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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被誉为继命令与控制监管、基于市场的环境监管之后的环境监管第三次浪潮,其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是环境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国务院、环保部通过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使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走上法制化的道路。然而,随着环境问题逐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对环境信息的需求加大,环境信息公开路径亟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