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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阶段,EPC总承包模式已越来越多的被运用到实际工程中来,因该模式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使业主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低,而业主不能过度依赖承包商的管理,要实现预期目标,业主应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本文以实施完成的×××学校EPC项目,对EPC项目业主风险控制进行探讨。
【关键词】EPC总承包模式;风险;控制
1、EPC总承包模式概述
EPC总承包模式是国际上普遍通用的一种模式,从概念上讲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其使用意义是为了让工程建设最终更好的达到发包方制定的验收标准,解决项目进程中工程合同、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工程安全等几大项中出现的问题,完成控制成本造价的预期,并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降到最低[1]。与传统模式相比,将杜绝了由单独承包工程项目中的设计、采购、施工的方式所可能出现的责任推托问题、中饱私囊问题、舞弊问题,使项目工程各个参与部门的管理职能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把工程项目各个节点有效的整合在一起。与此同时,工程项目业主方不必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工程项目的管理。然后,业主始终要对各环节进行把控,以减低项目实施风险。
2、EPC总承包模式业主风险控制
2.1 EPC总承包发包阶段的确定
在什么阶段进行EPC发包,是业主在实施EPC项目首先要考虑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业主对项目投资的把控及项目实施效果。实际操作中,在项目可研、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EPC发包的做法都有,三种做法的可操作性和带来的风险各不相同。可研批复后或方案完成后进行EPC发包,一方面因概预算还是未知数,导致业主无法确定限价,投标单位盲目报价;另一方面可研和方案还是一个很粗略的框架,往往不能满足业主功能需求,最终可能导致投标时的方案、扩初、施工图全部作废。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明确了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虽然对政府投资项目未做强制性要求,也未对企业投资项目作此要求,总的还是体现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发包的原则。×××学校工程,因考虑到学校在使用功能上的特殊性,包含报告厅、音乐室、体育馆等许多功能性场所,选择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EPC发包,此阶段概算已确定,工程量也相对明确,大大提高了可控性,降低风险。因此,业主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慎重选择发包阶段。
2.2招标阶段控制
可研、方案或初步设计完成,只能说为EPC招标提供了一个大致的骨架,这就需要在EPC招标阶段,通过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2.2.1对项目定义的明确性
EPC总承包即使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开始发包,此时各种图纸也是尚未完善,业主只能通过招标文件,对项目目标、功能要求及设计标准等进行描述,描述的越详细越好。×××学校工程,因包含二次装修内容,涉及到报告厅、音乐室、体育馆等有特殊要求的功能性场所,根据使用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对材料和设备规格、型号 、性能、参考的品牌做了明确要求;如对学校的塑胶跑道,因涉及到学生安全性,在招标文件中对塑胶材料和施工技术作了专门的要求规定,降低了项目实施风险。
2.2.2采用的合同价格形式
EPC合同价格形式通常采用的有固定总价和下浮率两种。两种形式相比较,采用下浮率法,往往在招标前期因很多内容尚无法明确,造价也无法确定,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内容比较多,导致业主对投资无法把控。同时,承包商对变更内容出于利润的考虑,往往在某些价格上与业主无法达成一致,产生纠纷。在实际实施的项目中,有很多采用下浮率的项目最终无法办理结算。而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形式来说,由于对包干的范围和内容相对比较明确,让承发包双方风险可控、收益可期。当然,固定总价形式也并非完全没有风险,只是其存在的风险,业主可以通过在招标文件中,对包干范围和内容的细化,对某些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内容进行说明,使风险在预测的可控范围内,而不是让承包商风险无限扩大,最终转换为业主风险,此种方式相对可控性会大些。
2.3施工阶段控制
2.3.1实施跟踪审计严控额外费用
通过优先选择资信好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然后委派精通业务的造价管理人员对于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签证、索赔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通过现场踏勘、走访调查、影像取证、资料分析等方法,严禁虚假签证的发生,严控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发生;同时,还要加强对设计变更工程量与内容、签证工程量与内容、索赔内容等的审批[2]。
2.3.2严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施工阶段出现的变更是工程实施无法避免的。因EPC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都为一个承包商实施的特殊性,所以,更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常见的设计变更主要有设计原因变更和非设计变更原因两种情况。EPC项目设计原因的变更,往往是由于设计遗漏、设计缺陷、设计错误导致。×××学校EPC项目,在合同中对招标范围内由于非发包人修改方案等原因,如设计错误、设计遗漏、设计缺陷、设计不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发包人要求,业主同意修改,如造成的费用增加,一律不得调整,使得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变更内容很少,造价基本没有增加。
3、存在问题
EPC项目在业主提供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后由承包商进行后续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EPC项目承包商的确定基本上是通过招标程序进行择优选取,在评定标准中,投标单位的投标设计方案往往占比较大的权重。既然是中标单位,其投标设计方案相比其他投标单位应该会有一定的优势,而到后期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对于投标方案标准是否有所降低,因业主非专业设计人员,且目前也尚未有相关的评定标准,给业主的把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总结:
EPC总承包模式是工程建设发展的趋势,利弊风险同在,错综复杂。只有我们对实施过程的每一环节,严格把控、层层把关,在实践中,不断的摸索、完善,在可控的风险范围内,充分发挥承包商的管理能力,實现业主的预期目标,让EPC总承包模式更好的运用到我们工程建设中来。
参考文献:
[1]陈锋.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探讨[J].中国房地产业,2019,000(025):131.
【关键词】EPC总承包模式;风险;控制
1、EPC总承包模式概述
EPC总承包模式是国际上普遍通用的一种模式,从概念上讲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其使用意义是为了让工程建设最终更好的达到发包方制定的验收标准,解决项目进程中工程合同、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工程安全等几大项中出现的问题,完成控制成本造价的预期,并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降到最低[1]。与传统模式相比,将杜绝了由单独承包工程项目中的设计、采购、施工的方式所可能出现的责任推托问题、中饱私囊问题、舞弊问题,使项目工程各个参与部门的管理职能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把工程项目各个节点有效的整合在一起。与此同时,工程项目业主方不必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工程项目的管理。然后,业主始终要对各环节进行把控,以减低项目实施风险。
2、EPC总承包模式业主风险控制
2.1 EPC总承包发包阶段的确定
在什么阶段进行EPC发包,是业主在实施EPC项目首先要考虑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业主对项目投资的把控及项目实施效果。实际操作中,在项目可研、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EPC发包的做法都有,三种做法的可操作性和带来的风险各不相同。可研批复后或方案完成后进行EPC发包,一方面因概预算还是未知数,导致业主无法确定限价,投标单位盲目报价;另一方面可研和方案还是一个很粗略的框架,往往不能满足业主功能需求,最终可能导致投标时的方案、扩初、施工图全部作废。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明确了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虽然对政府投资项目未做强制性要求,也未对企业投资项目作此要求,总的还是体现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发包的原则。×××学校工程,因考虑到学校在使用功能上的特殊性,包含报告厅、音乐室、体育馆等许多功能性场所,选择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EPC发包,此阶段概算已确定,工程量也相对明确,大大提高了可控性,降低风险。因此,业主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慎重选择发包阶段。
2.2招标阶段控制
可研、方案或初步设计完成,只能说为EPC招标提供了一个大致的骨架,这就需要在EPC招标阶段,通过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2.2.1对项目定义的明确性
EPC总承包即使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开始发包,此时各种图纸也是尚未完善,业主只能通过招标文件,对项目目标、功能要求及设计标准等进行描述,描述的越详细越好。×××学校工程,因包含二次装修内容,涉及到报告厅、音乐室、体育馆等有特殊要求的功能性场所,根据使用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对材料和设备规格、型号 、性能、参考的品牌做了明确要求;如对学校的塑胶跑道,因涉及到学生安全性,在招标文件中对塑胶材料和施工技术作了专门的要求规定,降低了项目实施风险。
2.2.2采用的合同价格形式
EPC合同价格形式通常采用的有固定总价和下浮率两种。两种形式相比较,采用下浮率法,往往在招标前期因很多内容尚无法明确,造价也无法确定,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内容比较多,导致业主对投资无法把控。同时,承包商对变更内容出于利润的考虑,往往在某些价格上与业主无法达成一致,产生纠纷。在实际实施的项目中,有很多采用下浮率的项目最终无法办理结算。而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形式来说,由于对包干的范围和内容相对比较明确,让承发包双方风险可控、收益可期。当然,固定总价形式也并非完全没有风险,只是其存在的风险,业主可以通过在招标文件中,对包干范围和内容的细化,对某些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内容进行说明,使风险在预测的可控范围内,而不是让承包商风险无限扩大,最终转换为业主风险,此种方式相对可控性会大些。
2.3施工阶段控制
2.3.1实施跟踪审计严控额外费用
通过优先选择资信好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然后委派精通业务的造价管理人员对于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签证、索赔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通过现场踏勘、走访调查、影像取证、资料分析等方法,严禁虚假签证的发生,严控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发生;同时,还要加强对设计变更工程量与内容、签证工程量与内容、索赔内容等的审批[2]。
2.3.2严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施工阶段出现的变更是工程实施无法避免的。因EPC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都为一个承包商实施的特殊性,所以,更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常见的设计变更主要有设计原因变更和非设计变更原因两种情况。EPC项目设计原因的变更,往往是由于设计遗漏、设计缺陷、设计错误导致。×××学校EPC项目,在合同中对招标范围内由于非发包人修改方案等原因,如设计错误、设计遗漏、设计缺陷、设计不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发包人要求,业主同意修改,如造成的费用增加,一律不得调整,使得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变更内容很少,造价基本没有增加。
3、存在问题
EPC项目在业主提供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后由承包商进行后续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EPC项目承包商的确定基本上是通过招标程序进行择优选取,在评定标准中,投标单位的投标设计方案往往占比较大的权重。既然是中标单位,其投标设计方案相比其他投标单位应该会有一定的优势,而到后期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对于投标方案标准是否有所降低,因业主非专业设计人员,且目前也尚未有相关的评定标准,给业主的把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总结:
EPC总承包模式是工程建设发展的趋势,利弊风险同在,错综复杂。只有我们对实施过程的每一环节,严格把控、层层把关,在实践中,不断的摸索、完善,在可控的风险范围内,充分发挥承包商的管理能力,實现业主的预期目标,让EPC总承包模式更好的运用到我们工程建设中来。
参考文献:
[1]陈锋.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探讨[J].中国房地产业,2019,000(02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