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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在进行相关文献回顾的基础上,从所有权、历史包袱、退出平稳性三方面阐述政府主导国企退出的客观必然性与合理性。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导者,应制定有效的退出援助政策与措施,并通过财政拨款、国有资产变现、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等途径来筹措退出资金,为国有企业的顺利退出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