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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早已没了那种心动的感觉。仿佛,攥在手里的是自己的另一只手。
和老公厮守了N年之后,仿佛已经成了彼此的私人医生——闭着眼睛都能数清楚对方身上的肋骨和暗疾。他要说笑话,听了上半句我就能猜出下半句;瞥一眼脸色,就知道他今天的心情和经历。那个曾经有着麦色皮肤、运动员身材的男孩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即使对着镜子吸气收腹也显得出肚腩的中年人;而我,也已经从那个如花似玉、惹人怜爱的小女子变成了可以骑着扫把漫天飞的无所不能的女巫。更甚的是,我们在一个单位上班,讨论起单位的老老少少来,我认识的他也认识,他熟悉的我也熟悉,观点一致到像彼此的回音壁。就这样,两个最怕“俗”的人,真真切切的,被东风不动声色地暗换了年华,蹉跎成了两个炊烟袅袅的俗人。
某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某人说:婚姻是围城;某人说:婚姻有七年之痒。对我来说,坟墓之说过于夸张,有恐吓未婚青年的嫌疑;围城嘛,我觉得可以理解为有堵高高的城墙围着自己,还是比较有安全感的,而且自己生性懒惰,所以一直也没想要冲出去。至于七年之痒,我好像没有那么明确的体会,也许我们一直痒着或者免疫力较强,总之没有觉得自己的“城堡”有哪一角摇晃。
人前人后,我们仍然做着别人眼中的金童玉女,担当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典范,而不能改变的是:曾经拼死拼活违背父母旨意满怀激情冲到一起的两个人,即使再做执子之手的亲密状,也早已没了那种心动的感觉。仿佛,攥在手里的是自己的另一只手。甚至,闷热的夏季,刚刚洗完了澡,穿得极其“节约”地从他与电视间穿过,那厢也当我是透明人似的眼睛不眨一下,熟视无睹。难过伤心之余,与某闺密倾诉,不想也有同样的遭际,感慨唏嘘一番,唉,就当是自己的“左手”吧——书上不都这样比喻吗?
不知道古人“男左女右”的说法是怎么制定出来的,想想在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朝代,男人是社会的主宰,左,应该是为上为大的吧?可如今,右仿佛是上是大———你看酒席上,主宾是在主人的右边落座的。最初,作为他的“右手”,也曾有种当家做主的窃喜。于是,柴米油盐、衣食住行无不大权独揽。厮守的N年中,“左手”表现出知人善任的姿态,从不干预家政。我弯腰弓背拖地的时候,“左手”会很配合地抬起双脚,眼睛仍直勾勾望着电视。我汗涔涔做饭的时候,“左手”偶尔装腔作势到厨房巡视一番,夸赞几句“老婆你真是越来越能干了”,然后,挑一块炖熟的排骨塞到嘴里。我给婆婆买衣服鞋帽回来,他故意紧皱眉头:老婆,太破费了吧!一边赶紧给亲爱的母后打电话。
忽一日,在某省会谋生的一闺密回家探亲,原本的丑小鸭已经成了白天鹅,脸上神态里全无岁月的痕迹。讨教一番之后,才知道,原来,男人也应该做家务,女人应该被宠爱着的。原来我这许多年,大把的青春都虚掷了,只勤勤恳恳地做了“左手”的老妈子。回想过去的种种:当情人节的鲜花和礼品铺天盖地进入小城的视野时,我总是早早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暗示,在多次暗示无效的情况下,忍无可忍地告诉他:买一束9朵的玫瑰花总是可以的吧?“左手”眼睛望着电视问:多少钱一朵?赶紧回答:不贵,5块钱!“左手”那厢眼睛不眨一下:还不如买只烤鸭吃哪!原来,N年之后,代表爱情的玫瑰可以换成鸭子。
于是,开始反抗——衣服,要轮流洗;饭菜,要轮流做;孩子,要轮流带。一向衣来伸手的“左手”,连自己的袜子都不知道放哪里的,如当头挨了一闷棍,蒙得找不到北。暗自得意了没几天,某日晚,正端坐电脑前码字,忽然没了电。赶紧喊“左手”去瞧瞧,那厮竟然慢条斯理地说:老婆,该你换保险丝了!
心里有了不平事,自然气不顺畅,常常为了鸡毛和蒜皮、芝麻和绿豆大吵一番。大多数时候,吵到最后,自己都说不清楚是为了什么。开始吵架,还是很要面子地做君子状,即使为了该谁换水龙头、谁换煤气这样严重的问题吵,也是两个沙发上一坐,摆出舌战群儒的姿态,唇枪舌剑一番,直到一方理屈词穷仓皇撤退。而今,战斗早已经升级到立马横刀做茶壶状。吵起架来的时候,他的邋遢、不修边幅、懒惰、欺负我弱女子成为我最有力的武器,而我,在他的描述中,也成了口水三千丈、任性、刻薄的变态女人。
这样仿佛吵了三千年,我也没学会换保险丝,他也没学会洗衣服。
有一次回老家,气咻咻地和母亲说起,母亲揉着关节突出的手指,温和地说:人家不都说婚姻是鞋子吗,不要只看外表式样,重要的是自己感觉舒服。你是在舒服的鞋子里过久了,又想要鞋子漂亮些。
——可是可是,真的就像左右手呀!
——那你剁下一只看看!
——呵呵。
再没感觉,也是自己的左手,怎么舍得剁了?自残是没有勇气和信心的表现。
敲下这行字的时候,“左手”回来了,儿子抢着开了门,正好我懒得动。那厢却在卧室不停地喊:老婆,来一下……声音反常的暧昧。我好奇心大起,闪进卧室。
——老婆,今天是“七夕”啊,你早上说了八遍,我记着了。喏,给你的礼物,不要太激动啊。
这一回,玫瑰花变成了棉布睡衣。
编辑赵真
和老公厮守了N年之后,仿佛已经成了彼此的私人医生——闭着眼睛都能数清楚对方身上的肋骨和暗疾。他要说笑话,听了上半句我就能猜出下半句;瞥一眼脸色,就知道他今天的心情和经历。那个曾经有着麦色皮肤、运动员身材的男孩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即使对着镜子吸气收腹也显得出肚腩的中年人;而我,也已经从那个如花似玉、惹人怜爱的小女子变成了可以骑着扫把漫天飞的无所不能的女巫。更甚的是,我们在一个单位上班,讨论起单位的老老少少来,我认识的他也认识,他熟悉的我也熟悉,观点一致到像彼此的回音壁。就这样,两个最怕“俗”的人,真真切切的,被东风不动声色地暗换了年华,蹉跎成了两个炊烟袅袅的俗人。
某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某人说:婚姻是围城;某人说:婚姻有七年之痒。对我来说,坟墓之说过于夸张,有恐吓未婚青年的嫌疑;围城嘛,我觉得可以理解为有堵高高的城墙围着自己,还是比较有安全感的,而且自己生性懒惰,所以一直也没想要冲出去。至于七年之痒,我好像没有那么明确的体会,也许我们一直痒着或者免疫力较强,总之没有觉得自己的“城堡”有哪一角摇晃。
人前人后,我们仍然做着别人眼中的金童玉女,担当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典范,而不能改变的是:曾经拼死拼活违背父母旨意满怀激情冲到一起的两个人,即使再做执子之手的亲密状,也早已没了那种心动的感觉。仿佛,攥在手里的是自己的另一只手。甚至,闷热的夏季,刚刚洗完了澡,穿得极其“节约”地从他与电视间穿过,那厢也当我是透明人似的眼睛不眨一下,熟视无睹。难过伤心之余,与某闺密倾诉,不想也有同样的遭际,感慨唏嘘一番,唉,就当是自己的“左手”吧——书上不都这样比喻吗?
不知道古人“男左女右”的说法是怎么制定出来的,想想在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朝代,男人是社会的主宰,左,应该是为上为大的吧?可如今,右仿佛是上是大———你看酒席上,主宾是在主人的右边落座的。最初,作为他的“右手”,也曾有种当家做主的窃喜。于是,柴米油盐、衣食住行无不大权独揽。厮守的N年中,“左手”表现出知人善任的姿态,从不干预家政。我弯腰弓背拖地的时候,“左手”会很配合地抬起双脚,眼睛仍直勾勾望着电视。我汗涔涔做饭的时候,“左手”偶尔装腔作势到厨房巡视一番,夸赞几句“老婆你真是越来越能干了”,然后,挑一块炖熟的排骨塞到嘴里。我给婆婆买衣服鞋帽回来,他故意紧皱眉头:老婆,太破费了吧!一边赶紧给亲爱的母后打电话。
忽一日,在某省会谋生的一闺密回家探亲,原本的丑小鸭已经成了白天鹅,脸上神态里全无岁月的痕迹。讨教一番之后,才知道,原来,男人也应该做家务,女人应该被宠爱着的。原来我这许多年,大把的青春都虚掷了,只勤勤恳恳地做了“左手”的老妈子。回想过去的种种:当情人节的鲜花和礼品铺天盖地进入小城的视野时,我总是早早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暗示,在多次暗示无效的情况下,忍无可忍地告诉他:买一束9朵的玫瑰花总是可以的吧?“左手”眼睛望着电视问:多少钱一朵?赶紧回答:不贵,5块钱!“左手”那厢眼睛不眨一下:还不如买只烤鸭吃哪!原来,N年之后,代表爱情的玫瑰可以换成鸭子。
于是,开始反抗——衣服,要轮流洗;饭菜,要轮流做;孩子,要轮流带。一向衣来伸手的“左手”,连自己的袜子都不知道放哪里的,如当头挨了一闷棍,蒙得找不到北。暗自得意了没几天,某日晚,正端坐电脑前码字,忽然没了电。赶紧喊“左手”去瞧瞧,那厮竟然慢条斯理地说:老婆,该你换保险丝了!
心里有了不平事,自然气不顺畅,常常为了鸡毛和蒜皮、芝麻和绿豆大吵一番。大多数时候,吵到最后,自己都说不清楚是为了什么。开始吵架,还是很要面子地做君子状,即使为了该谁换水龙头、谁换煤气这样严重的问题吵,也是两个沙发上一坐,摆出舌战群儒的姿态,唇枪舌剑一番,直到一方理屈词穷仓皇撤退。而今,战斗早已经升级到立马横刀做茶壶状。吵起架来的时候,他的邋遢、不修边幅、懒惰、欺负我弱女子成为我最有力的武器,而我,在他的描述中,也成了口水三千丈、任性、刻薄的变态女人。
这样仿佛吵了三千年,我也没学会换保险丝,他也没学会洗衣服。
有一次回老家,气咻咻地和母亲说起,母亲揉着关节突出的手指,温和地说:人家不都说婚姻是鞋子吗,不要只看外表式样,重要的是自己感觉舒服。你是在舒服的鞋子里过久了,又想要鞋子漂亮些。
——可是可是,真的就像左右手呀!
——那你剁下一只看看!
——呵呵。
再没感觉,也是自己的左手,怎么舍得剁了?自残是没有勇气和信心的表现。
敲下这行字的时候,“左手”回来了,儿子抢着开了门,正好我懒得动。那厢却在卧室不停地喊:老婆,来一下……声音反常的暧昧。我好奇心大起,闪进卧室。
——老婆,今天是“七夕”啊,你早上说了八遍,我记着了。喏,给你的礼物,不要太激动啊。
这一回,玫瑰花变成了棉布睡衣。
编辑赵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