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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南京苏果派驻铜陵的员工,张春华在该市的“身份”陡然增值。11月23日,他是铜陵第一个将暂住证换成居住证的“外乡人”,而该市财政至少将支出10万元为他的“市民待遇”买单。
打破户籍樊篱
铜陵的改革指向一个简单的模式:市民=农民=新铜陵人,消灭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的樊篱,实现辖区居民同等待遇,这座中国面积最小的地级市,悄然进行一项影响深远的改革。在中国存在了53年的二元户籍,将在安徽铜陵成为历史。
其实,以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取消“农业”和“非农”差别的改革,铜陵并不是第一家。在京沪等大城市,居住证制度正在得到推广;一些
二三线城市,实际上已经放开了流动人口落户限制;而成都、重庆等地方,也提出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的目标。这些可贵的实践,为不同条件的地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户改模式。
然而,户籍改革不是名称改换那么简单,从无差别户籍到无差别待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早在1992年,国家就成立了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
但时至今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向深水区推进,一些地方开始感受到多种壁垒。正如网友留言所说:虽然一些地方在户口形式上都统一为“居民户口”,但一到落实相关政策和附加的社会福利待遇时,差别常常就浮现出来。城乡户口差别背后隐含的社会不公仍旧不少,诸如社会地位、收入标准、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保、福利、高考、升职和培训等并没有完全消除,这些壁垒正制约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
身份转变的差异
而在上述这些方面,铜陵借鉴了成都、重庆的经验,但也有不少创新之处。
首先,户籍改革不急于求成,而是分步前进,先解决流动人口落户问题,再解决“农转居”问题;先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家底,然后才建立统一的、随居民流动迁徙的户籍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为打破城乡居民之间由于户籍问题造成的权利和福利差异,铜陵市出台了住房、就业、土地、社保、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12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形成了系统的制度体系,以实现城乡制度有效衔接。
而在实现平权过程中,如何充分保护农民利益和平衡城乡居民的利益关系呢?比如人们最关心的,农民变成居民,原有的承包地、宅基地是否保留,会不会造成新的不平等。对此,铜陵市采取了“自愿有偿”的办法,即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村户改人员可以保留承包地、林地、宅基地,也可以选择有偿退地,这有助于减少改革阻力。
此外,长期形成的二元结构,已渗透于城乡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要实现融合,绝非易事。一旦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很多问题就摆在了面前。如农民变居民以后,看病是参加新农合,还是城镇医疗保险?现有针对农村的优惠政策,是取消还是保留?城乡一体化后,现有计划生育政策,按照哪个标准执行?针对这些问题,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专门编制了“户籍制度改革100问”,向市民发放,试图给出一个整体解决方案。
“拿到居住证之后,你的子女入学就不用交择校费;你看病,国家还可以给你报销……”接受采访时,拿到首张居住证的张春华介绍他理解中的暂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有了居住证,就不再是外乡人。”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介绍,户籍制度改革之后,单就教育、医疗、民政等方面,农业人口、流动人口与之前相比,待遇将大幅提高。
农业人口和流动人口同等享受市民待遇,这是否意味着会影响原来市民享受的待遇?朱桂文肯定地回答:“不会,这不是切蛋糕,对于新增的部分,财政会拿出相应的资金配套。据我们推算,每个流动人口获得居住证之后,就要新增10-13万的财政投入。”
可以看出铜陵户籍改革有比较完整的制度设计思路,有相应系统的配套政策,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提出了明确原则,也体现了对农民决定权的尊重。但这些措施能否顺利推行,能否实现城乡的无缝对接,还有待观察。
让户口回归本位
户籍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据媒体报道:在国际上,实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国家并不少,一些国家的户籍管理称为“民事登记”、“生命登记”、“人事登记”。但像中国这样将户口如此紧密地和公民个人的命运捆绑起来的户籍制度并不多见。
曾经一段时期内,非农户口就意味着“铁饭碗”。而要迈过户籍这道门槛,成为一名“城里人”,仅有参军、上大学、招工等不多的途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开始于1958年的户籍制度,其局限性日益凸显。
户籍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完全不是一个单纯的人口管理制度,在它之上有着各种利益——从社会保障到教育、医疗、公共服务,“户籍利益”几乎涵盖了所有公民权益。
制度的公正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实行一元化的户籍制度改革,不只是一个人的身份变化问题,而是涉及政治、经济体制与改革方面的问题。这次铜陵市率先在安徽省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固然值得肯定。但要真正全面推进户籍改革的目标,即解决城乡户口性质统一问题,让户口回归本位,还有许多后续工作要完善。
因为户籍制度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不研究解决好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问题,不破除各种壁垒,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就难以全面稳步推进,也难以达到真正的目的。也就是说,户籍改革的最终结果,不光是表面除去“农民”、“市民”、“农民工”等代表不同身份的称呼,关键是为了让所有人能够享受均等的权利。
既然坚冰已经打破,且条件日益成熟,相信让所有人能够享受均等权利的曙光在即。(资料来源:《扬子晚报》,红网,新华每日电讯)
各地推进户改的举措
重庆市
2010年8月开始,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大规模的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入户条件。一年之后,重庆市“农转城”转户人数超过310万人,平均每天有6299名农村居民转户当上城里人。
重庆市转户居民享有的权利包括:可申请公租房居住,条件成熟时,还可以登记购买。同时,鼓励转户居民购买普通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可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到年龄后可领取每月至少500元养老金;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障;转户居民子女可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城市学校,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
广东省
2010年1月起,广东省开始实施《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数以千万计的外来人员开始享受“准市民待遇”。目前,该省已发放居住证3141万张,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全覆盖。
广东省持居住证可享受以下九项权益和基本服务:享受公益性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享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障服务;已经办理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年审手续;已经办理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已经办理居住证登记的流动人员可以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