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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终于来了。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国务院同时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2009年1月1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的发布,却是历经14年曲折反復权衡和博弈的成果。“谁都知道开征燃油税对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体现社会公平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这么多年来一直因利益纷争而徘徊不前。”国家信息中心能源专家牛犁对记者表示。燃油税改革方案看似小小的税负变动,却关乎中央和地方、财税部门和交通部门、政府和公民等等不同主体之间复杂的利益调整。
各方“妥协”的方案
从1994年提出燃油税,到2008年“大功告成”,实在是一路辛苦。14年里,交通部、财政部、国税总局等多次提出要“择机”推出燃油税,但几乎是“年年议,年年等”,燃油税的故事已经成为“狼来了”的现实版本,开始还有些热切期望,随着一次次不了了之,人们的热情也一降再降。
“如果没有此次国际油价的大跳水,这一次动真格推出燃油税改革方案也是不可能的。”牛犁对记者表示。
事实上从2008年10月中旬开始,关于燃油税费改革的声音越来越多。与燃油税改革关系最为紧密的交通部,就将按惯例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提前到了11月中旬,紧急讨论燃油税改革涉及到的利益调整方案。
2008年11月20日,发改委网站发出了一则重要短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同步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意见。”
一位与会的发改委官员后来对记者表示,“此前燃油税改革方案早就有了草案,(发改委)能源所也受委托做了几套方案,但是直到11月底也没能统一定下来。”
就在11月25日,燃油税推出前夕,财政部网站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汽油和柴油消费税保持不变,修订后的《条例》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可是此次“燃油税”改革方案最终还是通过“消费税”来实现。“短短两周里如此调整,确实让人不能完全理解。”上海财经大学财税专家胡怡建表示看不懂。
“燃油税”后遗症
“方案中只提到了燃油消费税提高幅度,但是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只字未提,只是说总量不提高,接下来到底成品油价格部分降还是不降,明显存疑。”牛犁表达了他的疑惑。
有不愿意具名的能源专家对记者表示,中国的燃油税确实比欧洲甚至美国都要低,但问题是油价部分仍然要远远高于美国与欧洲。根据国内大宗商品贸易商息旺能源的最新数据,按照12月4日新加坡汽油价格34.77美元/桶计算,包括运费、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在内,汽油进口完税价为2905元/吨,与国内珠三角地区国1193号汽油的6450元/吨相比较,目前进口汽油利润为每吨3545元。
2009年1月1日就在眼前,仍有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需要具体方案。胡怡建一口气提出三个问题:第一,消费税是国税,如何解决好中央和地方利益问题?第二,非道路用油如何区分?第三,公共补贴如何能够落实到真正利益受损的群体?
此次“燃油税”变为“消费税”,变化的不仅是一个说法与名称,税收利益同时从地方转向了中央。此后消费税通过国税系统征收,地方的道路今后用什么资金去修?中央财政与地方如何协调?数十万养路费征稽人员转岗出路是否已经找到?人们期待的还有此次方案推出后对于公共交通补贴、农业等非公路用油补贴的细则。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国务院同时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2009年1月1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的发布,却是历经14年曲折反復权衡和博弈的成果。“谁都知道开征燃油税对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体现社会公平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这么多年来一直因利益纷争而徘徊不前。”国家信息中心能源专家牛犁对记者表示。燃油税改革方案看似小小的税负变动,却关乎中央和地方、财税部门和交通部门、政府和公民等等不同主体之间复杂的利益调整。
各方“妥协”的方案
从1994年提出燃油税,到2008年“大功告成”,实在是一路辛苦。14年里,交通部、财政部、国税总局等多次提出要“择机”推出燃油税,但几乎是“年年议,年年等”,燃油税的故事已经成为“狼来了”的现实版本,开始还有些热切期望,随着一次次不了了之,人们的热情也一降再降。
“如果没有此次国际油价的大跳水,这一次动真格推出燃油税改革方案也是不可能的。”牛犁对记者表示。
事实上从2008年10月中旬开始,关于燃油税费改革的声音越来越多。与燃油税改革关系最为紧密的交通部,就将按惯例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提前到了11月中旬,紧急讨论燃油税改革涉及到的利益调整方案。
2008年11月20日,发改委网站发出了一则重要短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同步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意见。”
一位与会的发改委官员后来对记者表示,“此前燃油税改革方案早就有了草案,(发改委)能源所也受委托做了几套方案,但是直到11月底也没能统一定下来。”
就在11月25日,燃油税推出前夕,财政部网站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汽油和柴油消费税保持不变,修订后的《条例》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可是此次“燃油税”改革方案最终还是通过“消费税”来实现。“短短两周里如此调整,确实让人不能完全理解。”上海财经大学财税专家胡怡建表示看不懂。
“燃油税”后遗症
“方案中只提到了燃油消费税提高幅度,但是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只字未提,只是说总量不提高,接下来到底成品油价格部分降还是不降,明显存疑。”牛犁表达了他的疑惑。
有不愿意具名的能源专家对记者表示,中国的燃油税确实比欧洲甚至美国都要低,但问题是油价部分仍然要远远高于美国与欧洲。根据国内大宗商品贸易商息旺能源的最新数据,按照12月4日新加坡汽油价格34.77美元/桶计算,包括运费、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在内,汽油进口完税价为2905元/吨,与国内珠三角地区国1193号汽油的6450元/吨相比较,目前进口汽油利润为每吨3545元。
2009年1月1日就在眼前,仍有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需要具体方案。胡怡建一口气提出三个问题:第一,消费税是国税,如何解决好中央和地方利益问题?第二,非道路用油如何区分?第三,公共补贴如何能够落实到真正利益受损的群体?
此次“燃油税”变为“消费税”,变化的不仅是一个说法与名称,税收利益同时从地方转向了中央。此后消费税通过国税系统征收,地方的道路今后用什么资金去修?中央财政与地方如何协调?数十万养路费征稽人员转岗出路是否已经找到?人们期待的还有此次方案推出后对于公共交通补贴、农业等非公路用油补贴的细则。