐意复古的明太祖经常引用的是古代哲王之言,对此可以理解为古代天下观发挥的影响更多地体现在对后世观念的导引上。同时,我们也看到发展到明初,在统治者的观念中,对各地蠲免税粮时,用的是“天下”;对全国各级官吏所颁的诰敕中,用的也是“天下”;所谓“天下”大乱,在全国没有统一前常用;而所谓“天下”平定,也指的是全国统一。因此,根据明太祖亲撰诏令文书传达出的天下观念,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传承古代的传统认识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说明了明朝人要受到传统天下观的制约;而在对于现实的认识中,天下与中国是相等的,或者说基本上是同义词。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如果说前此历朝历代的天下是一种广义的天下,超出了实际统治范围的天下,那么在明太祖认识中的天下,则主要是狭义的,即中国实际统治范围内的天下。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历史发展到明初,明太祖的天下观主要是中国观,是一种国家观念。也就是说,发生了从“天下”向“国家”的回归。
  
  二、外交运作中体现的明太祖天下国家观
  
  明太祖的天下国家观,直接影响到他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和他的角色定位,更直接作用于明朝初年对外关系的历史进程。正是在观念变化的基础上,出现了不同于历朝历代的外交特征,发生了古代外交模式的转换。这方面有另文探讨,不再赘述。这里从观念变迁的角度,着重探讨明初外交运作中由“天下”向“国家”的回归。
  
  (一)中外关系的凸显
  我们有必要首先提到《高丽史》所载明太祖亲谕高丽使臣张子温的一段话。在这段敕谕中,明确涉及了明太祖本人对于天下国家的看法:
  又听得恁国家疑惑大麽道。自古天下有中国,有外国,高丽是海外之国,自来与中国相通,不失事大之礼,守分的好有。况今朝聘之礼不曾有阙,有什么疑惑处。昔日好谎的君王如隋炀帝者,欲广土地,枉兴兵革,教后世笑坏他,我心里最嫌。有我这说的话,恁去国王根底明白说到。同时有手诏曰:
  七月二十五日张子温至,表言今牧子无状,官吏军兵没于非命,深可恨怒。春秋之法,乱臣 贼子,人人得而诛。今牧子如此,所当诛讨。然国无大小,蜂蛰有毒,纵彼可尽灭,在此亦必有所伤。盖往者之失,因小事而构大祸,惜哉!岂非烹鲜之急情忌至甚而致然欤?事既如是,王不可因循被侮,其速发兵以讨。然事机缓急,王其审图之。
  发生在洪武五年(1373年)七月的以上表述中,我们看到了几层意思:第一,明太祖明确说明他认识到天下不是中国的,天下包括中国和外国;第二,高丽是海外之国,自古以来与中国通交;第三,高丽以小国事中国大国;第四,嘲笑隋炀帝扩张征伐的做法;第五,对于耽罗,明确是高丽国土,高丽国王有征伐之权,明朝不干涉高丽内政,是否征伐,让高丽国王自己审慎考虑。实际上,这表明明太祖切实地了解到中国只是天下之中的一大国的地位。这样的定位,使得他清醒而务实地考虑国与国之间的事务,而并非如以往大多数学者所认为的,是以中国为中心要使四方都来朝贡那么简单。
  下面的话语也可以作为他上述思想的又一例证:“天覆地载,日月所临,为蒸民之主,封疆虽大小之殊,治民之道,莫不亦然,其尽大地之民,亘古至今,岂一主而善周育者也。”
  《明实录》载,明太祖在给高丽国王的玺书中明确表示:“且耽罗已属高丽,其中生杀,王已专之”。并且说:“朕若效前代帝王,并吞边夷,务行势术,则耽罗之变起于朝夕,岂非因小隙而构大祸者乎”?这里明确表明的是对于耽罗属地权的确认,意味着明朝尊重高丽国王对于属地的处置权,也即尊重高丽的独立主权。
  对待各国国王,明太祖充分考虑到他们同样是受到上天的任命,治理其国子民的君主。
  在洪武十年(1377年)给暹罗国王的诏令中,表述得十分明确,列举如下:
  君国子民,非上天之明命,后土之洪恩,何能若是。华夷虽间,乐天之乐,若为人上,能体上帝好生之德,协和人神,则禄给世世无间矣。
  尔哆罗禄自嗣王位以来,内修齐家之道,外造睦邻之方,况数遣使中国,称臣入贡。以方今时王言之,其哆罗禄可谓贤德矣。岂不名播诸番。
  今年秋,贡象至朝。朕遣使往谕,特赐暹国之印及衣一袭。尔当善抚邦民,永为多福。故兹诏谕,想宜知悉。
  中国古代久已存在华夷观念,显示出华夷之间有别。“《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这种区别不但体现在内外的地理条件下,而且主要是体现在文化上。《礼记·王制》云:“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日夷,被发纹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日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日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日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钱穆先生认为:“在古代观念上,四夷与诸夏实在有一个分别的标准,这个标准,不是‘血统’而是‘文化’。所谓‘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狄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此即是以文化为‘华’、‘夷’分别之明证。这里所谓‘文化’,具体言之,则只是一种‘生活习惯与政治方式’。”
  然而,以上诏谕表明,在明太祖看来,华夷之间虽有差别,但是能够秉承上帝之德,“协和人神”的夷国君主,与华夏君主同样是可以“禄给世世无间”的。在依据传统特赐国王之印的同时,明太祖在话语中明白表述了在以“上天之明命”来“君国子民”这点上,外国国王与华夏君主并无差异的认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华夷无间的认识。此外,在上帝面前的无间,表明没有本质上的差别,隐含一种平等的意识,即承认中国皇帝与各国国王有着一种对等的关系。
  在明太祖的认识里,天下就是国家的代名词,这也表现在对于外国国王统治国家的认同上:中国圣人有云: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也,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今陈煓夺位而为之,必畏天地而谨事神,恤及黔黎,庶膺王爵。傥或慢天地而虐庶民,又非久长之道。
  这里明确说明安南国王夺位而为之的是“天下”,因此,不只是中国皇帝拥有“天下”,外国国王也是拥有“天下”的。
  既然是上帝让国王拥有王国子民,明太祖认为有道的中国君主不再征伐之,只有尚强无知的才会征伐,主张“相安于彼此”:
  且安南限山隔海,远居蕞尔,天造地设。帝命王于彼者以主生民,中国有道之君必不伐,尚强无知者必征。今朕统天下,惟愿民安而已,无强凌弱,众暴寡之为。安南新王自当高枕,无虑加兵也。
  朕本寒微,君位中原,抚诸夷于八极,相安于彼此。他无肆侮于边陲,未尝妄兴九伐之师,涉水陆之艰,以患吾民。尔高丽大造东夷,地设险远,朕意不司简生衅隙,使各安生。
  在明太祖的观念里,中外交往只要彼此相得,可以不要繁文缛节,更可“使彼得自由”,明确不欲干涉别国内政:
  安南僻在西南,本非华夏,风殊俗异,未免有之。若全以为夷,则夷难同比,终是文章之国,可以礼导……中国外夷若互有道,彼此欢心,民之幸也,何在繁文。今后若与安南往来,尔中书行移诏书,无故不轻往,使彼得以自由,岂不有便于外夷者欤?
  国无大小,授必上穹,当斯要任,岂不阙位艰哉。自袭之后,勿逸豫以怠政,毋由猎以殃民,洁祀境内,以格神明;精烹尝之口,奉尔祖考,循朕之训,福寿三韩永矣,尔其敬哉。
  “中国外夷若互有道”,即可彼此和平共处。两国如若不相得,大多是明太祖认为交往中别国出现非正常的统治易位或者有交往不诚的行为,即采取却贡、却使、不交往,乃至让别国自为声教,自己治理,互不相扰的政策。
  却贡、却使的例子很多,这里举例以示一斑:
  使者自安南归,即日奏陈安南人情礼意。其彼中动以侮诈为先,非以小事大之诚,乃生事之国,不可数令人往来。近有岁贡将期,尔中书速遣人至临境止行人归,毋尚虚礼,令安南国王省己修仁。
  至于使别国自为声教的表述,则有以下之例:
  朕思限山隔海,似难声教,当听彼自然,不干名爵。
  前者不令来朝,彼坚执不听,及其与之期约,而乃不遵所约。其状显然,止可各固封疆,使其自然。
  高丽限山负海,风殊俗异,虽与中国相通,离合不常。今臣子逐父,立其子,请欲来朝,盖为彝伦大坏,君道专无,不臣之逆大彰。谕使者归,童子不必来朝。立亦在彼,废亦在彼,中国不与相干。
  我中国纲常所在,列圣相传,守而不失。高丽限山隔海,僻处东夷,非我中国所治。且其间事有隐曲,岂可遽信。尔礼部移文谕之,从其自为声教。果能顺天道,合人心,以安东夷之民,不启边衅,则使命往来,实彼国之福也。
  尔恭愍王死,称其有子,请立之,后来又说不是。又以王瑶为王孙正派,请立之,今又去了。再三派人来,大概要自做王。我不回,教他自做。自要抚绥百姓,相通来往。
  总之,明朝初年,明太祖对于治内和治外有了比以往更清楚的划分。
  
  (二)疆界认识的凸显
  从诏令文书中,我们了解到,明太祖从古代传统中沿袭了这样的观念:“朕观上古之君自甸侯绥服之外不治,其令土人主之”。以此,在诏敕中往往显示出一种各守疆制、互不侵扰的思想。早在洪武二年(1369年),占城国派使臣蒲旦麻都入贡,言及安南侵扰之事,明太祖曾明确指出:“念尔两国,自古及今,封疆有定分,不可强而为一,此天意也”。虽然具体所谈是占城与安南两国的疆域, 但也说明一贯秉承天命的明太祖关于国土固定化的认识。他没有扩张领土的野心,由此也可得到些许解释。
  在下面这通给予安南的诏谕中,上述思想表达得淋漓尽致,特录全文如下:
  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洪武十一年,尔王差陪臣阮士谔来贡。朕知彼中多难,特以心腹之言敕谕阮士谔归。朕恐待王之礼薄,专命内臣与阮士谔亲往安南。何至其境,士谔星奔日驰,兼程先至。及我内臣既达尔邦,其士谔罔知所在,故以出门入户之礼,排筵席宴之间,异端非一。此果礼之诚欤?抑侮之设欤?然看如细务,实相爱之大端。此礼既非,其于他者何?且安南,中国虽称僻居遐荒,实是密迩;虽日密迩,地不足以广疆,人非我用。在昔中国之君虽统,朕思限山阻川,实为疆制,若我中国有道内安,四夷守分,何欲事大之来者。今安南与朕本无嫌疑,若较斯非,必后有余衍。洪武十一年,阮士谔来朝,及其至国,观况似非有官。今尔等来,若欲令见,又非有官,故不令见。尔等归告陈叔明:安分高枕,虽不来朝,亦也无虞。迩来朕失务德,人神有变,惶惧无巳。尔勿我干,故兹敕谕。
  在地理上,安南与中国“实是密迩”,
  明太祖对于历史是了解的:“在昔中国之君虽统”,但是在现实中,“地不足以广疆,人非我用”的认识,使之抱有明确的“限山阻川,实为疆制”的观念,即准确的邻国关系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还表述出中国内部治理妥当,边疆平安,外国不来朝贡也没有关系的想法。
  由固定封疆的观念出发,明太祖曾欲与高丽明确划定边界:“以铁岭北、东、西之地旧属开元,其土著军民女直、鞑靼、高丽人等,辽东统之;铁岭之南旧属高丽,人民悉听本国管属。疆境既正,各安其守,不得复有所侵越。”。
  对高丽人越境问题,明太祖也曾特别敕谕辽东都司。得知高丽龙州民来降,他特别指出“彼奴主分定,民人乐土”,而“迩者中国方宁,正在休兵息民之时。其东夷接境,在我切勿生小隙,使彼得为口舌。若我正而彼邪,彼果不臧,则师出有名矣。其来降,切不可留。况《春秋》有云:无纳逋逃。如使互相匿纳,何时了歇,须当发回。”。
  对明朝军人的诏谕,更直接地反映出明太祖认识到海外有众多国家的存在,因此具有危险存在,需要加以防备:
  曩自戡定以来,人皆臣服。然当此之际,必居安虑危,方称保民之道。前者命尔戢兵炎地,固守疆圉。朕恐尔恃沧海之险旷,城隍之高深,忘备肆逸,特遣人往谕。且沧海之旷也,人将以为险,朕谓非险也。其海滨迤西及南诸番蛮貊,国无大小,环而王者不知其数矣,海之旷吾与共之。设有扬帆浮游,奚知善恶者耶?必加严备乃无警于民,策之善者,汝其慎之。
  由于认识到海外“国无大小,环而王者不知其数矣”,而且“海之旷吾与共之”,这里的明太祖显然没有不切实际地认为自己是“天下主”,将四海也囊括在自己的统治范围以内。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他以为封疆有定分,要“固守疆圉”。特别对海外可能出现的安全威胁,需要以国防上的“严备”作为上策。由此,我们也可以进一步了解明太祖对于国家疆域的认识。
  在劝解国与国之间发生的纠纷事务中,明太祖明确以“保守封疆”为辞:“王能保守封疆,奉天勤民,则福禄绵长矣”。“若邦有道,固封疆,勿外求,则世为永福;若越境而殃他民,则福命未可保也”。他将这种外交理念直接传播到外国。
  即使在给外国国王的祭文中,也贯穿着这种理念。如洪武十一年(1378年)正月,安南陈煓弟炜遣其臣陈建琛、阮士谔来告煓卒。此前,明朝尝遣使赐陈煓上等文绮,既至,而惴已死。其弟炜署国事,遣使奉表谢恩,贡驯象方物,且告煓之丧。《明实录》记载明太祖诏赐建琛、士谔等衣物,仍以文绮纱罗往赐炜,遣中使陈能至其国吊祭。’明太祖亲撰的祭文则收入《御制文集》中:
  上古受胙方隅者,一王纲而无二,所以固封疆,遣逋逃,却有罪,睦邻邦而恤鳏寡,故得二者之欢心,以事先人。尔煓为民上于安南,失固封疆,未审曾侮于鳏寡,而乃至占城有是。此果逼迫人而若此欤?彼占城无礼致徂征而若是欤?
  使者来告,尔没海滨,朕不觉痛心。呜呼!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其陪臣之佐,奚用其道有此耶?呜呼!颠而不扶,危而不持,焉用彼相?然虽云尔亡,邦家无虞,特遣使奠祭。尔其有知,尚飨。
  “尔煓为民上于安南,失固封疆”,说明了封疆有定的观念。既然如此,在明太祖的诏敕中,还常常谕以睦邻之道,也是这种观念的体现。例如:
  谕安南国王:前者占城之役,祗候内人阮廷桧,行中之一尔。因尔前王终于占海之滨,廷桧留于占国,思归,浮海至于岭南,有司送至。朕见净人,授以内臣之职,今六年矣。特令省亲并养疾,若痊,王必令再至。
  今因廷侩,朕复谕:尚兵相加之役,自今已后,王无再举;勤修睦邻之道,以乐安南之民,其福无穷。故兹敕谕。
  
  (三)诚信原则的凸显
  对“密迩中国之边陲”的邻国关系,明太祖追求的是建立一种类似“约”的关系,这种“约”的关系,在许多诏谕中出现,如《问高丽贡不如约》。。表现在外交运作中,在国与国关系上,明太祖一再强调的是诚信,是一种道德原则,而从不重贡物。他亲撰的外交诏令中反反复复提到“不宝远物”,以及“物轻”与“情厚”等意,可见下列诏敕:
  前者,朕令安南来见,期以三年遣使一朝。所贡之物惟是表意而已,若事大之心永坚,何在物之盛。今年,使者黎公等至,仍前远贡丰物。何不遵朕至意,岂彼中紊乱纪纲更王易住有所疑猜而如是乎?
  “所贡之物惟是表意而已”,充分说明了明太祖并不以贡物本身为意的态度。
  使者至,贡陈其礼,敷王极情,朕既听之,事大之心甚矣……若汉唐之夷彼,隋君之伐东,在朕之今日,非诈侮于我,安敢违上帝而劳扰生民者乎?若或不守己分,妄起事因,其天灾人祸必有至者,王其审之。自今以后,薄来而情厚则可,若其厚来而情薄,是为不可。王其思之。
  “薄来而情厚则可,若其厚来而情薄,是为不可”,明太祖在交往时所重非物而为情,表述得格外清楚。“尔中书昭示安南知会,若欲三年来贡,其陪臣行人许五人而止,进见之物,须教至微至轻,必来使自捧而至,免劳彼此之民。物不在多,惟诚而已。”“物不在多,惟诚而已”,明确表露了明太祖所重的是诚信。
  敕谕安南国王陈叔明,前者为入贡之礼繁,所贡之物广,然广则广矣,以物度之,上不足以备内廷之供,下无利于军民,往复劳苦,致生嗟叹。为斯止贡,三年一至,至必贡微情厚,乃国王之大体也。何王不知我之至意,数来无诚,物广寡用,安得万里神交者耶?且王居迢荒,山高阻险,封疆之际,密迩中国之边陲。若欲互生情爱,福及黎民,则送往迎来,毋必自侮;若泛常施以小诈,将非重轻,则大体一失,祸不招而自至,又非无事而生事。今王不如我约,贡物之广,劳民从事,行移字异,莫辩真伪,阮士谔非人,国王之为也。今陪臣行人归,特谕王知;近来朕中书、御史台朋党相尚,事觉,已行诛毕,因是王知,故兹敕谕。
  在上面这通给予安南国王的诏谕中,明太祖所云贡物“上不足以备内廷之供,下无利于军民”,阐述了他对于贡物仅具通交礼物象征意义,所以不特别看重的认识。重要的还有,这里的“万里神交”, “若欲互生情爱,福及黎民”,似乎也表达出一种朦胧的平等意识。
  由于明太祖对于诚信看得比贡物重要得多,因此,当他感到外国有失诚信时,就采取却贡的方式,以示中断交往,表明一种惩戒的态度。实际上,这也可以视为以朝贡为虚礼的一种认识。
  进一步探讨,明太祖沿袭古代的做法建立朝贡关系,曾经一再强调仿古制三年一朝,以示仅具礼仪性质。可惜由于各国利益所系,诏令的三令五申,恰恰说明了没有效力。查阅《明太祖实录》记载,自洪武五年(1372年)至三十年(1397年)颁发给各个“蕃邦远国”的计有10通,现胪列如下:
  洪武五年十月甲午,谓中书省臣日:曩因高丽贡献烦数,故遣延安答里往谕此意。今一岁之间,贡献数至,既困弊其民,而使涉海道路艰险如洪师范归国蹈覆溺之患,幸有得免者能归,言其故不然,岂不致疑。夫古者诸侯之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若九州之外蕃邦远国,则惟世见而已,其所贡献,亦无过侈之物。今高丽去中国稍近,人知经史,文物礼乐略似中国,非他邦之比,宜令遵三年一聘之礼,或比年一来,所贡方物,止以所产之布十匹足矣,毋令过多。中书其以朕意谕之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爪哇、渤尼、三佛齐、暹罗斛、真腊等国,新附远邦凡来朝者,亦明告以朕意。
  洪武七年三月癸巳,诏中书礼部曰:古者中国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番邦远国则每世一朝。其所贡方物,不过表诚敬而已。高丽稍近中国,颇有文物礼乐,与他番异,是以命依三年一聘,之礼,彼若欲每世一见,亦从其意。其他远国如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爪哇、浡尼、三佛齐、暹罗斛、真腊等处新附国土,入贡既频,劳费太甚,朕不欲也。令遵古典而行,不必频烦,其移文使诸国知之。
  洪武八年六月甲午,安南陈煓遣其通议大夫阮若金等来请朝贡期,上令群臣议,皆日:古者诸侯之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蕃邦远国但世见而已。于是,命中书省臣谕安南、高丽、占城等国,自今惟三年一来朝贡,若其王立,则世见可也。
  洪武九年五月甲寅,安南陈煓遣其通议大夫黎亚夫等来朝贡方物,上谓中书省臣日:诸夷限山隔海,若朝贡无节,实劳远人,非所以绥辑之也。去岁,安南来请朝贡之期,已谕以古礼,或三年或世见。今乃复遣使至,甚无谓也。其更以朕意谕之:番夷外国当守常制,三年一贡,无更烦数来朝,使臣亦惟三五人而止。奉贡之物不必过厚,存其诚敬可也。
  洪武十二年二月己酉,礼部尚书朱梦炎奏定遣使外国仪注,颁之安南……上曰:中国之于四夷,惟推诚待之,不在乎礼文之繁也。自今无故制诰文移不须频至安南,彼若来贡,亦令三年一来,所遣之人不过五员,所贡之物,务从简俭,且须来使自持,庶免民力负载之劳。物不贵多,亦惟诚而已。
  洪武十八年春正月戊寅,上谕礼部臣日:覆载之间,蕃邦小国多矣。有能知天命,守分限,不恃险阻,修礼事上,以保生民,未有不绵其国祚。若施谲诈,肆侮慢,未有不构兵祸以殃其民。高丽王王颛自朕即位以来,称臣入贡,朕常推诚待之,大要欲使三韩之人,举得其安。岂意王颛被弑而殒,其臣欲掩己恶,来请约束。朕数不允,听彼自为声教,而其请不已,是以索其岁贡。然中国岂倚此为富,不过以试其诚伪耳。今既听命,其心已见,宜再与之约,削其岁贡,令三年一朝,贡马五十匹。至二十一年正旦乃贡,汝宜以此意谕之。
  洪武二十二年十一月壬辰,诏礼部复咨谕安南:自今惟三年一朝,毋数遣使往来烦劳。
  洪武二十三年闰四月乙丑,广西布政使司奏安南国遣使入贡。上谓礼部尚书李原名曰:安南远居海滨,率先效顺,方物之贡,岁以为常。朕念彼知向慕中华,服我声教,岂在数贡。故尝以海外诸国岁一贡献,转运之烦实劳民力,已命三年一朝。今安南不从所谕,又复入贡,尔礼部其速令广西遣还,必三年乃来也。
  洪武三十年三月癸亥,上谓礼部臣曰:今天下一统,四夷诸番皆以时朝贡,至如乌思藏、西天尼八剌国,去中夏极远,亦三年一朝。
  洪武三十年十月甲辰,诏礼部今朝鲜国朝贡三年一来,以其国启本语涉讥讪,仍拘留其使。
  需要说明的是,所颁的诏敕,充分说明了在明太祖心目中朝贡主要是象征的意义,是对传统的一种沿袭。而所颁诏敕,是皇帝的下行文书,在明太祖的大国意识中,要小国称臣入贡,是不平等意识的表现。况且有时将边地四夷与远方各国混杂在一起下诏,说明了当时帝国的边陲概念还有模糊之处。
  在明太祖的敕谕中,也表露出朝贡带有自愿的意味,这从给琉球国王察度的诏谕中表现了出来:
  王居沧溟之中,崇山为国,环海为固,若事大之礼不行,亦何患哉?王能体天道,育琉球之民,尚好生之德,所以事大之礼兴。自朕即位十有六年,王岁遣人至,贡本国之土宜,朕甚嘉焉。特命尚佩监奉御路谦报王诚礼,何期王复以使来致谢。朕今更专内使监丞梁民同前奉御路谦赍符赐王度金银印一颗,送使者归,就于王处鬻马,不限多少,从王发遣,故兹敕谕。
  “若事大之礼不行,亦何患哉”,道出了明太祖丝毫没有强迫海外国家前来朝贡之意。重要的是友好交往,同时伴随了贸易的互通有无。
  明太祖曾明言:明朝初建之时通报各国,目的是“使知中国之有君”,“通好而已”:“朕起寒微,实膺天命,代元治世,君主中国。当即位之初,法古哲王之道,飞报四夷酋长,使知中国之有君。当是时,不过通好而已,不期高丽国王王颛即称臣入贡,斯非力也,心悦也。”
  由于明太祖对历史是了解的,他对高丽在前朝“或臣或宾”的地位是清楚知道的,所以“不期”二字,说明高丽国王在明太祖给以平等关系的国书以后,立刻反应“即称臣入贡”,对此明太祖喜出望外。这也反映出明初建立的是一种因循传统的朝贡关系,完全不是武力相逼的结果,而是各国对于这种关系的认同。从这里,我们能够确定的是一种历史的延续性。
  对待后来高丽、安南国内的弑君行为,根据诏敕所述,在明太祖看来按照传统做法,征伐无疑是合乎春秋大义的,而他却没有这样做。从这里,我们能够确定的又是一种对历史延续性的悖离。
  总之,虽然有着历史的延续性,有着制度的路径依赖,但是,明初外交不是过去历史的简单延续,这首先就表现在观念的变化上。
  
  三、古代天下国家观溯源
  
  以往学界对于天下观、中国观有不少研究,邢义田先生对于“天下观”的深入探讨,王尔敏先生对于“中国”名称的具体研究,都推进了对于古代天下——中国观的认识。但是,以往对于天下的范围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对于天下、中国二者之间的关系也缺乏必要的分梳。梁漱溟先生认为,“天下”是一个关于世界而不是国家的概念。邢义田先生认为,“天下”一词本具广狭二义,分别对应着今日意义的“世界”和“中国”。赵汀阳先生认为:“与西方语境中的‘帝国’(empire)概念不同,“天下”这一中国传统概念表达的与其说是帝国的概念,还不如说是帝国的理念。概念和理念虽然大体一致,但有一点区别:理念不仅表达了某种东西所以是这种东西的性质(希腊人认为是一种决定性的‘形式’),而且表达了这种东西所可能达到的最好状态……于是这就逻辑地蕴涵着,理念又是为某个东西所可能设想的完美化概念。因此理念(idea)就必定意味着理想(ideal)”。值得注意的是, 还有一种观点,即美国学者列文森(Joseph R.Levenson)指出,近代中国有一个将“天下”缩变为“国家”的进程。然而从历史上看,明太祖对于天下的认识,较之前朝已有明显不同。依据上述诏令文书表述的分析,明太祖时期已发生了从天下观向国家观的倾斜。以此,笔者认为“天下”缩变为“国家”的进程,在中国不待进入近代,可以说在明代初年就已经出现了。
  我们知道,古代国家没有确定的疆土,这是古代国家与近代民族国家最大的区别。由于古代国家的疆土从来是不确定的,帝国的成功程度取决于它的军事实力,帝国的疆土范围取决于武力扩张。就此而言,传统帝国没有边界,只有边陲。自古以来,朝贡制度起源于分封制,周天子裂土分封,各诸侯国封君在自己国内享有自主权,同时,承认周天子的宗主权,这不是来自于武力征伐而形成的。《周礼·秋官·大行人》曰:
  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岁一见,其贡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一见,其贡嫔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一见,其贡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一见,其贡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一见,其贡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一见,其贡货物。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见,各以其所贵宝为挚。
  周朝的内服与外服,内服即邦内王畿地区,是天子直辖的地方,外服是诸侯领地,内服外服达五服之多。天子与诸侯国的关系,正是建立在周朝分封制的基础上。然而,分封制的特点,在于裂土分封,如上述那样的邦国是否就是裂土分封的结果?按照远近划定的服制来纳贡,在古代是否真正存在过?后世学者一直表示怀疑。然而,建立在分封制基础上的这种天子与诸侯之间的朝贡关系模式,却一直流传了下来。在秦始皇建立统一帝国,实行郡县制以后,这种关系模式外延到中国对外关系中,在中国与周边国家或民族建立的政权之间发展演变为一种外交关系模式,即朝贡关系模式。
  进一步追寻,朝贡关系的起源尽管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但是将之作为古代外交惟一的起源,却是不合乎历史事实的。中国古代人们对政治秩序的概念,存在天下和国家二元结构,中外关系的历史渊源来自先秦的天下国家,不是单向度展开的,而是具有二元复合性。根据邢义田先生的研究,在周初,“天下”和“中国”这两个重要的名词已经正式出现,西周末《北山》诗中更有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他认为,“从此,‘天下’一词似乎有了广狭之义,一为日月所照,人迹所至的普天之下。一指四方之内的‘国’”。而根据王尔敏先生的研究:“中华民族之有国观念,发生甚早,殆开始有文字记载,即已有确定命义。当时普通之通称有三:其一为‘邦’,即国之意,且用以识别大国……其二为’方’亦国之意……其三为国,即后代应用最广者”。通过具体考察,日本学者平势隆郎提出,先秦中国政治实态是诸地域政权并立,是多元中心,各国都论证自己是中国,而秦始皇实现了天下统一,“结果,原本预定传播王‘德’的区域,全都变成皇帝的领土”。。甘怀真先生则指出:“皇帝制度的正当性即建立在‘天子支配天下’的理论上”,“能与中国皇帝之间建立公文沟通关系者即属于中国皇帝为中心的天下。此即中国官方的天下观念。因此我们说此天下是一个系统,而不是一个空间领域”。
  无论如何认识,我们可以理解“天下”与“国家”,是中国古代历史上长期延续下来的知识谱系的两条线索。
  来源于自古以来政治秩序谱系的两条线索,即天下——国家,可以说是大小两个传统。一个是大一统天下的传统,是广义的天下,是由天子出发的视界,也可以说是一个普遍王权的视界;一个是来自分封制的诸侯国小传统,是由国君,也即王权出发的视界,也可以说是一个有限王权的视界。这样的两条线索,可以用来说明中国古代外交具有二重结构。
  大传统标榜的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实际带有虚幻的一面,在先秦时代原本没有现实的基础。秦汉以后,帝国以郡县制为基础建立起来,基于分封制的诸侯国传统形成了古代国际关系,也就逐渐形成了中国及其对应的他者——外国观念。蔡邕说:“天子无外,以天下为家”。无外,正如司马迁所说:“天子四海为家”。“天下”与“四海”相对,表明天子无垠地富有天下。而“外”与“内”相对,是天下无内外之别。然而,从国家着眼,中外却又是有别的,还掺入了文化的因子。
  杨联陞先生曾指出:“在东亚,中国以军民合一的力量无疑经常扮演一个领导的角色,但是不可就此推论,中国毫无其他文明国度存在的观念”,从而认为“中国中心之世界秩序”不是事实,而是神话。这一见解是正确的。“外国”一词见于汉代。《史记》中已多次使用外国一词。在中国正史中列出《外国传》,则首见于《旧五代史》。以纂修者薛居正(912-981年)是生活在10世纪的人来考虑,说明至少发展到10世纪,中国史上已经出现了明确的中国与外国的观念,编纂出了中国与外国关系的历史。当然,由于古代国家边界的不确定性,当时所谓的外国,与近代确定的民族国家有所不同。一些游牧民族建立的政权,兴衰尤其不稳定,疆界不能划定。《宋史》中将许多与中国来往的国家称作外国,不称藩国,而宋朝在与北方民族政权金的关系中也曾“称臣纳币”,这是与当时宋朝的实力地位相联系的。明朝有蕃国之称,也有外国之称,那么明朝对外关系中哪一种是占主导地位的呢?如果从明朝朝贡关系的建立,朝贡礼仪的规范化来看,似乎是朝贡或者宗藩关系为主导;但是,如果从明初外交诏令来看,外交运作中事实上是国与国之间关系占主导地位,朝贡关系只是外在形式,宗藩关系也就是以藩国为附属国的关系,并不是主要的外交目标。进一步说,依托周官制度建立帝国框架的明太祖,实际上继承的是古代中国的二元复合结构,以朝贡关系与国与国之间关系相维,并在现实中发生了由天下观向国家观的明显倾斜。可以认为,探讨明代中国与已知各国关系的存在形态,其外在形式是朝贡关系,而实际形态则是国与国之间的国际关系。后世史家以朝贡体系或册封制度为主旨的探讨,不能辨名实真伪,以为明朝朝贡制度最为典型,实际上有所误解。从外交关系运作来考察,诏令文书中展现了大量例证,说明明代外交的展开具有双重特征:既有传承天下观,表现为建立传统朝贡关系与制度规范的特征;又有从天下向国家的高度倾斜,具有明显的近代国家意识萌发的特征。依据这些例证,可以认为发展到明朝初年,中国古代国家政治理念相对历朝发生了转变,在观念变迁的情形下,演绎出的是外交模式的变化。
  
  四、明初外交观念演进的意涵
  
  综上所述,追溯中国古代政治秩序的知识谱系,有着天下国家两条线索,或者可以称为大小两种传统,由此可知,中国古代外交存在天下国家的二元脉络。以往中外史界一般认为,进入近代以后,中国才发生了从传统天下观到近代国家观的转变。实际上,中国人在认知上并非是自19世纪中叶西方入侵时才开始由天下转变为国家的历程,也不是到那时才打破了中国人的中心观念。近代国家观念的萌发可以追溯到明初,概括地说,以放弃天子征伐之权而开始的中国天下观向国家观的转变,经过 数个世纪,直至鸦片战争还没有完成,留待近代以后才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天下观与国家观两种观念在对外关系上的表现形态是不同的,一种是征伐扩张型,一种是和平共处型。正如邢义田先生所云:“这一类‘皇帝之德,存定四极’、‘王者无外’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大大鼓舞了中国历史上帝王向外扩张的野心”。陶晋生先生则从另一个角度指出:“封建制度的两个特色,是等级的差别和对外的延伸。把外夷狄纳入封建制度之内,也是封建制度延伸的一个目标”。
  历史发展到明代,对于明太祖来说,他欲复兴传统,就必然毫无选择地沿袭古代留传下来的观念和制度,而留给他选择的是承继多少和传承哪些部分。明太祖做出的选择是从天下向国家的回归,这首先体现在从天下共主向大国之君的回归,表现形式是放弃天子的征伐之权,表明的是明太祖不再热衷于扩大垂直的君臣关系,即实质的从属关系,而转向承认和接受水平关系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即非实质的从属关系。相对以往的朝代,此时帝国的外交目标发生了方向性的转换:国土不再扩张,等级君臣关系模糊,附庸关系松解。重要的是,“不征”直接反映出明太祖从天下观向国家观的观念转换,具有外交观念重塑的意义,是明朝人观念的演进。
  孔子曾云:“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征伐,在古代可以说是天子与生俱来的权力之一。古代帝国没有确定的边界,扩张与直接统治外邦在帝国历史上是经常发生的,由宾到臣或者说向非宾的道路上发展,是来自帝国王权征伐的合理性。历代统治者对于天下有着几乎相同的传承,汉、隋、唐、元等大一统王朝的统治者,都曾试图实现把天下覆盖的地区都纳入统治之下的帝王理想。唐代讨伐高丽,无疑是因为将之视为中国臣民与国土:“辽东之地,周为箕子之国,汉家玄菟郡耳。魏晋己前,近在提封之内,不可许以不臣”。元代的征伐和设立行省的做法,同样是出于具体的控制国土的观念。在古代,虽然历朝历代都延续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然而,很少有像蒙元时代那样切实的大规模实践。大多数王朝统治者认识到没有可能实际行使普遍王权。蒙古贵族以广义的天下观念,也就是普遍王权观念,建立起一个天下帝国,凭借着武力将各国都视为它的地方范围,想打到哪里就到哪里,完全没有国界的概念。极大地扩张领土,更使“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认识,达到了极限。元朝对于周边国家,屡屡发生征伐之事,以高丽为例,从1231年蒙古元帅撒礼塔率军第一次入侵高丽,并派遣蒙古监督官“达鲁花赤”72人,进驻高丽各个要地,干预高丽内政。‘1247至1259年,以“岁贡不入”,蒙古4次侵入高丽;元朝采取王室联姻的方式,与高丽建立“甥舅之好”。曾派达鲁花赤驻于高丽王京,有事向朝廷奏报。并在高丽设立“征东行省”,以高丽国王为行省丞相,“以中国之法治之”。在军事上调动高丽的军队,如1274年、1281年两度调高丽军随征日本。甚至曾出现将征东行省改为三韩省之议。乃至根据元朝的好恶,起废高丽国王,如忠宣王、忠惠王、忠定王被元朝废掉,其中忠惠王两次被废。总之,元丽关系带有武力征伐的明显烙印。当时的邻国高丽实际上处于半臣半宾的状态。因此,继元以后的明初诏书才有“或臣或宾”之语,又有“非欲臣服之”的话。元朝统治者经常以宗主国的身份对藩属国颁发旨意,把藩属国的朝贡与否作为对藩属国进行控制的主要手段。元朝对高丽国王的册封,表明高丽不仅要向元朝缴纳数目庞大的贡物,而且必须派世子为质,国王亲自朝觐。古代征伐是皇帝的权力,任命天下官员也是皇帝的权力,就此而言,元朝并没有走得更远,而是采取了历史上已有的惯例。
  代元而立的明朝,抉择与之不同了。对于上述做法均弃而不取。
  外交诏令文书为我们了解明初外交实际过程提供了详实的信息,明太祖是在清楚地了解前朝做法的基础上采取了务实思维的邦交抉择的。1368至1399年,是明太祖在位的31年,这是在蒙元帝国灭亡以后,东亚国际格局出现大动荡和大改组的30年。中国古代随着郡县制的推广,帝国疆界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从明太祖外交诏令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明太祖对于古代帝王依据春秋大义拥有征伐之权有着充分的了解。但是,从诏令的字里行间,我们也可以认识到他对于古代帝王征伐的看法,在这里他所做出的选择完全表露了出来:对不称臣入贡的国家,可以“修兵自固,永安境土”;对一贯入贡交好的国家,一旦认为失去诚信,采取“从其自为声教”的态度,等等。明人的这些理念,与大一统的唐、元帝国传统已有所不同,可以看出天下普遍王权观念在明代君主选择放弃征伐之权后被限定了。明朝明确以“不征”为国策,给以各国“宾”的地位,表明不再有郡县的意图,也就是承认其国家地位,这正是明朝不同于以往历朝的所在。在明朝初年所编《大明集礼》中,记载了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曾“敕高丽国王植,令其修世见之礼。六月,植来朝于上都。其后藩国来朝,俟正旦、圣节、大朝会之日而行礼焉”。除高丽外,元世祖还曾多次令安南国王亲自来朝,并以武力相胁,然而并未能实现。入明以后,明太祖对周边各国抱有非实际臣子的现实认识,事实上视各国为外国,明初与各国建立朝贡关系,却从未以武力相胁使各国称臣纳贡,也没有提出令各国国王亲自来朝的硬性规定,朝贡仅具象征意义。
  发展到明代,以往学界一般认为,明太祖锐意复古,力图按照周礼的理想政治模式治理天下,建立起比较历朝更加完备的朝贡制度。然而,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为学者所忽略的恰恰是诏令文书中所显示的:“自古为天下主者,视天下所覆载,日月所照临,若远若近,生人之类,无不欲其安土而乐生,然必中国治安而后四方外国来附”,看到天下主日月照临天下的同时,还要认识到“中国”与“外国”相对,这里显示出明太祖已将中国与外国比较以往任何朝代都更明显地区别开来。如上述诏令文书所显示的,明太祖已经明确认识到在中国之外,有着无数的外国,不再将外国视为中国的领土,可以随意征伐,并且多次明确表示不干预外国的内部事务。在朝贡的表象下,明初中国与各国间使节频繁,形成了国家间的和平交往。从明太祖开始,外交现象呈现突出的特点“不征”,表明中国古代国家观念至此发生了变迁,将外国视为稳定的独立国家,具有尊重外国国家主权意识的雏形,同时,也标志明初国际关系出现了重大调整。由扩张到和平,由冲突到合作,洪武朝外交呈现出中国古代外交的转型。去除了征伐以后,中外关系越来越多地显示出国与国之间关系即国际关系的特点,国际互动关系,成为中外关系占主导地位的存在实态。当然,我们还应看到明太祖从天下主向大国之君回归,他毕竟是大国之君,要求小国以小事大,也是没有国家间平等意识的表现。
  天下与国家,是自古就存在的两种并行不悖的传统。事实上,明初外交不仅接续的是大传统天下观的延续,即朝贡关系的表面繁盛,以及与外国国王之间的君臣名分称谓这些外在形式,而且更多地的是接受国与国之间关系的现实,即接续了小传统的国家观。
  具体而言,在元朝以后,蒙古人退回了草原,明朝建立的是一个囊括南北方广大地区的统一帝国, 于是,一个在此前只有理论意义的问题变成了现实问题,中国的疆域应该止于何处?这个问题在洪武初年摆在了新王朝统治者面前,而在外交过程中很快依据统治者的观念越来越明显地展现出了答案。明太祖所继承的是传统外交的二元复合结构,起初,当锐意复古的明太祖打算以天下共主的身份运行于世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陷入了困难的境地。事实上,自天下概念产生以来,其地理范围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人们对其进行了各种解释和界定。在对宋朝的辞令做出具体研究后,王赓武先生曾指出:“一〇〇五年后,由于宋朝的官员们对中国历史的延续性进行认真的思考,他们开始发现中国历史中有一种将现实区别对待的体面传统,因此无须把辞令改变。你如果力图把老一套保持不变,那么中国的世界秩序显然是不存在的”。虽然他指出的是宋朝的情形,但对我们的研究颇有启示。从所见明太祖外交诏令看,可以认为明朝情形有着共通之处。即位并广建外交关系不久,务实的明太祖就开始逐渐从大传统或者说广义的天下观回落到小传统的狭义的国家观,也就是天下即中国的国家观。在明太祖的观念中,天下就是中国,就是以中原为中心的统治范围。观念的变迁,包括从天下共主的身份向大国之君身份的回归。明太祖的外交以务实为主旨,明初外交经历了中外关系或者说国际关系的曲折发展过程,最终,明帝国由“混一天下”走向了天下分流的现实,明太祖放弃了天子征伐的权力,这就意味着从天子的普遍王权回落到一国之君的保境安民。
  确切地说,在明初外交上,明太祖不仅以天下共主的身份,继承和沿袭了古代传统朝贡关系,而且以一国之君的身份,确立了中外关系的和平基调,重新建构了国际秩序。如果我们将明太祖的统治大致分为初年和存续期,那么在初年,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天下共主”与“一国之君”两种身份的重叠,而在后来的存续期里却呈现出“天下共主”身份的淡出和“一国之君”身份的凸显。
  明初中国古代外交观念发生了悄然但却是重大的变化。这无疑涉及到外交态势的一种转变,从而不仅史无前例地放弃了帝国征服与扩张的特性,而且也将中国与外国前所未有地划分开来,成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史上的重大转折。中国古代外交的转型,正是来源于观念的转变。观念的变化对于外交决策具有重要作用,于此可见一斑。
  从时间上说,近代国家意识的萌生,中国早在欧洲之先。近代国家的要素是国土、主权、人口。就此三者而言,耽罗之事是一个绝好的例证:表现出让高丽国王审慎处理,表明承认高丽的属地权,不干涉别国内政。加之统治期间对外发布的“令彼自由”,“听其自为声教”等言辞,都说明了一种近代国家意识的朦胧出现。在大一统帝国,这无疑是一种新的趋向,也即走向近代国家的趋向。
  从传统帝国到近代国家,是从无垠到有限的过程。明太祖已认识到天下的权力结构,并非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所以他摈弃了将统治区域无限扩展到天下的古代帝国观念,不再征伐,与各国和平交往,并致力于划定边境线,这是与历朝历代重要的不同之处。进一步说,由于古代国家的疆域是不明确的,国界的不确定性,是古代国家区别于近代国家的特征,而国界的出现和确定化,是近代国家出现的重要标志。经过元朝以后30年的整合,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凸显了出来,国家的空间范围,在明太祖时期开始有了相对以往比较准确的概念。明代皇帝君主华夷,内外有别,“夷”入邻国的概念,这是一个观念重塑与秩序重建的过程。同时,也有淡化华夷之别,称华夷无间,与外国国王对等的朦胧意识出现。
  总之,明朝打破了古代中国外交的传统模式,意味着古代外交模式的转变。联系到陈顾远先生曾指出:“周以前,部落棋布。之后群落之间,不能谓无往来,然止有‘际’而非‘国’。秦以后,丞复一统,视远夷为蛮夷,责万国以臣属,又止有‘国’而无‘际’。”。如果说征伐是无际的表现,那么反之,不征就是有际的表现。就此而言,在西方东来之前,说中国出现了某种走向近代国家的趋向,或者说启动了古代大一统帝国向近代国家过渡的历程,或许也是可以的。当然,这一问题关系重大,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与研究。
  
  五、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古代中国天下国家不是一个概念,天子所治的是“天下”,诸侯所治的是“国”;“天下”代表的是天子的思想,“国家”代表的是君王的思想,自古以来,外交传统源自天下国家观,是一种二元结构,然而,这种天下国家观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并行不悖的关系。因此,中国古代对外关系理念具有二元复合性。
  第二,天下国家的清楚分野在明初呈现出来,这是由明初外交的“不征”特征而彰显的。14世纪后半叶,东亚新的国际关系格局显现,明朝人走出蒙元帝国建立的框架,做出了主体性的选择,选择了和平外交模式,自动放弃了征伐。中华泱泱大国的国际地位,不是依靠征伐取得的,这是明朝历史个性中最重要的一点。在一定意义上说,古代天下观向国家观的倾斜,也是对帝国传统天下观的某种否定。
  第三,古代中国从天下国家的并行,到天下与国家的分流,经历的是一个观念变迁的完整过程,可以说从古代帝国到近代国家,首先是观念的转变。这一过程不是在近代中国才开始的,应该说启动是在明朝初年。而对于明初观念变迁的考察和重新认识显示出重要意义,说明欧洲经验的民族国家观和近代观并不适用于中国和东亚国际社会,而西方的理论模式,无论是冲击一回应,还是传统——近代的截然两分,都不符合中国本土历史的实际。
  第四,中国古代朝贡关系一脉相承,并不代表历朝历代统治者具有一成不变的外交观念。发掘第一手资料外交诏令文书,有助于我们了解既定的话语,未必就是历史上的话语。仔细分析明初外交诏令文书,这些外交史过程的真实反映昭示我们:在明初,中国古代帝国外交模式走向了新的转折,明显出现了由传统普遍王权的帝国理念逐步走向有限王权的国家观念的征兆,与帝国从武力扩张型向和平共处型转变的同时,国际关系处于一个从充满不确定到趋向确定的关键时期,国家观的彰显,应该说是从古代走向近代的一种趋向。
  第五,谈及中国古代中外关系或者古代外交史,几乎都是以朝贡制度为主线来论述的,而且中外学界一般认为明朝是朝贡制度完备化的重要时期。但是上述所见诏令文书的考察表明,表面上看,朝贡关系的“称臣入贡”是在按部就班地进行,然而在礼仪的表层下,明朝人的观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诏令中云“非有意而臣服之”的特点,这是我们应该重新加以认识的。在帝制中国的权力结构中,外交上的权力关系,关键在于是有册封而不锡土,由此生发的朝贡关系仅具象征或者说外在形式,朝贡本身并不具有实质上的权力关系。明太祖虽然承继了朝贡关系,而且将之制度化,但是在诏令文书中,三令五申三年一朝,也明确表现出他对于这种关系仅具象征性的清醒认识。以此我们对于朝贡及其礼仪的作用也不宜夸大。
  第六,明代中国对待外国具有某种平等意识,实际上承认并接受各国的国家地位,不干涉他国内政,使各国享有独立性。这既有对传统的继承,又有在国与国关系现实中新的选择。然而,今天却被认为是保守或内敛。究其原因,这恰恰是因为我们被纳入了西方话语的体系之中。如果我们不停留在宏观的表层把握,而是进入具体实证研究,将这一时期置于近代国家形成的大视野下,明太祖时期的外交显示出典型意义和价值,具有关于近代国家意识生发的意义。明初人对于古代观念的传承、选择和变异,为我们理解从古代到近代国家的形成过程和过渡机制,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打破传统与近代之间非此即彼的解读模式,在传统社会内部,寻找近代国家内在的发展特质,在传统与近代之间,应该说还有很大的空间值得探讨。
  第七,对于西方中心论的批判,不能不涉及到外交观念的重构。明朝初年,明太祖对于治内和治外有了比以往更清楚的划分,同时,也有更多的对外国“宾”的地位的确认,在现实中虚化的天下与中国实际相分离,在文字上则出现越来越多的二者混一,都表明了在观念上天下向中国的倾斜已经发生,表现出作为大一统天下主的“普遍规则”到明代有所突破,这种变化标志着古代外交观念的转折性变化。以往一般认为,鸦片战争进入近代以后,才发生了从传统天下观到近代国家观的转变。然而以上的考察使我们认识到:中国人在认知上并非是如大多数学者所认为的那样,是自鸦片战争以后才开始由天下转变为国家的历程,也不是到那时才打破了中国人的中心观念,明初就开始了具有近代特征的认知与观念的转变。换言之,近代国家观念构建的前导出现在明初。概括地说,在中国,14世纪最后30年开启的由天下观向国家观的转变,经过数个世纪,直至鸦片战争还没有完成,而转变的完成则是在西方打破了中国大门以后。
  
  (责任编辑:李 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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