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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去年.我骑电动车将步行的货车司机刘某撞倒,致其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刘某治疗终结后。我和他一起委托司法鉴定所对他的伤情进行评定.结论是他右腿功能受限。构成十级伤残。我提出可以按十级伤残赔偿刘某损失,但他不同意。理由是此次事故造成他以后无法正常开车,所以要求提高一个伤残等级进行赔偿。请问,刘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